话音落下,陈海起身走出队列,
当庭提交了被告人的供词、目击者证言,
以及DNA比对报告、弹痕检验结果、枪械鉴定书、尸检文书等一系列证据材料。
这些证据均来自案发现场的细致勘查,
包括从遇难船员遗体上提取的捆绑绳索、弹头,
以及在案发水域岸边、“华平号”“玉兴8号”两船上搜集到的相关物证。
从现场提取了子弹、弹头、破碎的弹片、烟头、人体组织残渣、束缚工具以及其他相关物证,并对这些证据进行了DNA比对、枪械性能分析以及弹道轨迹鉴定等一系列专业技术处理。
这类高度专业的工作,在祁同伟的统筹安排下,有条不紊地推进。
他几乎与专案组同步返回,足见其在整个行动中的深度参与和高效执行。
即便是坐在审判席中央的陈清泉,也不由得意味深长地看了祁同伟一眼。
这种程度的办案水准,绝非普通人所能企及。
更难得的是,在抓捕嫌犯的过程中,所有证据链条已被完整构建,毫无疏漏。
要知道,此时距离受害者离世尚不足二十七天。
一个牵涉多国、案情复杂的跨境重案,竟在如此短时间内彻底告破,祁同伟的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就在此时,陈海站起身,正式陈述:“我方当庭提交的所有证据,取证过程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可信,已形成环环相扣、严密完整的证据体系。”
陈清泉微微颔首,目光缓缓扫过九名被告。
为彰显我国司法权威,每名嫌疑人皆配备了实时翻译设备,确保其能听懂庭审内容。
不过这些人在东南亚活动多年,大多通晓汉语,配备翻译更多是程序上的周全考虑。
至于辩护律师,是从泰国特地请来的一位。
这位律师显然明白自己处境微妙,全程沉默寡言,只静静旁听。
此刻若贸然发声,即便在此地安然无恙,回国后也难逃清算。
他清楚自己的位置——面对大国司法力量,个人命运如风中残烛。
这就是国家实力带来的震慑力。
这时,陈清泉再度开口,语气平稳却有力:“被告人是否对指控持有异议?”
泰国律师刚欲开口称无异议,后排戴着手铐的主犯猛然抬头,大声嚷道:
“我有异议!我们的案子发生在湄公河上,那不是你们的领土,你们没有权力审判我!
而且抓我们的是你们的军人,不是佤邦的部队!我认得你们的军服!是你们先动的手,挑起冲突,侵略别国!
你们没资格审我!我要抗议!我要抗争到底!”
听到这番话,陈清泉轻轻点头,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不屑一顾:你算什么东西,敢在这儿胡言乱语?
在场不少人心里都清楚,若扯些其他理由,或许还能挣扎一下。
可你偏偏往这个方向说——这不是找死是什么?
稍有情报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次行动是由汉东证法委书籍祁同伟亲自牵头,武警部队执行的联合行动。
但没人敢质疑,因为整个过程太干净利落了。
深入缅北,全程穿着佤邦正府军制服,行动滴水不漏。
别说当地势力默许,就算有人想挑刺,一个区区囚犯又有什么资格发声?
更何况,连鹰酱记者都规规矩矩坐在旁听席,不敢有一丝异动。
你一个跳梁小丑,还想掀得起波澜?
“请公诉方予以回应。”陈清泉淡淡说道,无需偏袒,事实本身已是铁板钉钉。
检方代表立即回应:“针对被告提出的质疑,我方认为不能成立。
湄公河上游为华夏境内的澜沧江,源头位于我国境内,虽流经多国,但在国际法上,河流下游并不属于任何单一国家主权范围。
本案中,受害船只在我国注册,被害人均为华夏公民。
依据国籍公约及相关海洋法原则,该船被视为我国管辖下的浮动领土。
根据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我国对该案拥有合法司法管辖权,审理程序完全符合国际惯例。
至于所谓‘入侵他国’的说法,纯属捏造,与本案无关。
但为澄清事实,
我们已邀请佤邦国防部代表出庭作证。”
话音落下,陈清泉随即宣布:“传唤证人。”
一名身着佤邦军服的军官稳步走上证人席。
主犯见状,脸色瞬间惨白,仿佛天塌了一般。
“此次清剿缅北武装团伙的行动,由我国精锐部队主导实施。
众所周知,缅北反正府武装长期危害地区安全,是我国重点打击对象。
在友好国家的支持与配合下,我们成功瓦解了该非法势力。
上述九名嫌犯,不仅触犯我国法律,亦涉嫌在当地犯罪。
因现实条件限制,先行移交中方审理。
待本案结束后,他们还将接受佤邦方面的司法追责。”
话音落下,佤邦的代表先是向陈清泉深深鞠了一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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