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凉亭走回客厅的路,风里还缠着玫瑰和紫藤的香气。阳光透过雕花窗棂,在青砖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我走在前面,脚步轻快得像踩着棉花——刚才在花园里听兰英讲太奶奶的故事,看晓华帮妈妈拂去肩上的花瓣,那种暖融融的感觉,像裹了层糖衣,甜到心里。
“午饭应该快好了吧?”我摸了摸肚子,笑着回头,“我早上就喝了杯豆浆,现在肚子都在叫了。”晓华跟在我身后,听到这话忍不住笑:“饿坏了吧?老管家的手艺可好了,尤其是红烧肉,炖得比外面馆子还香。”兰英走在最后,手里还拿着那本老相册,指尖轻轻摩挲着封面,不知道在想什么。
刚到客厅门口,老管家就迎了上来,手里搭着一块干净的白毛巾:“太太,少爷,陈小姐,午饭已经备好了,请移步餐厅。”我眼睛一亮,没等他们反应,就自顾自朝着餐厅的方向走——脚步迈得有些急,裙摆扫过门槛时带起一阵风,连自己都没察觉,此刻的神态里,藏着几分不似平日的爽朗。
晓华笑着跟上来,还伸手帮我扶了扶被风吹乱的头发:“别急啊,菜又跑不了。”兰英却在原地顿了顿,目光落在我背影上,眼神里满是恍惚。她想起德昌以前也是这样——每次说要吃他爱吃的草头圈子,他就会像个孩子似的快步走向餐厅,脚步轻快,连说话的语气都带着雀跃。刚才陈敏丽那句“哈哈,我们可以用餐了”,语气里的鲜活,竟和记忆里德昌的声音重叠在了一起。
“太太?”老管家轻声提醒,兰英才回过神,赶紧压下心里的波澜,嘴角牵起一抹平静的笑:“没事,走吧。”她在心里悄悄安慰自己:肯定是最近在美国照顾妹妹太累,神经衰弱了,才会把一个年轻姑娘的举动,和过世这么多年的丈夫联系在一起。等过几天,得找欧阳医生好好看看。
走进餐厅时,我已经在餐桌旁坐下了。餐厅里摆着一张老红木圆桌,桌面被擦得锃亮,倒映着头顶水晶吊灯的光。银质的餐具整齐地摆放在白色餐布上,旁边还放着一支醒酒器,里面的红酒正缓缓呼吸。最让我心动的,是桌上的菜——红烧肉泛着油亮的酱色,上面还撒了几颗翠绿的葱花;响油鳝糊冒着热气,姜丝和蒜末铺在上面,还能闻到刚浇过热油的香气;糖醋小排裹着琥珀色的酱汁,在灯光下亮晶晶的;连凉拌海蜇头都摆得精致,黄瓜丝和香菜段衬得海蜇头愈发脆嫩。
“哇,都是我爱吃的!”我忍不住拿起筷子,眼睛里满是惊喜。晓华坐在我旁边,笑着帮我盛了一碗罗宋汤:“知道你喜欢,昨天跟老管家特意交代的。尝尝这个罗宋汤,老管家熬了一早上,土豆炖得特别软。”
兰英坐在对面,看着我迫不及待喝了一口汤,嘴角露出满足的笑,心里又泛起一丝熟悉感——德昌以前喝到喜欢的汤,也是这样,眼睛会亮一下,还会忍不住咂咂嘴。她赶紧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红烧肉,试图把那点恍惚压下去。
老管家还在陆续上菜,清蒸鲥鱼端上来时,鱼身上铺着的火腿片和笋片还冒着热气,鲜美的香气瞬间漫满整个餐厅。“这鲥鱼是今早从江边新鲜运过来的,”老管家笑着介绍,“太太说陈小姐是北方来的,可能没吃过新鲜的江鱼,特意让厨房做的。”
我感动得差点哭出来,夹起一块鱼肉,鲜嫩的肉质在嘴里化开,带着火腿的咸香和笋片的清甜,连鱼刺都少得可怜。“太好吃了!”我一边说,一边又夹了一块,完全没注意到自己吃相虽然优雅,速度却不慢——平时在闫京和李国栋吃饭,我还会注意矜持,可在周园,在兰英和晓华面前,竟莫名觉得放松,像在自己家一样。
晓华被我感染,也放开了吃,还时不时给我夹菜:“这个草头圈子你试试,老管家做的不腻,草头也嫩。”兰英看着我们俩吃得热闹,原本有些沉的心情也轻快起来,她夹了一块糖醋小排,酸甜的酱汁在嘴里散开,想起以前德昌也喜欢吃这道菜,每次都会跟她抢最后一块。
“喝点红酒解解腻吧。”兰英拿起醒酒器,给我和晓华各倒了一杯。红酒呈深宝石红色,倒在水晶杯里,还能看到挂杯的痕迹。“这是玛歌酒庄的,”兰英轻轻晃了晃杯子,“我喜欢柔和的口味,以前德昌总说,这款酒最配上海菜,特意托人从法国带回来的。”
我端起杯子,凑近鼻尖闻了闻——紫罗兰和茉莉的花香先漫进来,接着是黑醋栗的果香,最后还有一丝淡淡的雪松味,像把一捧鲜花和果实揣进了怀里。“我也喜欢柔和的红酒!”我脱口而出,“以前在书上看到过,玛歌红酒被称为‘行走的香水’,今天一尝,果然名不虚传。”
兰英眼睛一亮,原本有些疏离的语气瞬间热络起来:“你也知道这个说法?我还以为年轻人都喜欢烈一点的酒呢。”她开始跟我聊起玛歌酒庄的历史,聊不同年份红酒的区别,聊怎么搭配上海菜——说起红酒时,她的眼神里满是光彩,像在聊一个珍贵的老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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