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姨的葬礼结束后,我把滔宠接回了家。
出租屋的沙发还留着滔宠上次落下的抱枕,草莓图案的,边角被洗得发毛。我把抱枕往中间挪了挪,滔宠挨着我坐下时,肩膀蹭到我的胳膊,像只被雨淋湿的猫,小声问:“今晚能睡你旁边吗?”
我往床里挪了挪,让出大半位置。夜里滔宠总往我怀里钻,呼吸吹在颈窝里,带着点草莓蛋糕的甜气。我摸着他后背的脊椎,一节节往下数,像在数那些被自己耽误的日子——原来滔宠早就把张阿姨的照片摆在钱包夹层里,照片上扎羊角辫的小姑娘站在老槐树下,旁边蹲着的小丫头正是幼年的自己。
“尧尧,你看这鱼煎得焦不焦?”
滔宠举着锅铲回头时,油星溅在手腕上,烫出个小红点。我赶紧抓过他的手往水龙头下冲,凉水漫过皮肤时,滔宠突然笑了:“以前我外婆总说,煎鱼要等锅冒烟再下油,你看我记成这样。”
我把他的手擦干,往烫伤处涂了点药膏,指尖碰到他手腕上的红痕——是上次攥着他跑过街时留下的,早就褪成浅粉,却还印在皮肤上。厨房飘着煎鱼的香气,窗外的阳光落在地板上,暖得让人发困。
这天晚上两人窝在沙发上看老电影,滔宠枕着我的腿,睫毛在眼下投出片浅影。我摸着他的头发,听着电影里的钢琴声,眼皮越来越沉。我好像掉进了暖烘烘的棉花里,耳边滔宠的呼吸声越来越远,最后连指尖的触感都淡了。
“尧尧?尧尧你醒醒!”
滔宠的声音像隔着层水。我想睁眼,眼皮却重得掀不开,只觉得身体在往下坠,坠进片泛着金光的雾里——又是那扇门,高大得直冲天际,门板上的花纹在雾里若隐若现,像无数双眼睛。
“这次别害怕。”
肩头传来熟悉的扑簌簌声,翅人蜷在我衣领上,翅膀沾着莹绿的鳞粉,“补赎还没结束呢。”
我没等它再说,伸手推开了门。
金光漫过来时,我听见瓷器碎裂的脆响。
“小姐!您怎么了?”
尖利的女声刺得耳膜疼。我猛地睁开眼,眼前是雕花的木质天花板,鼻尖萦绕着股苦杏仁的香气。个穿墨绿长裙的女人正蹲在脚边捡碎瓷片,裙摆扫过地毯,扬起点细尘。
“水……”我想说话,嗓子却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女人赶紧倒了杯温水递过来,银质的杯子冰凉。我喝了两口,才发现自己正坐在张天鹅绒沙发上,手里捏着封拆开的信,信纸边缘被捏得发皱。
“姨妈说让我去住几天。”
这话自己从嘴里蹦出来时,我吓了一跳。我低头看向自己的手,纤细白皙,指甲修剪得圆润,根本不是自己的手。沙发旁的穿衣镜映出张陌生的脸,栗色卷发垂在肩头,眼睛是浅褐色的,正瞪得圆圆的。
“小姐要去吗?”女仆捡完碎片,直起身问。
我这才看清信上的字,墨迹是暗棕色的,笔画弯弯曲曲:“莉莉吾爱,近来心口总发慌,你若得闲,便来布莱克庄园住几日,陪姨妈说说话。”落款是“玛莎”。
原来这身体的主人叫莉莉。我捏着信纸点头:“收拾东西吧,明天就去。”
女仆应声退下后,我才敢走到镜前。镜里的姑娘约莫二十岁,穿条米白色的连衣裙,领口绣着蕾丝花边。我伸手摸了摸镜中的脸,指尖碰到冰凉的玻璃时,窗外突然传来喧哗声。
楼下的石板路上围了群人,一个白发老头正举着几幅画讲解,画框是粗木做的,画布上涂着暗红的颜料,隐约能看出是个人被绑在木桩上,四肢被马拽着——正是五马分尸的场景。
“这是十年前的叛国贼汉密尔顿。”老头的声音嘶哑,像含着沙,“伯爵说他私通法国,就在镇广场上处了刑。”
人群里有人倒吸冷气。我往后退了退,撞到身后的花瓶,瓷瓶晃了晃,我伸手去扶时,瞥见街角驶来辆黑色马车,车轮碾过石板路,发出“咯噔咯噔”的响。
马车刚停稳,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跳了下来。他戴着顶宽檐帽,帽檐压得很低,只露出线条硬朗的下颌。男人径直走到老头面前,从怀里掏出封信:“您是霍克先生?”
老头眯起眼:“你是谁?”
“罗杰。”男人把信递过去,“雷古拉伯爵让我来的。”
老头拆信时手在抖,信纸在风里飘了飘。我听见他倒吸口冷气,抬头看向罗杰时,脸色白得像纸:“祭祀……他真要重启祭祀?”
“伯爵说时机到了。”罗杰的声音压得很低,我得把耳朵贴在窗玻璃上才能听清,“需要您的星盘图。”
“不行!”老头猛地把信攥成团,“十年前那场祭祀害了多少人?汉密尔顿根本不是叛国贼,是被祭祀反噬了!”
罗杰突然抬手按住老头的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见老头的身体僵了僵,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下。过了会儿,老头蔫蔫地松了手:“跟我来。”
两人往巷子里走时,罗杰回头瞥了眼二楼。我赶紧缩回身子,心脏“咚咚”直跳。我靠在墙上喘了口气,指尖碰到口袋里的信纸——玛莎姨妈的信,地址写着布莱克庄园,就在雷古拉伯爵的领地边缘。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