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纯属虚构推理创作,如有雷同纯属意外巧合)。
翰林院深处,樟木书架如重重山峦沉默屹立,岁月在纸页间沉淀为淡金色的斑痕。林明德执一盏素纱灯,独自穿行于故纸的幽谷之间。时值仲夏午后,院外蝉鸣如沸,此处却静得能听见尘埃缓缓沉降的微音——那是时光本身的呼吸声。
他的指尖抚过一卷卷牒册,动作轻如探询一个沉睡的梦。三年前,弱冠之龄的他以殿试第三名入翰林院为编修,如今已是修撰。同僚们多热衷于参与朝会、结交权贵,他却独爱这片被世人遗忘的角落。祖父林清轩晚年曾言:“治天下者,不可不知往昔之得失;知往昔者,不可不察档案之尘痕。”这句话,如一枚种子,早在他童稚时便深植心田。
今日他奉命整理弘文馆旧库中一批未曾编目的前朝奏折与刑案录副。库门开启时,积尘如雾涌出,带着某种难以言喻的气味——是陈年墨香、虫蛀纸张,以及更深处的,隐隐若铁锈般的凛冽。
两个时辰后,他在最内一排木架底层,发现一只乌木匣。匣无锁,只以褪色的青帛带松松系着,帛带上绣纹已模糊难辨,唯余一角隐约可见莲纹——那是林家女眷旧时常用的纹样。林明德的心,无端地轻轻一沉。
他席地而坐,解开了那仿佛一触即碎的绳结。
匣中并非奏章,而是十余封私信、几张残破的供状草稿、几页账目零散纸片,以及一本薄薄的、以棉线装订的手记。最上方那封信的笺首,赫然写着“刑部侍郎王公亲启”,落款是“弟赵孟良顿首”,日期是永昌十七年秋——正是四十年前林家被卷入漕粮案、几近覆灭的那一年。
林明德的呼吸,在寂静中变得清晰可闻。
他记得那段历史。自他懂事起,便知家族有一段不愿多言的过往。父亲林念桑极少提及,只在他十六岁时某个月夜,于庭院中负手望月,淡淡道:“明德,你需记得,这世上有些污名,洗净它需要两代人、三代人的清白。”月光下,父亲鬓角已有霜色。彼时他懵懂,如今,这匣中沉睡的纸张,却如无声惊雷,在他眼前缓缓展开一幕被时光掩埋的真相。
他先读了那本手记。
字迹清瘦劲削,是姑祖母林清韵的笔迹——他自幼临摹过她遗留的诗稿,绝不会错。这是一本类似札记的随笔,断断续续记录着永昌十七年至十九年间事:
“九月廿三,漕督赵府夜宴归来,兄长青轩忧色深重。席间赵某屡次提及‘江湖救急’,暗示需银三十万两填补漕粮亏空,邀林家‘共襄义举’。青轩拒之,言‘林家产业皆在田庄与书院,现银不过维持家用,无力相助’。”
“十月初七,有陌生客商来访,携重礼,言欲购城外田庄。青轩察其非真心置产,婉拒。客去时面色不豫。”
“十一月冬至,漕粮案发。京城震动。赵督下狱,供词牵涉十余人,青轩之名竟在其中,谓‘收受赃银八万两’。荒诞至此!兄长那数月未尝离京,何来收银之事?然刑部已来拿人。”
“腊月寒冬,狱中探视。兄长身披单衣,冻疮满手,犹握吾手言:‘清韵,林家世代清誉,不可毁于我手。真相虽晦,天日终昭。’吾泪落如雨,知此案水深难测,背后恐非赵某一人。”
“正月,多方奔走。旧日门生故旧多避而不见。唯余三二人暗中相助,然证据皆被销毁或篡改。闻赵某在狱中暴毙,死无对证。案卷已成铁案。”
“三月,圣上开恩,念祖父有功于朝,免死罪,流三千里,家产抄没。离京那日,百姓夹道相送者众,掷果投粮,泣声不绝。兄长于囚车中向四方揖拜,神色平静如古井。吾知彼时,他已将生死荣辱置之度外。”
手记至此,戛然而止。最后一页,只有一行墨迹深透纸背的小字:“史笔如刀,然执刀者可使其裁纸,亦可使其杀人。今刀在他人手,他日若我执刀,必使真相不泯,冤屈得雪。”
林明德合上手记,闭目良久。胸腔中某种滚烫的东西在涌动,那是血脉深处的震颤。他自幼听说的,只是一个模糊的“林家曾蒙冤流放”,而此刻,那些名字、日期、细节,如冰冷锋利的碎片,拼凑出祖父那一代人真实的苦难与坚守。
他展开那些私信。
赵孟良致刑部侍郎王峻的信中,言辞卑躬而暗藏机锋:“王公钧鉴:漕粮事已发,需寻一二替罪羊羔,以平圣怒。林清轩素有声望,若以其为首恶,可显我辈办案不畏权贵……彼林家田产丰饶,抄没后,其中三成可按旧例处置,余者入库……”信末附有一份清单,列着林家各处田庄、店铺的估价,旁有朱笔批注“速办”。
另一封无名密函,则是向某位内阁学士汇报:“林清轩拒不合作,恐留后患。其妹林清韵四处活动,似握有些微证据。建议将其远嫁,或令其‘意外’缄口。”
还有几页残破供状草稿,明显是狱卒或书吏的练习纸,上面反复涂写着数行字:“犯人林清轩供认:于永昌十七年八月初五,收受赵督赃银八万两,藏于宅中地窖……犯人翻供,言受刑不过妄认……复又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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