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警署的档案库藏在地下室,潮湿的空气里裹着陈年纸张的霉味,阳光只能透过狭小的气窗,在堆叠如山的档案柜上投下一小块光斑。林宸蹲在编号“缉毒组-74”的柜前,指尖拂过泛黄的档案夹,每一本都贴着红色标签,写着“李达办案记录”——从1974年1月到6月,整整六本,却轻得不像装着半年的禁毒成果。
“林探长,这是李达去年的记录,您要的话我也找出来了。”档案管理员阿婆端着一杯热茶走进来,把杯子放在旁边的木箱上,“说实在的,这李警官的案子,看着热闹,其实都是些小打小闹,跟您之前破的黄金案、赌场案比,差远了。”
林宸接过去年的档案,翻开第一页——1973年8月,“查获散货仔阿明,缴获海洛因0.5克,教育放行”;9月,“查获摊贩李四,缴获鸦片1克,罚款50港元”;10月更离谱,“接市民举报,昌盛巷有贩毒活动,现场未查获毒品,疑为误报”。他的手指顿在“昌盛巷”三个字上,抬头看向阿婆:“去年10月这次举报,是谁提供的线索?后续有没有跟进?”
阿婆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一本破旧的“举报登记本”,指着其中一行:“是昌盛巷的居民张阿婆,说看到有人在补鞋摊后面交易毒品。后续跟进……喏,李警官写的‘无异常’,就没下文了。”
林宸心里冷笑——哪里是“无异常”,分明是李达故意放过!他继续翻今年的档案,越看越心惊:1月到6月,李达共“破获”12起贩毒案,涉案人员全是没有帮派背景的散货仔,缴获的毒品最多不超过5克,处理方式不是“教育放行”就是“小额罚款”;而同期市民举报的“义群贩毒窝点”有8起,李达要么“现场未查获”,要么“嫌疑人已逃脱”,没有一起真正触及义群的核心。
“陈叔,你过来看看这个。”林宸对着门口喊了一声。陈叔很快跑进来,手里还拿着刚整理的“义群活动记录”——上面清晰标注着,今年3月,义群在昌盛巷进行过一次大规模毒品交易,涉案金额近10万港元,交易时间就在李达“巡查昌盛巷”的当天下午。
“你看,”林宸把两本记录放在一起,“3月15号,李达下午2点巡查昌盛巷,记录‘无异常’;而义群的交易时间是下午3点,就在补鞋摊后面——他怎么可能没发现?分明是提前通风报信了!”
陈叔气得拍了拍木箱:“这个李达!拿着警队的薪水,却帮黑帮做事!难怪油麻地的贩毒活动屡禁不止,都是他在搞鬼!”
两人正说着,档案库的门被推开,雷洛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张折叠的照片,脸色凝重:“我让旧部查了李达的行踪,有新发现。”他把照片放在档案上——照片是在周记茶楼拍的,李达坐在靠窗的位置,对面是一个穿黑色西装、戴金丝眼镜的男人,两人正低声交谈,桌上放着一个厚厚的信封。
“这个男人是谁?”林宸拿起照片,放大看男人的侧脸——有点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是义群的二号人物,阿成的副手,人称‘眼镜强’。”雷洛解释道,“旧部说,李达每月都会来周记茶楼见眼镜强一次,每次都是单独来,不带任何警员,见面时间不超过半小时,结束后眼镜强会留下一个信封,李达直接揣进怀里——不用想,里面肯定是‘保护费’。”
林宸的手指捏紧照片,边缘几乎被揉烂:“每月一次?具体是几号?”
“每月10号,下午3点,风雨无阻。”雷洛补充道,“旧部还查到,眼镜强负责义群的毒品财务,所有‘保护费’都是他亲自交给李达,再由李达分给他的表哥——警队总部的高级督察李伟明。”
“李伟明?”林宸心里一沉——难怪之前没人敢动李达,原来他的后台是总部的高级督察!这就意味着,要抓李达,不仅要证据确凿,还要避开李伟明的干预,否则很可能打草惊蛇。
“现在怎么办?”陈叔看着两人,“李达有李伟明当后台,我们就算找到证据,也可能被压下来。”
林宸沉默了几秒,突然抬头,眼神变得坚定:“明天就是10号,我们去跟踪李达。只要拍到他和眼镜强交易的照片,再结合之前的银行流水、录音笔证据,就算李伟明想护着他,ICAC也不会放过他——陆明华早就想揪出警队高层的包庇网络了。”
雷洛点头同意:“我让旧部提前在周记茶楼附近布置,二楼靠窗的位置安排我们的人,负责拍照;巷口安排两个兄弟,盯着眼镜强的车,防止他跑掉。林探长,你和陈叔扮成食客,坐在李达附近的桌子,听他们有没有提到关键信息。”
“好。”林宸把档案整理好,锁进档案柜,“陈叔,你明天提前去周记茶楼,订一个靠近窗边的桌子,点些点心,别引起怀疑。我和雷洛下午2点半到,等李达到了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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