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掌教华山,从领悟独孤九剑开始 > 第204章 调虎离山 ,孤身袭府衙

山谷中的血腥气尚未散尽,岳再兴已做出决断。

他目光扫过地上元兵与番僧的尸首,声音沉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赵二郎与这百夫长、番僧迟迟不归,袁州府衙必生疑窦,大队人马转眼即至。”

“此地,已不可留。”

他看向那三十余名劫后余生、眼中犹带惊悸与狂热的弟兄。

“眼下义军新败,鞑子气焰正盛,必以为我等如丧家之犬,只敢遁入深山老林苟延残喘。”

“灯下黑,反倒安全。”

“我等分批潜入袁州城!”

众人面面相觑,有人面露迟疑。

潜入官兵眼皮底下的州城?

这想法太过大胆!

岳再兴续道:“我等在教中皆是无名小卒,朝廷海捕文书上,怕连个模糊画像都无。混入流民百姓之中,反倒比躲在这显眼山谷更不易被察觉。”

他语气笃定,自有一股令人信服的宗师气度。

“岳头儿说得对!”

“听岳头儿的!”

“妈的,就跟鞑子玩一手灯下黑!”

疑虑迅速被信任取代。

当下,岳再兴将三十余人分为六批,约定入城后的隐秘联络地点与全新的暗号。

旧号虽熟,却难保不被叛徒或官府知晓。

为防万一,旧号亦保留,用作试探与召集可能尚存的他处兄弟。

众人依计行事,或扮作樵夫,或混入商队,或衣衫褴褛如逃难饥民,趁着次日清晨开城门的混乱,悄无声息地融入了袁州城。

果然,数日后,袁州知府久候赵二郎不至,派兵循迹找到山谷,只见满地元兵与番僧尸首,惊怒交加,全城震动!

四门即刻戒严,盘查骤然收紧,衙役兵丁倾巢而出,在城内大肆搜捕,城外山林亦被反复梳理。

然而,岳再兴等人早已如滴水入海,隐匿于市井之间。

官府折腾了十余日,一无所获,渐渐便松懈下来,只道那些明教残孽杀了人后早已远遁千里,便将注意力重新放回弹压地方、搜刮民脂之上。

街面上的岗哨渐渐撤去,盘查也流于形式。

岳再兴感知着城防的变化,知时机已至。

新的暗号悄然在几个隐秘角落浮现。

又过了数日,袁州城隍庙荒废的后殿内。

烛火摇曳,映照着近百张激动而压抑的面孔。

这十余日间,又有不少失散藏匿的明教弟子看到新旧暗号,冒险前来,竟汇聚了百人之众!

他们大多衣衫破旧,面带风霜,但眼中却燃烧着复仇的火焰和找到组织的希望。

众人目光灼灼,聚焦于殿中那青袍如洗、卓然而立的身影。

“岳香主!不,岳坛主!”

一名年纪稍长的汉子激动道。

“赵二郎那狗贼伏诛,您救下这么多兄弟,又带我们安然潜入城中,这份胆识武功,我等心悦诚服!”

“袁州分坛不可一日无主,请您继任坛主之位,带领我等弟兄,重振旗鼓!”

众人不由看向这汉子,没想到浓眉大眼的家伙竟先行一步,也不和弟兄们通个气。

“请岳坛主继位!”

众人齐声低吼,纷纷拜倒。

岳再兴目光扫过众人,并未推辞,沉声道:“既蒙诸位兄弟信重,岳某便当仁不让。”

“不过,坛主之位,并非权势,而是责任。”

“眼下第一要事,就是救人!”

他声音陡然一厉:“大牢之中,还有我教中兄弟日夜受那非人折磨!我等岂能安坐于此,眼睁睁看着他们血枯骨碎?!”

“对!救人!”

“把兄弟们救出来!”

“坛主!您下令吧!”

群情激昂!

义气二字,在这些底层会众心中,重逾性命。

岳再兴此举,瞬间赢得了他们彻底的归心。

但很快,有人冷静下来,面带忧色:“坛主,袁州大牢守备森严,更有密宗番僧高手坐镇!听闻领头的是个极厉害的武道宗师,等闲难以近身,强攻无异送死啊!”

“强攻自然不行。”岳再兴颔首,眼中智珠在握。

“我打算行调虎离山之计。袁州知府乃蒙古贵胄,此次因周大帅起义,连黄金家族都派了人来‘督战’,那名番僧宗师,主要职责便是护卫此人。”

他顿了顿,声音斩钉截铁:“届时,由我亲自出手,袭杀府衙,目标直指那蒙古贵族!”

“府衙遇袭,尤其是黄金家族贵人遇险,城中兵马,包括大牢精锐,必被调动驰援!”

“尔等便可趁虚而入,冲击防卫空虚的大牢,救出兄弟!”

“不可!”话音未落,底下立刻响起一片反对之声,“坛主!府衙乃龙潭虎穴,您孤身前往,太过凶险!”

“是啊!万万不可!”

“若是您出事了,咱们袁州分坛怎么办?”

岳再兴抬手压下众人声音,语气沉凝而决绝:“聚义举事,为的是驱逐鞑虏,光复汉家山河!岂能因险而避?”

“牢中兄弟亦是手足,我既为坛主,岂能坐视他们受难而惜身自保?”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