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荒的风,从来都带着嚼碎砂石的烈意。
平定之战结束已逾一年,李沉舟亲率的大军班师回朝那日,雁群低掠着掠过荒芜的草原,翅尖沾着未散的血腥气。也是那一日,北荒大都护府的匾额,在原北荒王庭的旧址上挂了起来,朱漆染着日光,映得下方立着的吴喆一身银甲愈发沉凝。
他接过李沉舟递来的兵符时,指腹触到符上凹凸的兽纹,听见那位乱世雄主沉声道:“北荒虽定,余烬未灭,守住这里,便是守住大熙的北门户。”
吴喆单膝跪地,银甲砸在冻土上发出闷响:“末将定不辱命,纵粉身碎骨,亦保北荒无虞。”
这话,他记了一整年,也践行了一整年。大都护府设立后,他没敢有半分懈怠,一边安抚归降的北荒部民,划分草场、发放粮种,一边整肃军备,在边境线设下十二座烽燧,严防残寇复起。
可北荒的乱,终究没那么容易断根——那些战败的北荒贵族,带着残余的部众,一路往西窜进了西域的戈壁,竟在无人管辖的荒漠里,硬生生扎下了根,还自封“西荒”,时不时潜回北荒,联络那些心有不甘的旧部,烧杀劫掠,搅得边境不得安宁。
唐柔便是在这时,来到了北荒。
他来之前,正坐在姐夫萧秋水府中的花厅里。萧秋水看着她眼底藏不住的劲气,又想起岳父唐尧舜特意嘱咐他,给唐柔创造立功的机会,好让他离开江湖,进入朝堂。
萧秋水终是叹了口气:“如今朝中风平浪静,关内已无太多立功机会,唯有北荒大都护府,还能让你有机会,替你父亲争一份荣耀。”
唐柔猛地抬头,眼里瞬间亮了起来,声音都带着些发颤:“姐夫,您是说,我能去北荒?”
“是,我已给吴大都护写了信,推荐你去府中任校尉,”萧秋水顿了顿,语气沉了些,“北荒不比关内,风烈、敌狠,你一个没有领兵经验的江湖侠客,万事要多留个心眼,别总想着拼命。”
“我不怕!”唐柔攥紧了手,指节泛白,“总有一天,我要让西荒的贼寇,知道咱们大熙军人的厉害!”
那日之后,唐柔便带着简单的行囊,骑上一匹枣红马,一路向北,踏入了北荒的地界。初到大都护府时,不少将士见他像一个文弱书生,眼里都带着些轻视,有人私下议论:“不过是靠关系进来的,怕是连弓都拉不满,还想守北荒?”
唐柔没理会这些议论,只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练兵和御敌上。每日天不亮,她他就起来练刀,练到手臂酸痛得抬不起来,才肯歇口气;每次出去巡查边境,他总走在队伍最前面,遇到西荒的小股探马,第一个提刀冲上去;有一次,他带着五十名校尉,在戈壁里追了西荒残寇三天三夜,水尽粮绝时,就喝雪水、嚼干饼,硬是把那伙残寇逼到了绝境,活捉了领头的小首领。
日子一天天过,唐柔的名字,渐渐在大都护府里传开了。将士们再提起她时,眼里没了轻视,只剩敬佩——这个白面书生一样的男子,比许多硬汉子都能打,比许多老兵都敢拼。吴喆也看在眼里,几次在军议上夸:“唐校尉有勇有谋,是北荒的栋梁之材。”
一年时间,转瞬即逝。唐柔凭借着一次次立功,从校尉升为副营将,又从副营将升为游击将军,腰间佩上了属于将军的银鞘长刀,肩上的铠甲,也比初来时厚重了许多。只是他脸上的稚气少了,多了些北荒风沙刻下的坚毅,唯有一双眼睛,依旧亮得像淬了光。
今日,唐柔刚带着麾下的三百将士,消灭了一伙潜藏在草原深处的叛军。
这伙叛军,是西荒派来的,领头的是前北荒王庭的一个宗室,手里攥着几百号旧部,躲在一处废弃的毡房聚落里,专门劫掠归降的部民,还放话要“夺回北荒”。唐柔接到消息后,连夜带着人出发,绕开了叛军的暗哨,趁着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突然发起了进攻。
叛军没料到唐军来得这么快,顿时乱作一团。唐柔提刀冲在最前面,刀光一闪,就劈倒了一个冲上来的叛军,银鞘长刀上溅满了鲜血,顺着刀身滴落在草地上,很快就被北荒的风卷干,留下深色的印记。他麾下的将士也个个奋勇,喊杀声震得草原都在颤。
不到一个时辰,这伙叛军就被全歼,那个宗室首领,也被唐柔一刀挑断了脚筋,活捉了过来。收拾战场的时候,唐柔擦了擦脸上的血污,看着满地的叛军尸体,又看了看那些被解救出来、眼里满是感激的部民,心里稍稍松了口气——又少了一伙祸害北荒的贼寇。
“将军,战场收拾好了,俘虏也都绑好了,咱们回大都护府复命吧?”副将赵虎走了过来,脸上带着些疲惫,却难掩兴奋。
唐柔点了点头,翻身上马:“走,把俘虏带上,咱们去给吴大都护汇报。”
队伍启程时,日头刚升到半空,北荒的风依旧烈,却没了往日的冷意。唐柔骑在枣红马上,走在队伍最前面,目光望着远处大都护府的方向——那里的城楼,在日光下隐约可见。想着,这次立了功,吴大都护或许会再给她他派些更重要的任务,说不定,能有机会,直接去西荒,把那些贼寇的老巢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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