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斥公电私充之弊
公职当怀赤子心,
何堪小利蚀清襟。
公车桩下偷能量,
私驾舱中藏贪心。
蚁穴溃堤终有训,
蝇营损节岂无箴。
新规已堵涓埃漏,
更整衣冠正纪箴。
……
赏析:
从“公电私充”看古典诗词中的“戒贪”主题与治弊智慧
南京经开区查处“公电私充”事件,看似是“蹭一度电”的小事,实则折射出“小节不守、大节难防”的廉政风险。纪工委以“抓早抓小”的态度堵疏结合,既彰显了纪律的刚性,也体现了治理的温度。这一现代廉政案例,与唐诗宋词中反复吟咏的“戒贪”主题、“治弊”智慧一脉相承——古人以诗明志、以词警心,将对“公私分明”的坚守、对“微腐必防”的警醒融入笔墨,为今日的廉政建设提供了跨越千年的文化注脚。
一、“公电私充”的本质:从“私车公养”看“公私之辨”的千年命题
南京经开区纪工委明确指出,“公电私充”是“私车公养”的新变种,本质是“公私不分”。这一判断直击核心,而“公私之辨”正是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核心命题,唐诗宋词中对此多有深刻阐释。
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写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以强烈的对比揭露了统治阶级“损公肥私”的奢靡——当权贵们挥霍公家资源满足私欲时,底层百姓却在饥寒中挣扎。这里的“公”是社稷民生,“私”是豪门私利,杜甫的愤怒,本质上是对“公私倒置”的批判。而“公电私充”中,个别干部将公家充电桩变为“私人福利”,看似危害不及“朱门酒肉”,但本质都是“化公为私”的贪念作祟,正如诗中“岂知秋禾登,贫窭有仓卒”所警示的:忽视小贪小占,终将酿成民生之患。
苏轼在《六事廉为本赋》中更直接提出“廉者,政之本也;贪者,政之贼也”,将“廉”与“贪”视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对立。他在杭州任上时,重修苏堤、疏浚西湖,始终坚守“公器不私用”,甚至自掏腰包补贴公务,留下“苏堤春晓”的佳话。反观“公电私充”者,把公务充电桩当作“免费午餐”,恰是对“公器私用”的纵容。苏轼在《黠鼠赋》中以“鼠黠”喻“人贪”,说“人能碎千金之璧,不能无失声于破釜”——人能抵御大的诱惑,却常在小事上失节,这与“公电私充”者“自以为是小事小节”的心态如出一辙,足见千年以来,“贪念由小起”的人性弱点从未改变。
白居易的新乐府诗更以“即事名篇”的写实风格,聚焦基层“微贪”之弊。《卖炭翁》中“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揭露了宫使借“公权”巧取豪夺百姓私产的行为;《观刈麦》中“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则以自警的口吻反思“为官者当如何对待公家俸禄”。这些诗作揭示的“公权私用”“小贪聚弊”,与今日“公电私充”的逻辑完全一致:都是借助职务便利,将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利益。白居易主张“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其批判现实的精神,与今日查处“公电私充”、整饬“微**”的行动,本质上都是对“公私分明”原则的坚守。
二、“抓早抓小”的治理:从“防微杜渐”看古典诗词中的治弊智慧
南京经开区纪工委对“公电私充”者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并推动修订管理办法、加装收费充电桩,体现了“堵疏结合、防微杜渐”的治理思路。这种“抓早抓小、防患未然”的智慧,在唐诗宋词中也有丰富的表达,尤其体现在对“慎初”“慎微”的强调上。
刘禹锡在《赠元九侍御文石枕以诗奖之》中写道:“文章似锦气如虹,宜荐华簪绿殿中。纵使凉飙生旦夕,犹堪拂拭愈头风。”诗中以“文石枕”喻“廉政之器”,强调“日常拂拭”的重要性——正如石枕需常擦才能祛病,廉政建设也需常抓不懈才能防弊。这与“公电私充”事件中“日常监督检查”的做法不谋而合:纪工委通过常态化监督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小错酿成大错”,恰是“日常拂拭”的现代实践。刘禹锡在《聚蚊谣》中更以“聚蚊成雷”警示“小恶汇聚成大患”,“沉沉夏夜兰堂开,飞蚊伺暗声如雷”,那些看似不起眼的“蹭电”行为,若不及时制止,便会形成“法不责众”的歪风,这正是纪工委“抓早抓小”的深层考量。
李商隐的咏史怀古诗常以“前朝之鉴”讽喻“当下之弊”,《隋宫》中“乘兴南游不戒严,九重谁省谏书函”,批判隋炀帝因“小节不检”最终导致亡国;《贾生》中“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则讽刺汉文帝忽视治国根本、沉迷旁枝末节。这些诗作都在强调“治弊当在初”——若在问题萌芽时放任不管,终将积重难返。南京经开区推动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堵塞“公电私充”漏洞,正是“防患于未然”的制度设计,与李商隐“以史为鉴”的治弊思维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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