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本就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现在林秋也有了本事,赚的下银子,这婚事也都是水到渠成的事。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还算安稳,林秋每天就是喂喂鱼,赏一赏雪景,这十几年来,难得有轻闲自得的日子。
日子好了之后,林秋也不再常常蹙眉,脸上的笑意盈盈浮现,时不时的都会以笑脸示人。
世上从没有永恒不变的笑脸,人的笑脸往往是在不同的人之间相互变换。
张震这几天有些愁闷,想不通,明明是到嘴的鸭子,突然就飞走了,那林秋明明是个饭都吃不饱的打渔户,这咋突然间发了财?
“儿子,郑家那边的婚事算是黄了,不过也无所谓,凭咱家的条件和你的本事,比郑家好的婚事,多的是。”
张屠户倒也是看的开,在雪地里磨着刀,将那一柄充满血腥味的杀猪刀,磨的蹭亮。
张震一口一口闷着酒,打不起精神来,郁闷啊,感情的事哪有那么简单,他和林秋一样,从小他就喜欢郑巧。
可郑巧压根就不搭理他,嫌弃他身上有一股血腥味,后来,林秋的爹娘双双去世,他以为自己的机会来了,可郑巧仍是不搭理他。
年龄大了些,少男少女也该谈婚论嫁了,他便求着自家父亲去郑家提亲,郑父郑母看重他家条件不错,为了女儿的幸福,欣然应许。
当得知这个消息时,张震只觉得是自己的春天来了,每天上山打猎,比谁都有劲,还带队捕杀了一只大虫。
拖着大虫过街,邻里街坊无不是带着羡慕嫉妒的意味,都说着自家女儿嫁给小震,那是祖坟冒了青烟了。
那时他的头仰的比公鸡都高,那一路走过,太阳差点就亮瞎了眼睛。
他不明白,这才过去了百天而已,大家竟都在讨论,林家祖坟冒了青烟,生出林秋这么个麒麟儿,不但绝不了户了,怕是要发达了!
这番话语,仿佛一直在诉说着,我张震永远比不上他林秋一样。
拖着大虫过街的模样,邻里街坊也不再时常说起,只有在梦中的时候,才能听见几句赞许的话语。
仿佛就在那一夜之间,风向变了。
整个桃花村,都在诉说着林秋衣锦还乡。
“唉!”
张震叹了口气,拿着酒壶缓缓起身,满脸都是消散不去的戾气,啥话也没说,就大步走出了家门。
看着自家儿子颓废的背影,哪还有以往“双拳捶虎”的身姿,张屠户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想着,那些读书人说的也没错,情是食人魔,色是刮骨刀。
“唉!”
浓重的叹息声,在大雪中湮灭。
……..
这一日。
林秋找到了郑毅,两人在林家小院相对而坐,桌上放着常山县的上好酒坊所制酒品,十里香。
“小秋,你真是发达了,二两银子一坛的十里香,你都买得起了。”
郑毅呵呵一笑,忙喝了一口酒,细细品味着其中韵味,有些时日没有喝到这种人间绝品了。
他一个月的俸禄也就一两银子,让他拿出二两银子买一坛酒,着实是舍不得,也就是逢年过节,才敢买一坛尝尝。
林秋淡淡一笑,也端碗尝了一口:“也没多少钱,勉强糊口而已。”
郑毅没吭声,只是笑了笑。
“毅哥,我找你是有一事相求。”
林秋也没有继续婆婆妈妈的扯东扯西,直奔主题道:“我想进河防军。”
“嗯?”
闻言,郑毅挑了挑眉,有些不解:“为何,你现在日子过的不是挺好吗。”
林秋言简意赅:“求权,求名。”
人是**的魔鬼,活这一辈子都在被**所驱使,先为一顿饱餐,终日奔忙,后为了美娇妻和房子,苦了一辈子。
低级**都满足后,便为了名利而活。
郑毅短暂一愣,不禁打量了林秋一眼,这一番话不该从一个打渔户嘴里说出来,不过很快,他也就想通了。
能拿的出二十两银子做纳采礼,那他的继续定会在百两不止,可问题的关键是,他哪来那么多银子。
难不成捕了一条宝鱼王?
原因究竟为何,郑毅也没有细问,这世道,有不少以前穷的跪地做乞丐的人,突然在消失了几天后,竟翻身成了青楼常客。
听闻此番事迹的人,都会眼含羡慕的道上一声:没法子,人就不是穷一辈子的命,老天爷让他苦二十年,就要享四十年的福气。
一命二运,三风水。
听过太多一夜翻身的故事,这祁川的数十万人,特别是有钱人,最相信命运。
郑毅喝了口酒,轻声道:“大金牙近几年风头很盛,一直在扩张,招兵买马,随时都有打仗的可能,你知道吗?”
大金牙…..这个名字他印象挺深刻的,随机点了点头:“知道,乱世多将相。”
闻言,郑毅一笑:“多将相,也多枯骨,最近这段时间,河防军走的人多,来的人更多,有点关系的人挤破头都要进去,想进河防军,得拿出些银子打点上面。”
两家即将结为亲家,郑毅说话也直爽,有啥就说啥,也没有婆婆妈妈的。
林秋点了点头:“还打点打点,钱也不是啥大问题。”
钱是英雄胆,后院的一窝鬼纹鱼,就是他敢大放厥词的底气。
郑毅咧嘴一笑:“你这么说的话,那我给你找找关系,不过现在人多位置少,也不一定保证能进去,你做好心理准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