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宗门全是妖孽,偏偏我是大师兄 > 第594章 向内求,向前看,向阳生

算上这次,已经是老八第三次遇见小沙弥了,且每次见到的地方都不一样,一次都起疑心了,何况是两次、三次?

只是这次,老八完全陷入了无意识的昏迷,体温降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伤势也是前所未有的严重。

依旧未知,这一面是否对应了那句他们分别前的“再见”。

而从老八身上的伤势也不难看出,连续两次败于他之手的黑魔少主,发起疯来究竟是有多么强势。

尤其第二次,虽败犹荣,老八恢复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盛时期,但子车仲,却是以伤躯再战巅峰时的老八。

虽说在他们交战前便已有不计其数的怪物轮番消耗了老八一点体力,可怪物再多,终归到底也不是老八的一合之众。

不过败了就是败了,无论怎么找补,结果都不会改变。

“施主,夜已深,菩萨们都在休息,切勿大声喧哗。”

小沙弥笑着竖起一根手指:“嘘!”

“我嘘你个大头鬼啊!!!”

呼延鸣压根不领着这个情,但他的戒心也从未放下,“说,你到底是谁!故意在此处等我们有什么目的?!”

“施主呐,这话说的就不对了吧。”

小沙弥摊开双手,一脸无辜道:“我就一个替住持看门的小和尚,庙在哪里,我就在哪里......再说了,明明是你们自己主动找上来的,在此之前,我有求过你们什么吗?”

“喝!昭昭,这妖僧邪门的很!”

呼延鸣警惕的后退两步,“你带前辈先走,我在这给你们垫后!”

“只要这妖僧敢踏出来半步,我定引无上雷......”

“哎,我还真就跳出来了。”

“我踏马劈不死你这个妖僧!!!”

鸣神宗的疯子大多都是暴脾气,呼延鸣更是完美继承了这点,脾气异常火爆,就跟炸药桶似的,容不得丁点挑衅。

可就在呼延鸣用上所剩不多的一点力气,招来雷霆准备施展强大杀招的时候,寺庙深处突然发出几缕金光,汇聚成一根金光灿灿的木鱼棒,悬在呼延鸣头顶,重重敲在了他脑袋上。

“哇呀呀呀,欺人太......”

木鱼棒反复敲下,仿佛将呼延鸣的脑袋当做了木鱼,敲得“哒哒”作响。

“好清脆的声音呀~”

小沙弥满意的点了点头,“施主,我都提醒过你菩萨们在休息,你这个木鱼脑袋偏不听,现在好了吧。”

话了小沙弥不忘单手作十,补充了一句:“善哉善哉,阿弥陀佛。”

“错了错了错了......”

呼延鸣双手捂着脑袋,上窜下蹦,连连求饶:“菩萨饶命,菩萨饶命,我再也不敢了......妖僧,啊不!住持,快让菩萨收手啊!”

一句“住持”喊得小沙弥心花怒放。

嘴角的笑容都快咧到耳根了。

可旋即小沙弥似是想起什么,退至了寺庙里,说道:“施主,过会孤魂野鬼就要出来了,若不在庙里借宿,还请尽快离去。”

“否则......真的会闹鬼的哦!”

“呸!”

金色木鱼棒消散后,呼延鸣又行了:“我连怪物都见过,寻常小鬼算得了什么?它要敢露头,定让它尝尝呼延爷爷的雷电!”

小沙弥简单笑笑:“如果是你的话,那家伙应该很乐意看见。”

“好了,呼延鸣,抓紧时间恢复吧。”

奚昭昭心有余悸的回头观望了一番,下定决心道:“小师父,叨扰了!”

“不扰不扰~”

小沙弥眉眼弯弯:“住持出了趟远门,住持不在,我就是住持。”

这里荒无人烟的,竟有一座寺庙和小沙弥居住于此?

还是不久前曾在雪乡见过那一个?

实为诡异!

但相比起对那些千奇百怪的怪物来。

奚昭昭觉得,小沙弥心思应该不坏,且方才的金光还历历在目,倘若庙里当真住着菩萨,与其继续逃命,倒不如寻求菩萨的庇护。

换句话说,小沙弥要有害人之心,何须等到现在呢?

在奚昭昭和呼延鸣前脚刚进入寺庙内,后脚黑魔堂的怪物就闻着味追到这来,带头的,还是他们的老朋友。

西域魔人——狂浪生。

此时,狂浪生率领一众黑魔堂的怪物,堵在寺庙正前方。

面对这座建立的地理位置极其不合理的寺庙。

狂浪生心中亦是感到困惑不已,可他却并未去过多计较什么,手掌挥下的瞬间,身后怪物们便张牙舞爪着群拥而上。

有人杀人,有庙拆庙,人挡杀人,佛挡灭佛!

“向炎神献上你们的赤诚......”

察觉到异变的刹那,狂浪生立马遁身远走,留下一众不明所以的怪物,如坠油锅地狱,时刻忍受被烈火烘烤的折磨,更有弱小者难以抵御这股炎热,身体竟发生**,顷刻烧作灰烬!

“这,这是什么......”

目睹到一尊尊凭空出现的火之圣灵。

狂浪生瞳孔巨震。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