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任你独断万古,总有熬死你那天 > 第765章 末日来临!诸域混战!

而星神宫,以一敌三,却依然占据上风!

星神九老纵横战场,所向披靡;

三千星神卫结成战阵,攻无不克;

更可怕的是,星神宫主亲自执掌“星神狩天弓”,一箭射穿了幽冥殿的轮回镜!

“星神宫,你们太过狂妄!”

幽冥首座判官吐血暴退,厉声嘶吼,“真当我九重天域无人可制你们吗!”

星神宫主立于星穹之上,冷笑回应:“今日之后,九重天域当以星神为尊!”

然而,就在星神宫气势最盛之时——

谁也没注意到,战场最边缘的阴影中,三道身影正冷眼旁观。

陈景右眼的星混沌道纹,倒映着这场惊天混战,嘴角微扬。

“还不够乱......”

他指尖轻弹,一缕星混沌之力悄无声息地没入虚空,朝着星神宫深处潜去。

“星神宫的藏宝阁就在‘星髓天池’下方。”

李寒光低声道,霜剑上浮现出从玄黄宫剑阁偷来的星神宫布局图。

柳千机毒砂化作薄雾笼罩三人,完美模拟出星神卫的星煞波动:“他娘的,这群狗大户,连铺路的砖都是星髓玉!”

陈景右眼道纹闪烁,看穿层层禁制:“正门有九重星煞阵,从炼丹房的废料通道进。”

三人伪装成运送废料的杂役,轻松混入内宫。

沿途遇到的星神宫弟子都行色匆匆,全无戒备——毕竟谁也想不到,有人敢在星神宫威震九域的时候来偷家!

星髓天池底部。

一座通体由星辰精金打造的巨门挡在面前,门上九颗星辰核心按照周天轨迹运转。

“九星连珠锁。”

陈景冷笑,“正好试试逆时罗盘。”

柳千机取出罗盘,毒砂裹着三人精血滴入盘面。

罗盘指针疯狂旋转,竟让九颗星辰核心的运行轨迹出现刹那紊乱!

“就是现在!”

李寒光霜剑刺入锁眼,玄穹剑意爆发。

“咔——”

尘封千年的宝库大门,开了!

扑面而来的星灵之气让三人同时一震。

只见宝库内:

左侧悬浮着三百六十瓶“星神丹”,每颗都封印着一尊合体修士的本源;

右侧堆满各色星髓矿,最中央一块竟有山岳大小;

而正中央的玉台上,静静漂浮着一卷星光璀璨的竹简——《星神狩天经》!

“发财了!”

柳千机毒砂化作数百只小手,疯狂搜刮星神丹。

李寒光则直奔角落的剑架——那里陈列着七柄星煞古剑,正好补全他的葬星剑阵!

陈景没有急着拿《星神狩天经》,而是走到宝库最深处。

那里放着一口不起眼的青铜匣子,表面刻着与永恒舟同源的纹路。

当他用焚天古灯靠近时,匣子突然自动开启——

里面是一块残缺的星图,标注着九重天域之外的一片未知虚空。

星图角落,刻着一个古老的符号。

天枢子的记忆碎片突然在灯焰中闪现:

“混沌源核的钥匙......”

突然,整座星神宫剧烈震动!

“不好!”

李寒光收剑急退,“星神宫主要回来了!”

柳千机刚把最后一瓶星神丹塞进毒砂,宝库大门就传来恐怖的爆炸声。

“小贼找死!”

星神宫主的怒吼隔着九重禁制传来。

陈景迅速收起星图和《星神狩天经》,右眼道纹大亮:“按计划,分头走!”

三人同时捏碎早已准备好的传送符——这是用逆渊海底的星骸特制的,能短暂干扰天域封锁。

当星神宫主破门而入时,只看到满地狼藉,以及墙上用星煞毒砂留下的一行大字:

“多谢款待,玄黄宫笑纳了!”

“玄!黄!宫!”

星神宫主暴怒之下,一剑斩碎了半座宫殿,“本座要你们血债血偿!”

而此刻,真正的“劫匪”早已通过提前布置的星混沌通道,溜回了界隙战场。

柳千机抱着鼓鼓囊囊的毒砂傻笑:“这下星神宫和玄黄宫不死不休了!”

李寒光正在炼化新得的星煞古剑:“还差最后一步。”

陈景摩挲着那块残缺星图,右眼道纹映出九重天域更深的秘密:

“等他们打到最激烈时......”

“就该去取混沌源核了。”

远处,星神宫与玄黄宫的厮杀声震天动地。

混元诛仙大阵也已经全面启动。

只见万丈金光撕裂虚空,九千混元卫结成战阵,如洪流般冲向幽冥天的黄泉大军。

阵眼处,混元殿主手持“混元道印”,一击便轰碎了幽冥天三座白骨雄关。

“幽冥老鬼!今日便让你黄泉断流!”

幽冥首座判官怒极反笑,轮回镜中喷涌出滔天冥火:“就凭你这伪道印?”

两股至强力量对撞的刹那,整个第一天域的天空都扭曲了!

而在第二天域,玄黄剑冢全面复苏。

十万玄黄剑修同时祭剑,剑气汇聚成一条横贯天域的剑河。

玄黄宫主立于剑河源头,手中“玄黄剑”直指星神宫疆域: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