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疯了吧?你有十个SSS级武魂! > 第677章 炼化紫金灵晶石!突破准帝!

第677章 炼化紫金灵晶石!突破准帝!

“主人,根据我的分析,这应该是紫金灵晶石!”

此时,小智出现,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道:“根据我的资料库显示,在一万年多年前,银河星系曾经出现过这么一颗紫金灵晶石!此物蕴含着超越寻常灵晶万倍的灵气,但这股灵气无比暴虐,难以炼化!”

“一万多年前,那颗紫金灵晶石被一个顶尖圣尊强行炼化,他在炼化过程中顺利突破准帝境界!可因难以完全炼化此物,被暴虐的灵气撕裂经脉,爆体而亡!”

小智说完,看了一眼许秋。

以他对于许秋的了解,对方十有**会炼化此物。

果然。

许秋嘴角微微上扬,“难以炼化?我倒想试试!”

小智暗道一声果然。

只见许秋将紫金灵晶石拿走。

然后在紫阳山主找了一个地方,让准帝战傀为之护法,他开始尝试炼化此物!

另一边。

白猿护法还有剑虎护法的战斗已经结束了。

他们两人都遍体鳞伤的倒在地上。

赤龙在旁边看了一眼,撇了撇嘴。

“山神大人被给这两个家伙治疗了。”

躺在地上的剑虎护法喘着粗气对白猿护法道:“怎么样,气消了没?没消咱们继续打。”

白猿护法轻哼道:“你以为我是在发泄吗?”

“难道不是吗?”

“是。”

白猿护法鼻青脸肿的看着天空,道:“剑虎,你难道不会觉得不甘心吗?紫阳山神死了,我们败了……”

剑虎说道:“我没有一直待在紫阳山中心区域,跟紫阳山神见面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对于他,我没有你那么深的情况,对我来说,他死了,可能就是换个主子的事,我刚才说了,谁强,我就跟随谁!”

“至于不甘心……有那么一点。”

“毕竟,我也不想输的!但事已成定局,又能如何呢?我们能做的,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这一选项了。”

白猿护法闻言,眼中逐渐流露出一丝思索,“变得更强吗?对,我只有变得更强!才不会重蹈覆辙!”

他眼神逐渐变得坚定起来。

剑虎护法淡淡一笑,“很好,我喜欢你这种眼神,那就让我们一起变得更强吧!!

到时候,变得比现在我们服侍的这个山神还强,我们再联手把他推翻也不是不行。”

赤龙在旁边听着,嘴角抽搐了一下,“你们这么大声的在我面前说这事,不怕我告诉山神吗?”

“哈哈,随便。”剑虎护法毫不在意。

赤龙摇摇头,“算了,就算告诉山神,他想来也不会太在意,他只会说……若你们能做到,大可一试!”

剑虎护法哈哈笑道:“你们山神还真是爽朗啊!”

…………

紫阳山,主峰之上。

许秋正在炼化紫金灵晶石!

这块灵晶所蕴含着的能量非同小可,不是一般武者能够炼化,顶尖圣尊炼化都有极大概率爆体而亡。

当然了,许秋敢尝试炼化,自然有自己的底气!

“饕餮,看你表现了!”

许秋嘴角微微上扬。

心念一动,饕餮之力运转!

开始炼化紫金灵晶石。

下一秒。

一股无比澎湃的灵气从这块灵晶之内汹涌而出,这灵气暴虐至极!如果说,许秋以前炼化的灵气乃是温驯的马儿,那这股灵气,就是凶残无比的上古恶兽!

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这头灵气恶兽,开始撕扯着许秋的四肢百骸!

但许秋体内,有凶兽!

武魂空间内,饕餮骤然睁开双眼!

他张开大口,骤然将这无与伦比的灵气吸入体内,开始运转炼化,饕餮之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暴虐的灵气,逐渐被转化成了灵力!

只不过这股灵气太磅礴了。

饕餮虽然能炼化转换,但一时半会也无法将其完全吞噬掉,而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吞噬的灵气,存在许秋的四肢百骸之中,疯狂撕扯他的身体。

要将他扯碎!

而许秋的又一张底牌发挥作用了。

那就是他那强大至极的肉身!

这肉身,可以抵挡灵气的侵蚀破坏。

让他不至于爆体而亡。

至于造成的伤口,地狱不死凤凰嘶鸣一声,地狱火从体内汹涌而出,开始治愈修复!

紧接着,其他几个武魂也一起出手吞噬这股暴虐的灵气,加快转化速度!

不过这些武魂并非饕餮这种专门辅助修行,专门吞噬各种属性灵气的武魂。

更别说这股灵气无比暴虐了,其他武魂一吸进体内炼化,就忍不住发出一声声痛呼。

他们瞪大了双眼。

仿佛在说,这是什么鬼灵气??

饕餮则是得意的看了这些武魂一眼,仿佛在说,战斗非我所长,但论吸收转化灵气……

你们九个加起来都不是我对手!

在饕餮的帮助下,以及自身强大肉身的抵抗力,紫金灵晶石的暴虐灵气逐渐被吸收转化!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