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悬疑 > 百鬼末世:我成了最强御鬼师 > 第1112章 花果山,搬!

陈青万万没想到,黑果一事儿就这么搞定了。

再捧几句,依里已是美滋滋将这事儿给揽了去。

终究是小孩子,可能一会儿就会懈怠,但无非也就再捧几句的事儿。

将这边一切都交给了小千与依里,陈青来到了阴阳湖边。

六耳猕猴已经在炼化属于他的慧照佛灯。

——忘了这是啥吧?

慧照佛灯,阴神级。

和尚一脉,分黑佛与金佛。

黑佛想要成佛,需要尸油。

金佛想要成佛,需要灯油。

而金佛一脉所需要的灯油,就来自慧照佛灯。有了此物,才能将香火转换成灯油。

这灯油,便是所谓“佛受一炷香”的“香”了。

原本慧照佛灯是由灯台、灯芯、灯罩组成的。

其中最宝贵的便是这灯罩——必须要用人参果核来炼制。

这就是六耳猕猴需要一个人参果核的原因所在。

但其实那只是无奈的计策!

灯台、灯芯、灯罩,组合在一起,也无非就是组合成一个超低配的人参果。

如果说慧照佛灯是阴神级,一颗完整的人参果那就是阳神级!

一个颗完整的人参果,这已是最顶级的慧照佛灯!

——原本还需要祭炼,将人参果祭炼成六耳猕猴的模样,但这一步已提前被镇元子所完成,而这世间,有谁炼制人参果能超过镇元子?

总之,他已不需要慧照佛灯!

人参果便是最好的收集香火之物!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人参果有了,信徒呢?

以六耳猕猴在镇魔塔里的威望,发展出一批信徒倒也可以,但时间已不够了。

十天,镇元子十天以后便会摧毁整个混沌仙域。

他应该是抱着一种同归于尽的方式,想毁掉一切。

仅仅十天,哪里来得及去发展信徒啊?

与灼冬一商量,只有一策:

去混沌仙域,去花果山!

那里的猴子猴孙、那里的凡人本就是六耳猕猴或者孙悟空的信徒。

只有将他们全部搬迁到塔中,再以时间加速,或许才能来得及收集香火。

陈青来到六耳猕猴面前,“小六,你可是想要成就金佛一脉?”

“正是!”

六耳猕猴点头:“主人,我与孙悟空一战,谁赢了,谁便能继承花果山的信仰之力,成就斗战胜佛。”

陈青下意识道:“这是你的阴神么?”

“不是!戏鬼封顶便是梦真,唯一有可能突破此限制的,便是玉皇大帝!我吞食信仰之力成为斗战胜佛,依然只是梦真,但会极大提升我的战力。”

“明白了。”

“好,我明白了!那当今只有一计,将花果山一切生灵都搬入塔中,再以时间加速,收集信仰之力。”

“正是此理!”

六耳猕猴想到了什么 :“主人,我的十八护法在混沌仙域神通高深莫测,您无法强行拉入,更无法说服他们,我与您同去!”

不用这么委婉……

我知道在混沌仙域他们一指头就能捏死我……

陈青无语。

但也没耽搁手中动作,两人一个闪身,就已来到了花果山水帘洞。

小千的化形太厉害,两个护在洞口的护法至今没有察觉到六耳猕猴的消失。

当六耳猕猴再次出现,特别是身边多了一个凡人,两人皆是瞪大了双眼。

“大王!”

“大王,这这,这是……”

两个护法皆是一惊,戒备地看向了陈青。

“这是俺挚友,”六耳猕猴没有多作解释,“混沌仙域毁灭在即,花果山洞天一切生灵皆要搬走!”

“搬走?”

当中一个护法大吃一惊:“大王,花果山洞天少说也有亿万人,搬走?搬哪里去啊?”

“本王自有妙计!”

六耳猕猴立刻下令:“将十八护法、三百大将全部宣回!”

那个护法更是吃了一惊。

“大王!如今仙域大乱,各处皆有叛乱,乘乱起事者不计其数,其他兄弟都已四处平叛去了,此时不是将他们宣回的时候呀!”

“对啊大王!特别北岳那恶徒,扯着齐天大圣的名号,聚拢了孙悟空的一众残部,声势浩大,不可不防。”

六耳猕猴淡淡看了他们两眼,冷冷一字:“宣!”

两护法不敢犹豫,立刻领命而去。

而六耳猕猴带着陈青,一个传送,就已来到了水帘洞。

再一个传送,他已来到了花果山上空。

一个意念,施展出了法相,一个足有百里大小的可怕身影,已经矗立在了这片连绵数万里的群山中。

所有猴子一惊,抬头看向这尊法相,犹如见到了神明!

“喔喔喔!!大王!!那是大王!”

“大王法相!!”

猴子猴孙皆知六耳猕猴,但是这数以千万计的猴子们又有几人真正见过六耳猕猴本尊?

所有群山沸腾!

“喔哦~喔哦~~”

猴语交织在一起,所有猴子猴孙皆已癫狂。

而在各处平叛的十八护法皆是面色凝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