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港综:我靠曹贼系统攻略洪兴 > 第131章 “有点像是。”

时间上,自然是越快行动越好。

“欢哥,明昊能否赶到港城?我知道那些警察正在四处搜寻你们。

但我既然敢找你们合作,就必定有能力保障你们在港城的安全活动。

无论你们是从围栏翻入还是乘船而来,我都会派人接应。

其余的事,我也一并安排妥当。”

“明昊晚上准时到达港城,若有机会,当晚即可行动。”

“有个非常适合的目标,名叫山鸡,目前是屯门话事人的潜在人选之一。

对付这个人简直易如反掌。

关键在于,我不希望山鸡死去,只需被打一顿或致残便可。”

“行,明晚你安排人在屯门接应我们,顺便帮忙指认哪个是山鸡。

既不是话事人,那就权当我送给老弟你的见面礼吧。”

“那我静候欢哥的消息。”

雷耀扬看着挂断的电话,脸上笑意不断。

只要贼王叶出手,洪兴接下来的日子将不得安宁。

不只是洪兴,到时候,他还能借叶之手,对忠义信痛下 。

只需花费一两千万,就能将港城数一数二的两大社团重创,这无疑是极划算的买卖。

想到这里,雷耀扬再次在心里嘲笑早已逝去的乌鸦。

对于乌鸦的那场行动,雷耀扬觉得除掉洪兴龙头蒋昊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

但乌鸦亲自参与,还被监控录像拍得一清二楚,这种行为实在愚蠢。

因此,雷耀扬从中汲取了教训,他选择用金钱雇佣叶,这样自己就可以一直保持低调。

即使洪兴和警方查出是叶所为,也不会联想到他身上。

此外,叶在港城作案十多年,甚至越狱一次。

凭他的能力,无论是洪兴还是警方,在短期内都难以对付他。

有他在幕后支持,叶这一次必定能大展拳脚。

雷耀扬兴奋地搓着手,思考着这次需要清除多少个洪兴话事人才能罢手。

叶能否将洪兴的所有话事人彻底铲除?

深城。

挂断电话后,叶同样激动不已。

如果他知道除掉一个洪兴话事人的报酬如此丰厚,早就与港城的几个社团合作了。

何必冒着生命危险去抢劫,与警方对抗?

辛辛苦苦抢一家金店,所得的金银首饰还要被那些黑心商人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还要分给十几个兄弟。

当前,除去洪兴的一位话事人,甚至十二位,都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

关键在于,分赃的压力并不大。

再者,从雷耀扬的言辞来看,他不仅与洪兴为敌,还涉及忠义信、和连胜等众多堂主级人物。

或许,叶得考虑换个身份,从亡命之徒转型成专业!

良久,叶才平复情绪,唤来自己的亲信。

“阿志,明早你就去港城屯门,查探是否藏有警方的眼线。”

尽管叶急需资金,但他对雷耀扬并非全然信任。

他之所以将行动安排在明晚,是为了让手下先去探路,确认雷耀扬是否与警方勾结,是否欲诱他至港城。

他身为港城头号逃犯,不得不谨慎行事。

“欢哥,我们要杀回港城了吗?”

陈志听后,满心期待。

虽然深城发展迅猛,但相较港城仍有差距,尤其在于财富充裕程度。

在这里,他们的收入捉襟见肘。

若是在港城,他们可以轻松获取大量金钱,尽情挥霍。

唯独顾虑的是,他们皆为通缉对象,需时刻提防,避免落入警方手中。

资金所剩无几,是时候回港城干几票了。

不过这次的任务有些特殊,我们不是去抢,而是执行一项任务——杀一个人,至少能拿到一百万港币。

“一个人值一百万?难道说,这个目标特别棘手?”

尽管内心激动,但陈志依然保持冷静。

万一这个人是警察,那风险太大,可能要一辈子担惊受怕。

“确实不太好对付,我们要除掉的是港城第一社团洪兴的首领。

不过这笔买卖很划算,洪兴有十二位首领,只要我们完成任务,就能轻松赚到一千万港币。”

“阿志,你先去港城摸清洪兴的情况,顺便了解下东星那边的状况。

这次雇我们办事的是东星的雷耀扬,应该不会骗我们。

再说,我们在港城早已名声在外,谁敢耍我们?”

“把洪兴十二位首领全都解决?我这就启程。”

面对港城第一社团洪兴,陈志毫无畏惧。

那些普通混混还停留在赤手空拳或者舞刀弄棒的时代,而他们已经配备了高端武器。

实力差距显而易见。

这一千万,他们势在必得。

只是不清楚,洪兴的十二位首领是否做好了准备,一起前往阴间?

屯门。

恐龙下葬后,屯门步入全新阶段。

屯门地理位置独特,恐龙安葬后,山鸡与车宝山迅速掌控这片区域,着手重新分配生意,新一轮较量拉开帷幕。

背倚蒋昊养势力的车宝山泰然自若,对山鸡毫不在意。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