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我有一座太上道宫 > 第56章 金墟灵主,瑶宸秘术。

“完了......”

九川真君看到这扇门的瞬间,心彻底沉入了谷底,最后一丝侥幸心理荡然无存。

难道这就是太清炼制的灵宝?

为何首先用在他身上,他想不明白。

根本没必要啊。

“九川道友,又见面了!”

话音的主人,正是蓬莱真君余长生!

他虽未显露出法相,只是面无表情的凌空虚立,但那股磅礴威压已如泰山压顶般笼罩下来。

而在他的身后,那巨大的银门旋涡中,开始传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一艘艘庞大如山岳、闪烁着耀眼灵光的法宝飞舟,如同钢铁洪流般,井然有序地从中缓缓驶出!

飞舟之上,旌旗招展,宝甲鲜明。

无数道强大的修士气息汇聚在一起,伴随着飞舟碾过苍穹的轰鸣声,形成一股毁天灭地的肃杀之气!

遮天蔽日的舰队,正源源不断地通过太清之门,降临西镜洲!

“嘶~~”

这般震撼景象,不止九川剑宗上下数万名弟子,包括九川真君都彻底看傻了眼。

“九川道友,当初我可是好话说尽,你还是固执如此,不肯低头,迁来此地。”

“你这让我在道盟里很没有面子啊。”

余长生低头叹息,语气越发冰冷。

“逃!”

这是九川真君脑海中唯一的念头!

他深知自己绝非蓬莱真君的对手,更别说对面灵宝里面源源不断涌出来的大军了。

留下只有死路一条!

至于宗门?

此刻哪还顾得上!

“剑遁·流光!”

九川真君体内法力疯狂燃烧,整个人化作一道极其凝聚、速度飙升到极致的凌厉剑光,不顾一切地朝着与银门相反的方向爆射而去!

他甚至不惜燃烧本命精血,只求一线生机!

“你逃不掉的。”

余长生的声音依旧平淡,却杀机顿起。

他并未起身追赶,只是缓缓抬起右手,对着九川真君遁走的方向,轻轻一指点出。

“瑶宸秘术·周天为牢。”

随着他话音落下,方圆千里的虚空为之震颤。

正在亡命飞遁的九川真君,只觉周身空间瞬间变得粘稠无比,仿佛陷入了无形的琥珀之中,速度骤降!

一道肉眼可见的金色光环凭空出现,将他连人带剑光牢牢禁锢在半空之中!

“可恶!给本座破!”

九川真君目眦欲裂,知道生死关头已到,再也无法保留。

他狂吼一声,周身剑气暴涨!

“轰隆——!!!”

一尊高达千丈的巍峨法相冲天而起!

这法相通体呈暗金色,面容模糊,却带着一股斩断江河、劈开山岳的凌厉剑意!

法相的左右手分别握着一柄一模一样的巨大光剑,剑身之上,仿佛有九条大江大河虚影缠绕奔流,发出轰鸣巨响!

正是中乘法相——【九川剑尊】。

“九川归流·斩!”

剑尊法相双手的长剑法宝合二为一,汇聚全身法力,引动天地灵机,朝着禁锢他的金色光环狠狠斩下!

这一剑,蕴含了他全部修为。

剑光所过之处,数千丈光辉劈开苍穹云海,仿佛要将空间都撕裂开来。

然而,面对这至强一击,余长生只是微微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惋惜之色。

“冥顽不灵。”

他不再留手,身形未动,但其身后,一尊更加庞大、更加威严的法相已然显现!

那是一尊高达三千丈的恢弘身影!

通体犹如纯金铸造,绽放着万丈霞光,面容清晰,与余长生有七分相似,却更显古老威严。

头戴混元凌霄冠,脚踩五方乾坤履,身披周天星辰道袍。

皆为他的本命法宝。

金龙祥云缭绕,仙鹤虚影盘旋。

正是混元法相——【金墟灵主】

“瑶宸秘术·五方乾坤。”

余长生的法相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动作,只是简简单单地抬起脚,朝着九川剑尊法相所在的方向一步踏下。

霎时间,风云变色!

“轰——————!!!”

九川真君只觉得天旋地转,整片天地为之一暗,被某种无形的乾坤笼罩!

仿佛天地之间的所有重量都压在了他的头顶!

骨骼坍塌、血肉萎缩。

他引以为傲的九川剑尊法相,在那股无法抗拒的重压下,如同孩童的玩具般,寸寸崩解!

那凌厉无匹的九川归流剑光,更是如同泥牛入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要——!!!”

九川真君发出绝望而不甘的咆哮,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恐。

差距太大了!

他这种刚刚步入法相初期的普通真君,和已经突破法相中期的余长生相比,宛如天堑之别。

“看在同为蓬莱洲同道的份上,饶我——”

“砰!!!”

伴随着惊天轰鸣,天穹之上瞬间迸发出一道强光,庞大的蘑菇云闪耀万里。

没有任何悬念。

在余长生绝对的实力碾压下,九川剑尊法相彻底爆炸,化作漫天光点。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