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并不打算赶在年前对吐蕃动手,许元的行军策略极其保守。
这种天气,哪怕是钢铁铸造的汉子,在野外冻上一宿也得脱层皮。
大唐的兵也是人,是爹生娘养的,许元不想还没见到敌人,就先冻死冻伤一大片。
所以,大军走走停停。
遇到风雪大,就扎营休息,生火造饭,一定要让士卒们喝上热汤,吃上热乎的干粮。
每到一个驿站或者县城,许元都会下令补给,不仅是粮草,更是让随行的军医熬制驱寒的姜汤,分发全军。
这一路走来,虽然速度慢得像蜗牛,但五万大军的士气却是不降反升。
当兵吃粮,图个啥?
不就图个能活命,能吃饱吗?
跟着这位新任的大总管,虽然规矩严了点,但这待遇,那是真的没话说。
尤其是那些被编入军中的长孙涣等世家子弟,原本还想着这一路肯定要吃尽苦头,谁曾想,除了行军累点,竟然没遭什么大罪。
长孙涣跟在队伍里,看着前方那辆豪华马车,心中除了敬畏,更多了几分佩服。
这就是许侯爷的手段。
爱兵如子,不是嘴上说说的。
……
晃晃悠悠,半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冬日的阳光难得地穿透了厚厚的云层,洒在苍茫的大地上。
前方,一块巨大的石碑矗立在路边。
上面刻着苍劲有力的三个大字——长田县。
“到了!”
随着一声高呼,行进的队伍明显骚动了起来。
尤其是那些原属于长田军的士卒,一个个脸上露出了回家的喜悦。
马车缓缓停下。
车门打开,许元率先跳了下来。
他一身便服,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大氅,站在路口,看着眼前这熟悉的景象,一时间竟有些恍惚。
三年了。
距离上次离开这里,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
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小小的县令,为了生存,为了发展,在这里没日没夜地折腾。
如今再回来,已是封侯拜将,权倾一方。
这种衣锦还乡的感觉,确实让人唏嘘。
“这就是长田县?”
身后传来一声惊呼。
洛夕和高璇相继跳下马车,李明达也裹着厚厚的白狐裘,被许元伸手扶了下来。
三个女人的目光,第一时间就被脚下的路给吸引住了。
不是黄土路。
也不是长安城那种青石板路。
而是一种她们从未见过的路。
灰白色的路面,宽阔得可以容纳四辆马车并行,平整得简直不像话,就像是一整块巨大的石头铺成的一样,一眼望不到尽头。
路面上干干净净,没有积雪,也没有泥泞。
“这是……什么石头?”
洛夕蹲下身子,伸出手指摸了摸路面,触手冰凉,坚硬如铁。
她行走江湖多年,走过无数的路,却从未见过如此平整的地面。
简直就是鬼斧神工。
“这也太奢侈了吧?”
高璇也是一脸震惊,小嘴微张。
“这么宽的路,全是用这种整块的石头铺的?这得花多少钱?这得耗费多少人力?”
在高句丽,哪怕是王宫里的广场,也没有这么平整啊!
“噗嗤——”
一旁的李明达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看着两个姐姐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这可不是石头。”
李明达有些小得意地扬了扬下巴,像是在炫耀自家的宝贝。
“这叫水泥路。”
“是夫君……嗯,是许元弄出来的神物。”
“当初父皇第一次见到这路的时候,比你们还惊讶呢,差点以为是有神仙相助。”
许元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多做解释。
水泥路,在这个时代,确实是神迹。
“别坐车了。”
许元转头看向三女,眼中带着一丝怀念。
“前面的路好走,咱们走走吧,也让我好好看看这几年没见的长田县。”
“好。”
三女自然没有异议。
许元挥手示意大军在城外驻扎,只带了长孙涣和几十名亲卫,以及三位夫人,沿着这条宽阔的水泥官道,向着前方走去。
脚踩在水泥地上,发出笃笃的声响,格外踏实。
没走多久,一座巍峨的城池便映入眼帘。
嘶——
即使是见多识广的洛夕,此刻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是怎样的一座城啊!
高大的城墙足有三丈多高,通体呈现出一种肃穆的青灰色,墙体笔直,如同刀削斧劈一般。
城墙之上,旌旗蔽日,隐约可见身穿精良铠甲的士兵在来回巡逻。
这规模,这气势,哪里像是一个小小的县城?
哪怕是拿到长安去比,除了周长小一些,这高度和坚固程度,恐怕也不遑多让!
“这……这是县城?”
高璇彻底懵了。
她印象中的县城,大多是低矮的土墙,破败的城门。
可眼前这座城,简直就是一座战争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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