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开局剑池杂役,我靠铸剑证道成帝 > 第166章 剑道空间

系统的提示音突然在楚轩脑海中响起:

【恭喜宿主成功炼制乙木天罡剑并将其纳入混沌剑匣】

【特别奖励:一千道乙木剑意】

【当前剑意总数:2140道】

【恭喜宿主突破铸魂三重】

【新功能解锁:乙木剑道空间】

";一千道剑意?";楚轩微微一怔,随即感到一股强大的能量涌入体内。

这不是普通的能量,而是凝练的剑意——乙木剑意。这些剑意如同活物一般,在他体内流转,与他的神识融合,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感悟。

生机与死气,生长与凋零,轮回与平衡……这些概念不再是抽象的理论,而是化为实实在在的感悟,深深烙印在他的灵魂中。

更令人惊喜的是,随着剑意的涌入,楚轩感到丹田中的剑轮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已经成型的剑魂此刻变得更加凝实,体积扩大了一倍,散发出的光芒也更加耀眼。一股锋锐无比的剑气从剑魂中涌出,在他体内流转,使他的每一寸肌肤都充满了锋芒。

";铸魂三重……";楚轩惊喜地感受着体内的变化。

铸魂三重,剑魂壮大,剑气锋锐。这是他在独特修炼体系中的又一个重要突破。从锻体一重到铸魂三重,他只用了短短几个月的时间,这样的速度即使在他这条前无古人的道路上,也是惊人的。

他尝试着将神识注入剑魂,立刻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涌出。乙木天罡剑从他手中飞出,在空中悬浮,随着他的意念而移动。与铸魂二重时相比,他对剑的控制更加精准,剑气也更加锋利。

";剑气锋锐,果然名不虚传。";

楚轩轻轻挥手,一道青绿色的剑气从乙木天罡剑上飞出,轻松切断了房间角落的一块石头。切口平滑如镜,没有丝毫痕迹。这种锋利程度,比他之前的剑气强了不止一倍。

【乙木剑道空间:由系统创建的特殊空间,内含乙木法则的本源力量。宿主可在其中感悟乙木剑道,提升对生死之力的理解和运用】

【提示:每炼制一把神剑,系统将开启相应的剑道空间】

【提示:在剑道空间中,时间流速与外界不同,一日相当于外界一个时辰】

";剑道空间?";楚轩眼前一亮。

这简直是天大的机遇。修真界中,能够接触到法则本源的地方少之又少,大多是一些上古遗迹或者特殊的秘境。而现在,系统竟然为他创造了一个专门用来感悟乙木法则的空间。

更令人惊喜的是,这个空间的时间流速与外界不同。这意味着他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的修炼时间,而不必担心外界的变化。

";如此说来,只要我炼制出混沌神剑谱中的九把神剑,就能获得九个不同的剑道空间?";楚轩思索着,";每一个空间都对应一种法则本源,这简直是……";

他不敢想象这意味着什么。在修真界,能够接触到一种法则本源就已经是莫大的机缘,而现在,他有机会接触九种不同的法则本源。

";系统,如何进入乙木剑道空间?";

【请宿主手持乙木天罡剑,进入冥想状态,与剑共鸣,即可进入乙木剑道空间】

楚轩深吸一口气,取出乙木天罡剑,准备尝试进入这个神秘的空间。

楚轩盘坐在炼器室中央,手持乙木天罡剑,调整呼吸,让自己进入一种特殊的状态。

";与剑共鸣……";

他闭上眼睛,将神识注入剑中,感受着剑身中流动的生死之力。乙木天罡剑立刻有了反应,剑身微微震动,发出轻微的嗡鸣声。

楚轩的意识开始与剑融合,他能感受到剑中的每一丝能量流动,每一道道纹的变化。生机与死气在剑中循环往复,形成一个完美的平衡。

与此同时,他丹田中的剑轮也开始共鸣,与手中的乙木天罡剑产生奇妙的联系。两者之间的能量开始交融,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

";原来如此,生死本是一体,相生相克,循环不息……";

就在这种奇妙的感悟中,楚轩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一个陌生的空间。

这是一个奇特的世界。天空呈现出淡青色,有金色的纹路在其中流转,如同巨大的道纹。大地上生长着各种奇特的植物,有的生机勃勃,有的则枯萎凋零,但无论是生长还是凋零,都遵循着某种特定的规律。

";这就是乙木剑道空间?";

楚轩站起身,环顾四周。整个空间弥漫着一种特殊的气息——乙木之气。这种气息与他在乙木天罡剑中感受到的能量如出一辙,但更加纯粹,更加本源。

最引人注目的是空间中央的一棵巨树。这棵树高达百丈,枝繁叶茂,但奇特的是,树的一半生机勃勃,绿叶如海;另一半则枯枝败叶,死气沉沉。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在同一棵树上和谐共存,形成一种奇特的平衡。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