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赵砚同意帮忙,张小娥松了口气,连忙去打来热水。赵砚则借故下了地窖,从系统商城中兑换了一些棉签、消毒用的药水和止血生肌的散剂(避免使用现代药名,如云南白药)。
从张小娥断断续续的叙述中,赵砚大致了解了事情的经过:白天吴月英从外面回来,发现两个女儿不见了。王大志起初骗她说孩子出去玩了,直到傍晚还不见人影,吴月英着急外出寻找,才从村民口中得知真相——她的两个女儿早在两天前就被王大志卖给了钟家为仆。
一向逆来顺受的吴月英彻底崩溃了,回家后与王大志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和撕打。但她一个弱女子,哪里是男人的对手,再加上公婆偏袒儿子,一起动手,将她打得遍体鳞伤。若不是村里有人看不过去拦着,吴月英恐怕会被活活打死。
虽然捡回一条命,但赵砚看得出来,吴月英眼神空洞,心如死灰。
“月英嫂子,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张小娥一边小心翼翼地用热水给她擦拭伤口,一边心疼地掉眼泪。
“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吴月英麻木地反问,“花花和小草就是我的命……现在命都没了,我还活着干什么……”
赵砚坐在一旁,用棉签蘸了药水给她消毒伤口,然后敷上药粉,语气平静地说:“她们只是被卖去钟家,人还活着。你要是死了,她们在钟家无依无靠,那才真是一辈子为奴为婢,永无出头之日。”
“我活着……就有用吗?”吴月英的声音充满绝望,“王大志钱也拿了,契也签了。连一向帮着钟家说话的徐村老都劝过他别卖女儿,他都不听……那是他的亲骨肉啊!”她的话语中透出钻心的疼痛。
“想办法赚钱,把孩子赎回来。”赵砚直接点出核心。
吴月英眼中闪过一丝微光,但迅速黯淡下去:“赎回来?谈何容易……那是三两银子!我猴年马月才能攒到?”
两个女孩,只卖了三两银子,多吗?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景,少得可怜。但话说回来,若不是钟家还要点脸面,恐怕连三两银子都不会给。如今卖儿卖女的多了,很多时候只为换一口吃的。都知道给大户人家为奴为仆日子艰难,但好歹有条活路——这便是底层人无奈之下的“活路”。
“如果你继续留在王家,这辈子恐怕都见不到三两银子。”赵砚冷静地分析,“但如果你能和王家划清界限,靠自己,未必没有希望。以你的勤快,只要肯下力气,攒够赎身的钱,只是时间问题。”
他话锋一转,点明现实残酷:“不过,钟家花三两银子买人,你想原价赎回来,恐怕是痴心妄想。这些大户人家,吃人不吐骨头,不让你脱层皮,绝不会放人。赎金翻倍,乃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
张小娥听得瞪大了眼睛:“公爹,您的意思是……让月英嫂子离开王家?”她觉得这想法太大胆了。
“不是彻底离开,而是‘离家不分家’。”赵砚修正道。他明白,在这个时代,让一个嫁出去的女人主动离开夫家,是惊世骇俗的。所谓“离家不分家”,是一种变通,人离开,但名义上还保留着婚姻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舆论压力。
杨招娣在一旁听着,也觉得心惊肉跳。这想法在她看来,简直是离经叛道。
吴月英却被这话触动了,她挣扎着坐直身体,眼中重新燃起一丝希望的火苗:“赵叔,这……这能行吗?”
“为什么不行?”赵砚反问道,“当然,前提是你自己下定决心,愿意走这条路。”
“愿意!我愿意!”吴月英激动起来,声音带着恨意,“这些年来,他们打我、骂我、怎么羞辱我,我都能忍!是我肚子不争气,生不出儿子,我对不起老王家的香火!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卖我的闺女!那是我的命根子!为了她们,我什么都能豁出去!”
赵砚没有去纠正她思想里“生不出儿子是罪过”的桎梏。每个时代都有其局限,强行灌输现代观念并无意义。在这大康朝,以夫为纲是天经地义,女子主动离家便是大逆不道,不仅舆论不容,连律法也难以支持。所以,帮忙可以,但必须讲究方法,既要达到目的,又要尽可能保全吴月英的名声,否则她将寸步难行。
“赵叔,只要您能帮我,我做牛做马报答您!”吴月英跪在炕上,将赵砚视为唯一的救命稻草。
赵砚侧身避开她的跪拜,走到一边,继续用冷静甚至有些残酷的语气点明现实:“现在年景不好,卖儿卖女是常事,饿死人也稀疏平常。你两个女儿去了钟家,不说享福,至少能有口饭吃。在王家,一天一顿还吃不饱,孩子都快饿死了。根子在于王大志一家重男轻女,就算你将来攒够钱把孩子赎回来,在这样的家里,她们能有活路吗?能长大成人吗?”
他看着吴月英的眼睛:“所以,眼下的危机,未尝不是你们母女三人的一个机会。一个彻底摆脱王家,自己掌握命运的机会。抓得住这次机会,以后日子再苦再难,是你们母女自己的选择,心甘情愿。抓不住,你就算现在寻死,也救不回孩子。王家不会放过你,他们会把你抓回去,直到你生出儿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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