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坊出来时,日头已经西斜,廷州城的夜市渐渐热闹起来。李阳没让人备车,就穿着那身沾了点铁屑的粗布短打,手插着腰走在前面,回头冲陆云舒喊:“跟紧点,夜市人多,别丢了——你这男装虽像,可身段太惹眼,小心被人当成哪家跑出来的小娘子。”
陆云舒脸颊一热,嗔了他一眼,快步跟上。刚拐进南大街,眼前瞬间亮了起来——两侧的商铺、小摊都挂着李阳推广的油灯,灯芯浸着特制的灯油,比蜡烛亮堂数倍,还没那么大烟味,将整条街照得如同白昼。
夜市里人声鼎沸,卖小吃的吆喝声、杂货摊的叫卖声、小孩的嬉闹声交织在一起。有卖烤羊肉的,滋滋冒油;有卖糖画的,艺人手法娴熟;还有摆着罐头、香皂小样的小摊,伙计正跟客人介绍“廷州特产,送礼佳品”。陆云舒看得眼花缭乱,这热闹又有序的景象,比长安的夜市多了几分烟火气。
“就这家了,老王家的火锅,味儿正!”李阳熟门熟路地拐进一个街边小摊,木桌木凳擦得干净,围着七八张桌子,已经坐了不少食客。老板是个络腮胡大汉,一见李阳,立刻笑着迎上来:“殿下,您来啦?还是老样子?”
“老样子,再加两份毛肚、一盘自制粉条。”李阳拉着陆云舒坐下,毫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粗陶碗,“给我这朋友也来一副碗筷。”
“好嘞!”王老板应着,眼角瞥见陆云舒的男装,又看了看李阳的态度,没多问,转身就去忙活。
旁边桌的食客认出李阳,纷纷笑着打招呼:“殿下也来吃火锅啊?”
“那可不,老王的手艺,比州府厨子强多了!”李阳咧嘴一笑,冲他们举了举空碗,痞气十足,“你们吃你们的,不用管我。”
陆云舒坐在一旁,心里暗自惊讶。在长安,藩王出行前呼后拥,别说街边小摊,就连普通酒楼都很少踏足,可李阳却像个寻常百姓一样,跟摊主熟络,跟食客打招呼,毫无半点架子。
“别愣着啊,看看想吃啥蘸料,自己调。”李阳推了推桌上的一个木盘,里面放着七八种酱料——芝麻酱、花生酱、辣椒油、蒜末、葱花,还有廷州特有的发酵豆酱,“这是我让老王加的,想吃啥混啥,比固定的蘸料对胃口。”
陆云舒好奇地拿起小勺,学着李阳的样子,舀了点芝麻酱和花生酱,加了点葱花,又犹豫着放了半勺辣椒油。她在长安吃宴席,蘸料都是备好的,这般“自己搭配”的吃法,还是头一次见,新鲜得很。
很快,铜锅端了上来,清汤翻滚,里面飘着姜片和葱段,旁边的盘子里码着切得薄薄的羊肉、鲜脆的毛肚、白花花的粉条,还有几样脱水蔬菜泡发的青菜。王老板还额外送了一盘刚烤好的羊肉串,撒着孜然,香气扑鼻。
“涮毛肚得七上八下,别煮老了,不然嚼不动。”李阳一边示范,一边把涮好的毛肚放进陆云舒碗里,“尝尝,这毛肚是今早刚宰的牛,新鲜得很。”
陆云舒尝了一口,毛肚脆嫩爽口,蘸料咸香中带着一丝辣味,味道绝佳,忍不住眼睛亮了:“好吃!比长安的宴席还对胃口。”
“那是,宴席上的菜看着花哨,哪有这街边小摊的烟火气。”李阳得意地挑眉,给自己倒了一碗清玄樽,仰头灌了一大口,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来,他随手用袖子擦了擦,痞气十足,“在长安憋坏了吧?天天规矩这规矩那,吃个饭都得端着,哪有这儿舒坦。”
陆云舒点点头,也给自己倒了小半碗酒,浅酌一口:“确实,长安的日子,太闷了。”她想起自己在长安的生活,每日被礼教束缚,学女红、读诗书,连出门都要罩着帷帽,哪像现在这样,穿着劲装,吃着小摊,自在惬意。
两人边吃边聊,李阳话多,一会儿说廷州铺路时的趣事,说工匠们一开始不信水泥能变硬,硬要踩上去验证,结果被他罚着守了七天路;一会儿说草原部落的牧民,第一次吃罐头时,把罐头皮都啃了,引得陆云舒阵阵发笑。
酒过三巡,李阳脸上泛起红晕,话也多了几分坦诚。他端着酒碗,看着夜市里来来往往的百姓,眼神变得深邃:“其实我在廷州,真不是为了当什么藩王。”
陆云舒放下筷子,认真地听着。
“在长安时,人人都觉得我是顽劣纨绔,父皇把我贬到这儿,不少人等着看我笑话。”李阳喝了口酒,语气带着点自嘲,“可我到了廷州才发现,这儿的百姓太苦了,匈奴一来就劫掠,日子过得颠沛流离,连顿饱饭都吃不上。”
他顿了顿,拍了拍桌子,声音提高了几分:“我搞水泥、造罐头、做连弩,不是为了争权夺利,就是想让百姓能吃饱穿暖,能走平整的路,能有安稳日子过;想让边境不再受匈奴欺负,让那些草原部落不敢随便来造次。”
这番话没有华丽的辞藻,直白又坦诚,带着一股纯粹的真诚,像一股暖流,淌进陆云舒心里。她看着眼前的男人,他穿着粗布短打,喝着烈酒,说话带着痞气,可眼底的光却无比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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