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名字的墨迹未干,三个人不约而同地翻开了那份刚刚被他们以魄力押注的灰色文件夹。
之前华先生那句“无权翻阅”的禁令已然解除,现在,是直面选择后果的时刻。
仅仅几页纸,条款精炼,措辞冷硬,没有任何修饰性的语言。
每一条都像一块冰冷的钢板,砸在刚刚经历过热血考验的三人面前。
房间里异常安静,只有纸张翻动的细微声响。
林莫的目光如高速扫描仪般掠过条款,大脑同步进行着逻辑解析和法律审视。
越看,他平静的面容下,心底越是泛起波澜,甚至不由自主地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根本不是什么正规的劳动合同,更像是一份……卖身契?
或者说,一份踏入灰色世界的投名状。
第一条就定下了诡异的基调:本合同为真正合同,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纠纷,法庭将不予支持,他们不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培训之后需签署公司用人合同,但使用公司提供的全新身份(姓名、身份证号)。
(这是伪造身份证件行为,涉嫌违法。所谓的“真合同”建立在虚假身份上,同样是一纸空文)
第三条:使用公司配备的一切通讯工具。正式启用前,给予一个月探亲假期。
(一个月,不是用来休息,是去处理“身后事”,与原有社会关系做切割。
之后,他们原本的身份将在社会上“暂时失联”或“长期静默”)
第四条:按照公司形象设计,重新进行包装,包括发型、衣着,甚至形体塑造。
(抹去个人外在特征,成为符合“华姐”要求的人。好在没要求整形,尚留有一丝底线)
第五条:严格按规定接受两个月培训,未通过考核则延期,直至合格。
(没有退出机制,通不过就无限期“留级”,失去自由)
第六条:培训期间食宿免费,培训费8万元由公司承担。
(算是一条看似“人性化”的条款,但结合上下文,更像是一种心理安慰,强调他们“自愿”且公司已“付出成本”)
第七条:培训合格后,年薪120万元。根据业绩和贡献颁发绩效奖金,上不封顶。
(这是巨大的诱惑,黑暗中唯一耀眼的光,也是他们此前选择的核心动力。
但这钱,以何种身份、何种方式获取?合法性存疑)
第八条:根据一年期整体表现,优秀等级以上者可与公司协商修改本合同任意四项条款。
(这是唯一的“希望条款”,像胡萝卜一样吊在前面,但解释权完全在公司手中。
“优秀”的标准是什么?“修改”的限度在哪里?)
第九条:本合同由公司负责解释。(万能霸王条款,意味着所有模糊地带都由华姐一方定夺)
第十条:如公司遇到不可抗力或彻底破产,本合同自动终止。(公司单方面的免责条款)
落款处,是一个从未听过的公司名——
“东方之岚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个陌生的签名——董事长 华雪菲。
华姐的真名?还是又一个烟雾?
林莫的思维在飞速运转。
这份合同的每一个字眼都在挑战他的认知底线。
它不合法(伪造身份)、不合理(无限期培训)、不讲人情(切断社会关系)。
它意味着:
法律风险极高:使用假身份从事的活动,一旦曝光,刑事责任由个人承担。
人身自由受限:几乎等同于签署了保密协议和无限期服务条款,退出机制模糊。
社会保障缺失:真实身份成为“黑户”,没有五险一金,所有保障依赖于公司的那份高薪。
财产来源模糊:120万年薪虽高,但如何存入银行?以哪个身份纳税?财产的安全性完全系于公司之手。
最关键的是,合同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如果华姐违约,他们投诉无门;
如果他们违约,华姐却可能用其他方式进行追责。
这是一场建立在绝对力量不对等和信任基础上的危险游戏!!!
林莫的目光重点停留在第三条和第八条上。
“一个月探亲假”——这是给他们时间,去编织一个合理的谎言。
向家人、朋友、同学解释为何即将“消失”至少一年(培训两个月 至少十个月的服务期)。
这是一个极其痛苦且考验人性的过程。
“一年后优秀者可修改四项条款”——这是唯一的曙光,是博弈的空间。
它暗示着,只要表现出足够的价值和忠诚,就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赎回部分自由或权益。
比如……恢复真实身份?或者获得某种法律层面的保障?
这条款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遥远,却提供了唯一的前进动力。
“矛盾,可以通过斗争转化为统一。”林莫在心中默念。
风险巨大,但收益也可能巨大。
华姐用这种方式筛选的,正是敢于踏入灰色地带、并能从中找到出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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