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的上海,空气里还黏着夏天的尾巴。
苏锦推开窗时,一阵带着梧桐叶清苦气息的风正好拂过她的脸颊。她住在这栋老洋房的三楼,窗外是伸展开的梧桐枝桠,叶片边缘已泛起些许焦黄,像是被季节轻轻吻过的痕迹。楼下院子里,邻居家的猫正蜷在墙头打盹,阳光透过枝叶缝隙,在灰砖地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点。
她喜欢这样的早晨。安静,缓慢,带着一种旧书信般的温柔。
今天信箱里除了日常的报纸和广告,果然躺着一只浅褐色的信封。没有贴邮票,说明是有人亲自投递的。信封上是她再熟悉不过的字迹,挺拔舒展,带着一点不经意的连笔。
她的嘴角不自觉弯了起来。
拿着信回到书桌前,小心地用裁纸刀划开封口。里面是几张质地厚实的信纸,墨水的味道隐隐透出来,清冽好闻。
“亲爱的小姑娘:”
开头的称呼让她忍不住笑了。程朗总喜欢这么叫她,仿佛她还是很多年前那个跟在他身后、扎着马尾辫的小姑娘。虽然她今年已经二十八岁,在图书馆做古籍修复师,日常面对的是比程朗年纪还大的泛黄书页。
“见信如晤。”
“入秋后的天气渐凉,但仍有炎夏的余温还在留恋不愿离开,好似在为秋日的尾队到来准备着入场仪式。日子在我们相处中悄然流走,似是捉迷藏,生怕我们发现祂躲藏的角落,但我们之间的感情却在这场‘游戏’里不断巩固、再不断升温。在祂温柔地注视下,认真填补着我们幸福的一寸天地,固然时间似乎也不重要了。”
她读得很慢,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在心里默念。程朗的文字总是这样,不疾不徐,带着一种古老的韵律,像他这个人。他是一个建筑师,却有着近乎文人的敏感和细腻。他说,这大概是因为他从小在祖父的书房里泡大的缘故,那些线装书和毛笔字,磨砺了他对文字和情感的感知。
他们相识于五年前的一个秋天。那时苏锦刚参加工作不久,被派去参与一个老建筑改造项目的文献整理工作,程朗是那个项目的建筑顾问。第一次见面是在布满灰尘和脚手架的项目现场,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衫和卡其色工装裤,头发上沾了点灰,正仰头看着穹顶的彩绘玻璃,眼神专注而明亮。
后来他告诉她,那天他看到的不是斑驳的壁画和破损的窗棂,而是透过这些尘埃,看到了这栋建筑最初的样子,以及它未来可能焕发的光彩。
“就像我看到你,”后来有一次他牵着她的手,在这栋修复好的老建筑的花园里散步时说,“第一眼,就好像看到了很久以后。”
苏锦继续往下读。
“七夕快乐,我的爱人。”
昨天是七夕。他们确实一起度过了。没有去昂贵的餐厅,也没有刻意安排盛大的惊喜。程朗提前下班,来图书馆接她。两人一起去菜市场买了新鲜的蔬菜和鱼,回到苏锦这个小公寓,一起在厨房忙碌。他负责处理那条活蹦乱跳的鲈鱼,手法利落,她则在旁边洗米择菜,听着油在锅里滋滋作响的声音。
饭后,他们抱着薄毯子爬到天台上。城市的夜空被霓虹灯映得发红,很难看到清晰的银河。但他们还是并排躺在凉席上,寻找着偶尔从光污染中挣脱出来的几颗特别明亮的星子。
程朗指着天空,给她讲“河鼓二”和“织女一”,讲古代星官们如何将这些闪烁的光点连成想象的图案,讲乞巧、拜织女的古老习俗如何从对星辰的崇拜,慢慢演变成关于爱情和幸福的祈愿。
“以前的人,看星星就是看时间和方向,看神灵和命运。”他的声音在夜风里显得格外低沉温柔,“现在我们看星星,更多是看彼此,看心里的光。”
天台的风有点凉,他把她往怀里搂紧了些。苏锦记得自己当时想,所谓幸福,大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有星星和爱人陪伴的夜晚。
信里,他提到了那个夜晚。
“之前偶然听到七夕最初来源于古代对星辰的崇拜之意,而后有了‘牛郎织女’的故事,但更是成为了赞美女性智慧,表达向往幸福的重要日子。大家会在这天祈福、观星;等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或许已经赏过星、祈过福,为我们的小天地再添了一笔记忆。”
他总是这样,把共同经历过的琐碎细节,用文字再次打磨,赋予它们更深一层的、宝石般的光泽。苏锦觉得,程朗写给她的每一封信,都像是为他们共同的生活进行的一次精心的装裱和修复,让那些瞬间得以更长久、更美好地保存下来。
她的工作也是修复,修复的是物质的、脆弱的纸张和墨迹。而他,似乎在用另一种方式,修复着时间本身,让流逝的时光在文字里凝固成永恒的艺术品。
接下来的段落,她的心跳微微加速。
“我曾经对你说,我与这座城市的一切都是重逢,只有与你是相遇。”
程朗是上海人,少年时期随父母移居国外,直到几年前才因为工作原因回来。他说回到上海,走在那些熟悉的、却又变化巨大的街道上,遇到童年吃过的点心铺子,或者听到一句久违的本地俚语,都像是与故友重逢。只有遇到她,是全新的、独一无二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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