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洪荒:女娲摆烂,圣人全都急疯了 > 第101章 借你的刀,斩你的敌!

火光之下,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废墟之外,是两股力量的野蛮碰撞。

一边,是代表王权的王城戍卫军。

另一边,是代表相权的费仲府兵。

张奎的脸阴沉得能拧出水,他死死盯着那个骑在马上,用马鞭指着他手下鼻子的嚣张军官,那人正是他军中的死对头,费仲的远房表亲,吕雄!

握着剑柄的手,青筋根根坟起。

他知道,这是吕雄在借题发挥!

更是费仲在用吕雄这把脏刀,来试探王上的底线,顺便当着所有人的面,狠狠撕烂他张奎的脸皮!

退,是无能!他张奎和整个王城戍卫军的脸面,今天就要被吕雄踩在脚下!

进,是鲁莽!他将背上一个“妨碍追捕逆党”的罪名,吕雄立刻就会像闻到血腥味的苍蝇一样,在朝堂上疯狂撕咬他!

进退两难!

就在这剑拔弩张,杀机一触即发的时刻。

一道苍老的身影,从废墟最深的黑暗中,缓缓走了出来。

姜尚步履蹒跚,佝偻着背,像一个随时会被夜风吹倒的普通老者。

“张奎将军。”

他的声音不大,甚至有些沙哑,却像一柄无形的锥子,精准地刺破了现场的喧嚣,清晰地钻进每个人的耳朵。

张奎回头,眉头紧锁。

吕雄见状,立刻找到了新的攻击点,嗤笑出声。

“哟,这不是西岐来的阶下囚吗?一个老奴才,这里有你说话的份?滚回去!”

张奎没有呵斥,但他的眼神,同样充满了不耐与轻视。

姜尚却根本没看吕雄,那双浑浊的老眼,只是平静地看着张奎,一字一句。

“将军在此,奉的是王命。”

“他们在此,奉的是相令。”

“一为君,一为臣。孰轻孰重,将军心中自有明镜。”

此话一出,张奎眼神瞬间一凝!

吕雄的脸色也变了,这老东西,是在拿大王压相国!

姜尚仿佛没有看到他们的表情,继续慢条斯理。

“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相国,亦是大王的相国。”

“相国办的,终究也是大王的差事。”

他话锋一转,看向吕雄,那眼神让吕雄莫名感到一阵心悸。

“若是张奎将军今日强行阻拦,致使逃犯遁走,这个罪责,将军担不起,你吕雄,同样也担不起!”

吕雄被这句话噎得哑口无言。

姜尚这才重新看向张-奎,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表情。

“所以,不能拦。”

他顿了顿,声音陡然带上了一丝冰冷的锋锐。

“但,更不能让他们,就这么进去!”

张奎彻底被搞糊涂了,这老头到底想说什么?

姜尚向前走了两步,凑到张奎身边,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吐出了一个字。

“拖。”

张奎瞳孔猛缩。

姜尚的声音如同毒蛇吐信,钻入他的耳朵。

“将军,您只需告诉他们,此地乃大王钦点禁区,没有手谕,擅入者死!这是规矩,是王法!谁也不能破!”

“但,您体谅相国办差辛劳,愿意为大王分忧,破例一次。”

“让他们,明日辰时,天光大亮之时,再来!”

“届时,您会亲自带人,陪同他们,将这片废墟,一寸土、一寸灰地,搜个底朝天!”

“搜不到人,是他们无能,与您无关。”

“若是搜到了……那便是您协助相国,寻获逆党,同样是大功一件!”

轰!

这番话,如同九天惊雷,在张奎的脑海中轰然炸响!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

高!

实在是高!

这套话术,简直滴水不漏,字字诛心!

第一,死死咬住“王命禁区”的底线,扞卫了王权和他自己的尊严!

第二,给出“明日再搜”的台阶,是“体谅”相国,卖了费仲一个人情,让吕雄无话可说,堵死了他所有借题发挥的可能!

第三,也是最狠的,“亲自陪同”,把搜查的主动权,死死抓回了自己手里!

这么一来,他非但无过,反而有功!

既打了吕雄的脸,又全了费仲的面子,更向大王展现了自己的忠诚与担当!

张奎看向姜尚的眼神,彻底变了。

这哪里是一个老奴!

这分明是一个能洞察人心,玩弄权术于股掌之间的顶级谋士!

他又看了一眼黑暗中,那个盘膝坐在火光旁,从始至终都未曾动过一下的西岐世子。

一股寒意,第一次从他心底深处升腾而起。

这座囚笼里关着的,根本不是待宰的羔羊。

是一头,已经张开獠牙的猛虎!

“好!”

张奎心中有了决断,他猛地转身,大步走到对峙的前线。

他没有拔剑,只是将姜尚刚刚教他的话,用他那雷鸣般的威严声音,重新宣告了一遍!

“……此地乃王命禁区!没有大王手谕,任何人不得踏入!”

“但相国大人追捕逆党,乃为国事!我张奎,身为王城戍卫,亦有为君分忧之责!”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