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穿越 > 原神:至冬居然能养出娇气包 > 第32章 永恒的敌人

鹿离兴冲冲的带着散兵来到了志村屋,意外的碰到了神里绫人!

“哥哥?怎么这个点出来?”鹿离有些茫然,这个点,神里绫人应该在神里屋敷吃饭或者处理公务啊!

神里绫人扶额:“呃,被绫华他们赶出来了。”

鹿离憋笑:“唔,哥哥是不是又不注意休息了?”

神里绫人叹了口气,抬头忽然看到鹿离和散兵十指相扣的手,眼睛微眯,眼神危险了起来:“你是……小离,怎么和他一块?”

“哥哥,这是散兵,是我男朋友!”鹿离笑眯眯的开口。

神里绫人难得懵了一下:“啊?!你男朋友不是降魔大圣魈吗?”

鹿离有些不好意思:“呃,我有两个男朋友……”

神里绫人差点炸了,自家小白菜不仅被猪拱了,还是两只!

“你才多大啊!怎么可以谈恋爱!”神里绫人一把把鹿离拉了过来。

散兵都懵了一下,咬牙切齿:“神里家主是吧?离儿是我的人!你凭什么阻止?”

神里绫人咬牙,但看到鹿离在场,面上还是一脸温柔:“小离才16岁!你是禽兽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愚人众执行官第六席散兵是吧,你比小离大了几百岁,老牛吃嫩草吗?”

散兵嗤笑:“那魈还比她大一千多岁呢!有本事去璃月骂魈啊!”

神里绫人顿住,他哪里能随意离开社奉行啊!

鹿离已经默默去点菜了,等他们互怼完后,菜都上来了。

“散宝,哥哥,先来吃点东西吧。”鹿离叹了口气,感觉他们是一个比一个幼稚啊。

散兵和神里绫人一左一右的坐在鹿离身边,还不停的给鹿离夹菜。

神里绫人轻声道:“小离啊,你还小呢,你这是早恋,小孩子怎么能早恋呢。”

散兵不屑:“要不是魈对她下手了,我会这么快和小离确认关系吗?”

鹿离弱弱替魈辩解:“魈宝当时不知道我岁数呢,他是因为太想我了才……”

散兵瞪她,鹿离默默扒了口饭。

散兵冷哼:“魈是仙人,怎么会看不出来?他只是不想看而已。”

鹿离有些不服气:“可是我也快17了啊!不小了!”

散兵摸着下巴:“你生日好像也快到了吧,要回至冬过吗?”

这下鹿离纠结了:“啊,不知道啊,在蒙德璃月稻妻须弥都有朋友怎么办?”

散兵挑眉:“你想把你朋友都邀请过来吗?”

鹿离眨了眨眼睛,看向神里绫人,神里绫人微笑:“小离生日我肯定会去的啊。认识小离这么多年,只是寄礼物给小离,还从没参加过小离的生日呢”

鹿离想了想自己的朋友,摇头:“不过了!等18岁再过吧?”

散兵看了一眼神里绫人,忽然笑了,偏头吻了一下鹿离,神里绫人差点失了礼仪。

散兵趁鹿离不注意,挑衅的看了一眼神里绫人,神里绫人握紧了手中的杯子,杯子差点碎了。

鹿离脸色微红:“散宝!这是在外面!”

散兵轻笑:“那我下次注意?嗯?”

一顿饭下来,两个男人的眼神不知杀了多少遍了,但心大的鹿离一点也没发现。

吃过饭,神里绫人柔声朝鹿离说:“小离,你好久没回神里屋敷了,要不要陪我回去住几天?”

散兵牵住她的手:“离儿是和我一块出来的,当然要一块回去。”

鹿离看了看神里绫人,有看了看散兵,有些纠结:“呃……要不,哥哥和我们一块回去?”

神里绫人:“……啊?”

散兵没忍住笑了:“欢迎神里家主来我们这里做客呢。”

神里绫人伸手点了点鹿离的额头:“小笨蛋,你想让哥哥进狼窝呢!”

鹿离吐了吐舌头,看向散兵:“散宝?要不……”

散兵直接在她唇上咬了一口:“啧,想去就去吧,我就不去了,不过,只能在神里家待两天哦。”

神里绫人有些不满:“这也太短了吧?”

散兵搂住鹿离的腰:“那我把她带走了,离儿是我的人!”

神里绫人连忙拦住:“可以,两天就两天吧。”

散兵不舍的松开鹿离的手,鹿离见状,主动亲了亲散兵的嘴巴:“果然散宝对我最好啦~”

散兵耳朵微红,扭头:“哼,你不是觉得谁都好吗!”

鹿离讨好的笑笑:“现在是散宝最好~”

散兵抱了抱她:“先和他回去吧,太晚了不安全。”

鹿离点头:“散宝也要注意安全哦!”

神里绫人满意的牵着鹿离离开了,散兵一直到看不见人了才转身回去。

被暂时赶出家门的神里绫人把鹿离带回来了,神里绫华很是惊喜。

“小离!”神里绫华轻轻抱住鹿离。

“绫华姐姐~好想你哦~”鹿离也很开心。

神里绫人有些吃醋:“小离,怎么不见你说想我呢?”

鹿离直接无视他,拉着神里绫华走了。

神里绫人直接愣在了原地,不是,他可是神里家家主!家庭地位怎么这么低?!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