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柳暗花明
秘密核查小组的深入调查,如同在黑暗的迷宫中进行精准的探路,每一步都需慎之又慎。随着对县国资委监管股股长李某某的聚焦,更多蛛丝马迹浮出水面。技术专家恢复的部分数据碎片显示,李某某与外网匿名邮箱的通信内容涉及“材料”、“时机”、“报酬”等敏感词汇。同时,对其社会关系的摸排发现,他与之前试图低价接手县纺织厂不良资产未果的本地商人赵某往来频繁,且近期有异常的资金流入其亲属账户。
尽管仍缺乏直接证据,但综合判断,李某某涉嫌泄露工作秘密、甚至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已非常大。更重要的是,核查小组研判,以李某某的职位和能量,恐怕难以独自策划并掀起之前那么大的风浪,其背后极有可能存在指使者或合谋者。
秦墨在听取县府办孙主任的详细汇报后,陷入了深思。是立即收网,控制李某某,以求快速突破?还是继续外线侦查,争取挖出更深层的幕后黑手?前者可能打草惊蛇,导致背后人物切断联系、毁灭证据;后者则时间漫长,且存在变量,李某某也可能察觉后狗急跳墙。
权衡利弊后,秦墨做出了决断:立即行动,但行动方案必须周密,力求一击中的,并尽可能扩大战果。他再次向县委书记杨帆做了紧急汇报。杨帆同意了他的方案,并协调了县纪委、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予以配合。
一个周五的下午,行动悄然展开。第一步,由县纪委以“工作需要”为由,通知李某某立即到县委党校参加一个“紧急的、封闭式的业务培训”,并按规定上交通讯工具。此举旨在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控制起来,避免其与外界的联系。
第二步,在确认李某某已进入党校并上交手机后,由县纪委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组成的联合行动组,持相关手续,同时对其办公室、住宅进行了秘密搜查。搜查结果令人震惊:在其办公室电脑隐藏文件夹中,发现了大量涉及国企改制、项目审批的内部文件副本,以及其与商人赵某商讨如何利用信息谋利、如何制造舆论给县领导施压的聊天记录;在其家中,搜出了大量现金和若干张不属于他本人名下的银行卡。
证据确凿!李某某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第三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是立即对商人赵某进行控制。根据李某某聊天记录中提到的信息,行动组在赵某常去的一家茶楼将其抓获,并突击搜查了其公司和住所,获取了更多其与李某某合谋,以及试图贿赂、围猎其他干部的证据。
当晚,在县委党校的谈话室里,面对突然出现的县纪委工作人员和摆放在面前的铁证,李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不仅交代了受赵某利诱,泄露改制信息、编造举报信、煽动舆论的事实,还为进一步减轻罪责,主动交代了指向性更明确的线索:他曾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的暗示,将某些敏感信息“适时”透露给赵某,并且感觉这位副主任与某些对改革持消极态度的科局领导关系密切,经常“传达”一些“上面的精神”。
线索指向了更高层级!虽然这位副主任是否就是最终的黑手尚不确定,但无疑打开了一个更大的突破口。
秦墨在办公室彻夜未眠,实时听取着各方面的汇报。当孙主任带着初步审讯结果赶来时,天色已微亮。
“秦县长,情况比预想的复杂。李某某是突破口,但背后可能还有‘大鱼’。”孙主任语气凝重。
秦墨看着笔录中提到的那个副主任名字,目光锐利如刀。他认识这个人,平时低调谨慎,没想到竟隐藏得如此之深。
“立即将情况形成专报,我和杨书记马上向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秦墨沉声道,“无论涉及到谁,一查到底!但要严格保密,控制知情范围,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李某某和商人赵某的迅速落网,以及初步审讯获得的惊人线索,像一块巨石投入清河县政坛这潭深水,激起的却是表面下的巨大暗涌。消息被严格控制在极小范围内,但那种山雨欲来的紧张感,仍不可避免地在一部分嗅觉灵敏的干部中弥漫开来。
周六清晨,秦墨和县委书记杨帆一同来到县纪委,与纪委书记紧急磋商。面对指向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的严重线索,三人的意见高度一致:事态严重,必须上报市委,并请求上级纪委的指导和支持;同时,在上级明确指示前,内部调查要更加隐秘和审慎,避免打草惊蛇。
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那位被线索指向的副主任,似乎察觉到了风声,主动来到县纪委,声称要“汇报思想工作”。他表现得异常镇定,甚至带着几分委屈,辩称自己与李某某只是正常的工作交往,对李某某的违法行为毫不知情,并暗示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想搅乱清河大局。
这一手以退为进,反而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是确系冤枉,还是故作姿态、负隅顽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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