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悬疑 > 盗墓:从征服丰满精绝女王开始 > 第251章 蛇神遗骨,具象化世界

众人越走越深,到了蜂巢似的恶罗海城的内部。

里面的情况,和外围一模一样。

在蜂巢的最深处,是两扇巨大的石门。

在大石门的两边,分别有一个深邃的洞窟。

左侧的洞窟上方,镶嵌着蓝色的宝石,右边的洞窟则镶嵌着白色的宝石。

白色和蓝色的纯度,和在九层妖楼里的得到的那两个可以操控的火瓢虫的水晶球差不多。

洞窟里面有几盏油灯,将里面照亮。

洞窟不是很大,里面雕刻着一尊石像,石像如同地狱的恶鬼似得,在恶鬼的下颚,还有一圈火瓢虫,循环往复,形成一个闭合的圆圈,仔细的数一下,这些达普鬼虫一共是七个!

在恶鬼石像的前面,放着祭祀的牛肉。

一左一右的石像还不一样。

左边的像是恶鬼,而右边的像是罗刹,只不过,下颚同样都有相同的七个达普鬼虫的图案,不过是冰瓢虫,而神像前祭祀则是一头头白马。

打开中间的石门,里面是一座阴森恐怖的大殿。

在大殿的墙壁上,不是什么壁画,而是沾满了人皮!

那时候可没有胶水什么的,人皮之所以能黏在山壁上,是因为将人剥皮之后,立刻将刚剥下来热气腾腾的人皮贴在上面。

就好像姑墨王子墓中,贴在石门缝隙上的兽皮似得。

大殿很大,周围的人皮,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在这些人皮上,涂上了四种颜色,并且在上面画着图案,记录着各种各样的事件,其中就包括远古魔国的起源!

在不知道多少年前,昆仑山上出现了一个族群,他们在一个洞窟中,发现了五个盒子,里面放置着蛇神的遗骨,其中有两个可以展露神迹。

其一,是蛇神之眼,其二是蛇神大脑!

他们对着蛇神的遗骨进行祭拜,在这个族群中,出现了一位神之女,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部落的首领。

但部落中原本的主祭司,却对神女的出现,表现出来了忧虑。

但神之女拥有极为恐怖的能力,不止灵魂长生不灭,而且还具有行境幻化的能力,主祭司因为质疑神明,被流放了神之地。

因为神女灵魂长生不灭,每次都能以轮回转生,且拥有神力,部落发展越来越大,千百年间,便拥有了大量的疆土,奴役方圆千里里的地域!

当神女去世时,部落中所有的祭司,都会通过向神骨占卜,得到转生后的诡母的相关信息。

上面还记载了收服八个恐怖的妖兽的画面。

第一位就是巨大的狼妖,被驯服后,接受了神力的洗礼,狼妖化成狼首人身的神将!

第二位是恶鬼和罗刹,恶鬼和罗刹本位一体,驯服之后,将它们的神魂囚禁于两个水晶球中,并且制造出来了达普鬼虫。

第三位,是一团黑色的东西,看不出来是什么东西,

第四位,是巨目之蛇。

第五位,是一条人首蛇身的蛇妖,这个蛇妖战死之后,有人吃了它的肉,然后那个人就会变成新的蛇妖。

第六位,绿毛龟

第七位,吸血水母

第八位,食罪巴鲁。

前六位,都是念凶黑颜时期收服的,后两位上面没有记载,应该是后续的诡母收服的。

经过历代诡母的奴隶,巅峰时期,拥有八大神将,为其征战沙场。

除了八大神将之外,还有精通占卜、祭祀等手段的祭师,这些祭师可以通过秘术,操控神将为其征战!

也就是说,神将的地位,在远古魔国中,远不如诡母,甚至不如祭司。

再结合天授唱诗篇的信息。

在魔国向南入侵岭地、戎地、加地时,遭到了制敌宝珠大王和莲花生大师的凶猛抵抗。

制敌宝珠大王,也就是格萨尔王。

他手中有一颗宝珠,足以媲美蛇神之眼,双方进行了一场拉锯战,后来莲花生偷走了蛇神之眼,格萨尔王便长驱直入,灭了魔国。

“被驱逐的祭司……”

苏平看着人皮画上。

祭司竟然公然质疑蛇神的权威,但念凶黑颜只是将其驱逐,为什么没有将其诅咒,甚至杀死?

他可不相信念凶黑颜会出于善意不杀它。

这里面一定另有原因。

这位祭司,会不会和格萨尔王有关系,也不好说。

毕竟这位祭司,敢这么做,估计也有些实力,甚至掌握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例如念凶黑颜的弱点!

不过,这位祭司只在开篇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有出现过,也不知道去哪儿了。

至于念凶黑颜的那些丰功伟绩,也的确足以让人震撼,甚至还能对那些妖物进行培养,打造成神将!

其中五个苏平都知道。

第四是巨目之蛇,看着像是精绝国的守护神那种来自诡洞深处的蛇妖。

只不过,第三和第五,却显得很模糊!

第五神将的信息比较多,苏平看着有些类似于‘房间’的能力。

“这个停留在X线的古城,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