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吐出的那张证据目录还握在手里,林远盯着最下方“下次开庭预计时间,待定”几个字,没有松手。他把纸翻过来,背面空白,随手撕下一条,在上面写下“Z.S.K”三个字母。
笔尖停顿了一下。
他起身走到档案柜前,输入密码,拉开抽屉,取出三家空壳公司的工商变更扫描件。每一份法人签字栏都有一行签名,字迹看似不同,但起笔角度、收尾力度存在细微相似。他把三张复印件铺在桌上,用红笔圈出签名位置,对比了十几分钟,确认不是巧合。
同一人代签。
他拨通笔迹鉴定合作方的电话,把扫描件通过加密通道发送过去,只说了一句:“尽快出初步意见。”挂断后,他打开助理提交的通话记录统计表。那个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号码,在过去一个月内共拨打过七次某律所行政分机,每次通话时长不超过两分钟,时间集中在工作日上午十点前后。
这个律所,就是接收加密邮件的那一家。
林远合上笔记本,走向主任办公室。
周正言正在看一份仲裁案的结案报告,听见敲门声抬头。林远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张打印纸。
“我想调一份五年前的仲裁卷宗,”他说,“铭达科技诉恒信资源股权纠纷案。”
周正言放下笔,“那个案子?早就归档了,而且涉及保密条款。”
“铭达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和我们现在查的这几家空壳公司有资金往来。他们共用一个服务器IP,运维人员也是同一个。更重要的是,那份加密邮件的署名人‘Z.S.K’,曾作为代理律师出现在那起仲裁案里。”
周正言沉默了几秒,“你确定要翻这个?”
“我已经查到代签、共用系统、定向通信三条线,全部指向背后有人在统一操作。如果这背后连着恒正所,那就不是普通的企业造假,而是有组织的合规掩护。”
周正言站起身,走到档案柜前,输入一串六位数密码,抽出一个灰色文件夹。封面上贴着标签:**2019-民仲字第47号**,右下角盖着“内部存档·未经许可不得复制”的红色印章。
他把文件夹放在桌上,没打开,“只能看,不能拍照,不能复印,看完立刻归还。”
林远点头。
他翻开第一页,是案件基本信息表。代理律师事务所一栏写着“恒正律师事务所”,代理人姓名:**Z.S.K**。
他继续往后翻。
在附件《项目合作协议》的审核页上,盖着一枚圆形章——“恒正所内部审核专用章”。签字栏写着:**郑世坤 审核**。
林远的手指停在那个名字上。
郑世坤的名字他不陌生。十年前父亲退出行业,五年前老陈商铺案证据被压,背后都有这个名字的影子。但他从未想过,这个人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自己现在查的案子里。
他快速浏览后续材料。协议内容是将铭达科技名下一块工业用地转让给恒信资源,作价八千万元。但土地评估报告显示,该地块当时市场估值不足三千五百万。差额部分通过“技术咨询费”和“品牌授权金”补足,而这两项费用的收款方,正是此次发现的其中一家空壳公司。
资金闭环了。
他合上文件夹,轻声说:“这案子当年是怎么结的?”
“调解结案,”周正言靠在椅背上,“双方达成和解,恒信资源支付四千二百万,铭达科技放弃追索。表面上各退一步,实际上钱一分不少流出去了。”
“谁做的调解记录?”
“法院指定的第三方仲裁员,但材料由恒正所整理提交。”
林远明白了。从一开始,流程就是设计好的。法律程序走全了,责任却没人担。
他把文件夹放回桌上,“谢谢您让我看这个。”
周正言没说话,只是看着他,“你现在打算做什么?”
“把这些线索串起来,做成补充证据。复庭时,我要让法庭看到,这不是单一企业的问题,而是一套固定的运作模式。”
“你会得罪很多人。”
“我已经得罪了。”
周正言低头喝了口茶,水已经凉了。他把杯子放下,“需要什么支持,直接说。”
林远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重新绘制企业关系图。他在中心画出被告企业,向外延伸出三家空壳公司,再连接到铭达科技与恒信资源。然后,他画出一条虚线,从“Z.S.K”指向“恒正所”,再从“恒正所”连到“郑世坤”。
资金流用蓝色箭头标注,信息流用绿色,人员重叠用黄色。
他把笔迹比对意见、IP共用记录、通话频次表三项内容整合成一份附录,命名为“关联性分析简报”,打印出来,装进牛皮纸袋,封口,写上“仅限团队查阅”。
接着,他登录律所加密云盘,上传电子版,设置权限为“仅限林远、周正言、技术合作方三人访问”。
做完这些,他拿出一张便签,写下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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