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从通风口爬出时,天光已经压到屋檐。他落在后巷碎石堆上,膝盖一软,手撑住墙面才稳住身体。密封袋还贴在胸口,账本的棱角硌着肋骨。他没回头,沿着墙根快步穿出小巷,拦了辆出租车,报出市公安物证鉴定中心的地址。
车行途中,他掏出手机,屏幕亮起,陈小雨的回复只有一句:“已收到,技术组待命。”他把手机翻过来,盖住屏幕,指节在夹克内侧摩挲着密封袋边缘,确认封口完好。
鉴定中心在城东工业区一栋灰白色小楼里,走廊灯光偏冷。林远在接待室等了不到十分钟,一个戴银丝眼镜的男人走出来,手里夹着文件夹。“林律师?”他声音平稳,“我是技术组的负责人,姓赵。”
林远点头,将防水包打开,取出三样东西:合同复印件、账本密封袋、血衣证物袋。赵主任逐一接过,目光在账本上停留片刻,“纸张老化严重,字迹碳化,还原难度大。”
“我知道。”林远说,“但‘支付陈浩封口费’这一条,必须比对笔迹。”
赵主任翻开合同复印件,盯着落款处的印章看了几秒,“私人印,非公章。我们有恒正所近年备案印模,可以比对,但年代久远,印油渗透会有偏差,结论可能只能写‘高度相似’。”
“那就做笔画重合分析。”林远从包里取出一张打印件,“这是郑世坤在三份公开文书上的签名,清晰度足够。另外,账本里‘支付’‘费’‘伍万元’这几个字结构稳定,建议优先提取特征点。”
赵主任抬眼看了他一眼,“你对笔迹鉴定挺熟。”
“查这个案子半年了。”林远声音没起伏,“每一步都得靠证据说话。”
赵主任没再说话,转身进了实验室。林远坐在走廊长椅上,没动。墙上的钟指向下午两点十七分。
三个小时后,赵主任出来,手里多了两份初稿报告。他递过去,“印章比对结果出来了,特征点匹配度98.6%,边缘齿痕、中心偏移、油渍扩散走向都一致,排除仿刻可能。但按规范,不能写‘完全一致’,只能写‘高度匹配’。”
林远翻到结论页,目光停在“排除他人仿刻可能”几个字上。
“笔迹部分更麻烦。”赵主任接着说,“原始字迹模糊,我们用了多层图像叠加,还原出‘支付’‘封口费’‘李某经手’这几个词。又调了郑世坤五年前庭审笔录的亲笔签名作为参照,做了压力轨迹模拟。”
他顿了顿,“‘郑’字起笔的顿挫角度,‘坤’字右半部收笔的拖曳方向,‘费’字中间一横的轻微上翘——这三个特征,在账本记录中完全吻合。书写习惯具有个体唯一性,这种程度的重合,基本可以认定为同一人书写。”
林远的手指在报告边缘轻轻划过,“结论能写‘亲笔书写’?”
“可以。”赵主任点头,“但要加备注:受限于样本保存状态,结论基于现有技术手段推定。”
林远合上报告,没说话。走廊灯光落在纸面上,映出淡淡的字影。
他回到律所时,天已黑透。办公室没人,他没开大灯,只拧亮桌角的台灯,把两份报告并排摊开,又取出周正言给的那张手写清单。茶馆会面是10月5日,账本记录是10月5日,封口费由“李某经手”——而“李某”就是郑世坤。
他抽出一张白纸,画出三条线:
第一条:10月4日,恒正所支付律所顾问费十万元。
第二条:10月5日,账本记录支付陈浩封口费五万元,笔迹为郑世坤亲写。
第三条:10月6日,张叔被迫签署放弃追偿合同,落款为郑世坤私人印章。
三条线收束于10月5日前后。他用红笔在“李某经手”四个字上圈了两圈,写下:“李某=郑世坤,亲自操作,非授权代理。”
桌上的手机震了一下。是赵主任发来的消息:“血衣斑迹初步检测为人类血液,DNA比对需家属采样,暂时无法推进。”
林远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删掉对话框。他重新打开报告,翻到印章比对页,放大落款图样。郑世坤的印章是篆体,右下角有一道细微裂痕,像笔画中断了一毫米。他在恒正所2003年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上找到同一枚印,裂痕位置一致。
他取出尺子,量了两处裂痕的距离,记下数据。
窗外城市灯火连成一片,玻璃映出他低头的身影。他把报告装进防水袋,放进公文包最里层,又检查了一遍拉链。
手机再次震动。这次是陈小雨:“市局档案科明天上午八点半开门,调证申请需要法院出具委托书。”
林远打字回复:“正在准备材料,明早七点前到律所。”
他关掉台灯,办公室陷入半暗。走廊传来脚步声,由近及远。他没起身,只是把公文包拉近了些,手搭在上面。
鉴定报告的结论页还露着一角。他抽出再看一遍,目光停在“笔迹特征完全吻合”几个字上。指腹在“吻合”二字上压了片刻,像是确认它们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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