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碾过青石板路的声响,在午后的阳光里格外清晰。叶飞羽掀开车帘一角,袁州城那道巍峨的城墙便撞入眼帘——青灰色的砖石依山而建,高逾七八丈,墙顶的箭垛连绵起伏,像条蛰伏的巨龙,将整座城池护在怀中。城门处车水马龙,挑着担子的货郎、骑着高头大马的商人、推着独轮车的脚夫,还有穿着体面的富家子弟,摩肩接踵,喧闹声隔着车窗都能听得真切。
“叶少侠,到了!” 孙通的声音带着难掩的兴奋,他亲自下车,对着守城的兵卒拱了拱手。领头的校尉见是孙通,脸上立刻堆起笑容,对着身后的兵卒挥挥手:“孙掌柜的商队,还查什么?快放行!” 兵卒们纷纷让开道路,看向孙通的眼神里满是敬畏——在袁州城,谁不知道“通泰商行”的孙掌柜?结交甚广,在袁州也算个人物。
穿过城门洞的瞬间,一股混杂着香料、脂粉、食物和市井气息的暖风扑面而来。叶飞羽放下车帘,心中微讶。他走过不少城镇,却从未见过如此繁华之地。宽阔的朱雀大街足能容四辆马车并行,青石板铺就的路面被磨得发亮,两侧的店铺鳞次栉比,幌子招展如林。
“叶少侠快看!” 孙通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身边,指着街对面的楼阁,“那是‘聚鑫钱庄’,袁州城最大的银号,背后是京城的‘汇通票号’,就算你拿着这儿的银票去京城,也能随时兑成现银!”
他又指向另一侧:“那是‘锦绣阁’,袁州城最有名的绸缎庄,里面的料子都是从苏杭运来的,一匹上等的云锦,能换十亩良田!”
沿街望去,雕梁画栋的酒楼里传出丝竹之声,气派的当铺前立着威武的石狮子,食肆门口的伙计吆喝着“刚出炉的桂花糕”,连路边卖糖葫芦的小贩,都穿着浆洗得干净的蓝布褂子。往来行人衣着光鲜,脸上多带着从容的笑意,与回天岭下那些面黄肌瘦的村民相比,简直是两个世界。
孙通显然对家乡的繁华极为自豪,一路走一路介绍,从城东的码头说到城西的粮仓,从府衙的新修说到寺庙的庙会,言语间充满了热忱。叶飞羽含笑听着,目光平静地扫过这一切。十三年守墓生涯,早已让他习惯了孤寂与平淡,眼前的繁华虽盛,却未能在他心中激起多少涟漪。
直到马车拐进一条清幽的街巷,速度慢了下来。
这条街与朱雀大街的喧闹截然不同,青石板路干净得没有一丝尘土,两侧是高大的院墙,墙头探出几枝石榴花,在夕阳下红得耀眼。偶尔有朱漆大门敞开,能瞥见院内的亭台楼阁,隐约传来几声鸟鸣。
“前面就是寒舍了。” 孙通指着不远处那座宅院,语气带着几分谦逊。
叶飞羽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心中微微一震。那座宅院的大门是两扇厚重的朱漆门,门楣上悬挂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上书“孙府”二字,笔力遒劲,一看便知出自名家之手。门前蹲着两尊汉白玉石狮子,高三尺有余,雕刻得栩栩如生。门两侧的墙头上,覆盖着琉璃瓦,在夕阳下闪着微光——这哪里是“寒舍”,分明是富甲一方的豪邸。
马车停在门前,仆从立刻上前掀开帘子。孙通热情地邀请叶飞羽下车,叶飞羽却在低头的瞬间,目光落在了自己身上。
他穿的还是那身青布劲装。这衣服是几年前做的,洗了不下百次,袖口和裤脚都磨出了毛边,领口处甚至能看到几处细密的补丁。在回天岭守墓时,他只觉得耐穿实用;在黄林镇杀牛三时,他只觉得方便利落;可此刻站在这朱门豪宅前,这身衣服突然显得如此寒酸,像块沾了灰的抹布,与周围的雅致格格不入。
一丝不易察觉的窘迫,悄然爬上他的心头。
孙通何等精明,叶飞羽那瞬间的僵硬和低头的动作,他看得一清二楚。但他脸上丝毫没有异样,反而更加热情地拉住叶飞羽的胳膊:“走走走,叶少侠,一路风尘,先进府梳洗歇息!我已经让厨房备了薄酒,为你接风洗尘!”
进了大门,绕过影壁,眼前豁然开朗。这哪里是“寒舍”,分明是座精致的园林。庭院深深,曲径通幽,迎面是座小巧的假山,山下有一汪碧水,几条金红色的锦鲤在水中悠闲地游弋。长廊曲折,连接着各处屋舍,廊下挂着几盏走马灯,灯上画着“八仙过海”的图案。穿着青布褂子的仆役往来穿梭,脚步轻快却不喧哗,见到孙通,都恭敬地垂首行礼,井然有序。
“老爷回来了!” 一个穿着湖蓝色比甲的仆妇笑着迎上来,对着孙通福了福身,又看向叶飞羽,目光里带着好奇,却没有半分轻视。
“这是叶少侠,为夫的贵客。” 孙通介绍道,“快引叶少侠去‘听风院’歇息,备好热水。”
“是。” 仆妇应声,对着叶飞羽福了福身,“叶少侠这边请。”
穿过回廊,来到一座雅致的小院。院内种着几株桂树,树下摆着石桌石凳,房间里窗明几净,桌上放着青瓷茶具,墙上挂着一幅山水画。虽不奢华,却处处透着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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