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英雄联盟之神,我于人间全无敌! > 第10章 牢香!!怎么老是你啊??!!

在米勒的激情解说下,所有人的注意力,瞬间集中到了苏明的身上!!

导播也将镜头,对准了今天发挥亮眼的苏明身上!!

所有人都看见了瑞雯,身怀三多兰之剑,两把小长剑和一个加5点技能急速的萤尘!!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个萤尘,减CD,也许会成为一个伏笔!!

最关键的是,

苏明真就不要上路线,

不要上塔镀层,

也不管野区,

只一门心思的往中路跑,就为了蹲守香克斯??!!

炸裂!!

所有人看到苏明的动向后,感觉集体炸裂了!!!!

又来?????

看到这里,所有人都想问一句:

“苏明,香克斯是烧你家祖坟了,还是在你家床头拉屎了,怎么就追着他一人杀呀?!”

其他人当然不知道,

苏明有任务在身,杀死香克斯十次,就可以获得十点属性点!

苏明也不想的,也想好好打比赛,虐一下圣枪哥多爽。

但是,

对于只有白银三真实面板的他来说,

属性点对他而言,太重要了!!

所以,对不起了,牢香!

“谢谢你,来成就我!!”

看着游戏时间已经进行六分钟了,任务目标(击杀香克斯次数:3/10),才杀三次,很急!!

苏明感觉要提速了!!

至于上路?

放!

至于六虫??

放!!

至于小龙???

放!!!

现在苏明的眼睛里,只有香克斯!!

“香克斯我吃定了,耶稣也留不住他,我说的!!”

于是,

苏明拒绝打团,拒绝推线,化身绝食流上单,继续去中路GANK!!

他操控的英雄瑞雯,本局比赛是无敌的,

所以神一般的意识,已经预料到了香克斯中路的眼位!

等于是预判了香克斯的预判!!

他已经猜到了,香克斯会在之前的草丛里放眼,

所以,苏明另辟蹊径,从下半部野区锋喙鸟处走!

眨眼间,

苏明已经来到了香克斯右边的河道草丛!!

而香克斯对此一无所知!!

整个AL队伍,都对苏明的位置一无所知!!

而TES全员,则对苏明的行为,感到不解!!

“苏明,你还蹲香克斯啊?!”

“上路不要了吗,圣枪哥要拿一塔了!”

“对面塔赞去六虫了,别管永恩了,跟我去打六虫吧?”

“苏明????”

然而,

苏明已经闭麦了!

是的,闭麦了!

卡纳维又如何?

哥哥又如何??

这局比赛,我来C!!

也许,会有人说苏明毒!

也会有人说这是一个团队游戏,不跟队友交流,怎么玩?!

但是,现在的苏明,是操纵瑞雯的神!

神,只需要其他人的追随就好。

神,会带领队友们走向胜利。

神,会带着他的四名沙兵,拿下AL战队。

所以,神不需要队友的理解,只需要队友别送太狠就可以。

虽然这是事实,但是其他人是真的不理解!!

看不懂苏明的操作,都觉得苏明是大局观出了问题!

现在苏明不应该再执着于击杀香克斯了,而是应该去补线,赶紧出大件成装才对!!

卡纳维、小奶油、哥哥和刘少,看苏明闭麦,丝毫不给其他人反应,只好去小龙团。

放弃六虫,拿火龙魂!!

此刻,

香克斯发现小炮的走位后,立刻给队友们信号!

“他们去拿小龙了,我们小龙团一波?”

“好!”

“我和塔赞吃完六虫,TP过去!”

“我们下路已经给眼位了!”

“诶?瑞雯呢??”

就在香克斯自己发出疑惑,给右边草丛眼位的时候,一抹熟悉的绿色从天而降!!

苏明等香克斯很久了!!

就等牢香来插眼了!!

草丛里蛰伏已久的瑞雯,丝毫不给香克斯机会,一套光速QA骑脸输出!!

半血!!

香克斯开E,假装躲闪,实际上秒回来,反向闪现,去和小龙处队友们汇合!!

然而,苏明早就预判到了!!

E闪!!

跟进!!

开W震魂怒吼!!

“给我晕!!”

“-140”

“-90”

“唰!!————”

“-210”

“给我死!!”

瑞雯一剑枭首永恩!!

苏明轻轻松松,击杀了香克斯!!

小奶油等四人成功拿下火龙魂!!

AL的下路双人组,吓死!

无奈放弃龙魂,回线。

圣枪哥和塔赞,吃掉第一组六虫后,看到香克斯又死了,也不敢去了!!

散了散了!!

只有香克斯受伤的世界,达成了!!

香克斯双手离开键盘,双眼木讷的盯着灰色的屏幕!!

煞笔了!!

再次煞笔了!!

他的世界仿佛被调成了静音,只剩下瑞雯拿刀砍死自己的声音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