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嘴仗终结者:李斯与他的反杠急急如律令》
就在大秦文化交流中心眼看要沦为“大型在线互啄养鸡场”的危急存亡之秋,丞相李斯,这位法家思想的扛把子、小篆字体的总设计师,展现出了他除了帮嬴政统一天下、统一文字、统一车轨之外,另一项不为人知的惊世才华——统一抬杠标准。他敏锐地意识到,思想市场的繁荣固然重要,但若这市场里只充斥着“你不对”、“你才不对”的无限循环复读机,那么大秦的文化软实力,恐怕还没走出函谷关就得先在内耗中折戟沉沙。于是,一场针对“杠精”的精准外科手术式打击,以令人瞠目的速度拉开了序幕。
《交流中心理性讨论促进法》(民间戏称“反杠精法”)的出台,快得让所有朝臣都怀疑李斯是不是提前用阴阳家的占卜术预知了这场危机。没有冗长的廷议,没有扯皮的辩论,李斯带着他那标志性的、仿佛看透了世间一切无理取闹的冷静表情,将一卷竹简“啪”地一声摊在嬴政的案头。据说,陛下览罢,只沉默了三个弹指,便朱笔一挥,批了两个字:“甚善”。这效率,让后世那些为一条法规能吵上几年的议会们情何以堪。
这部划时代的法律,核心条款极其精炼,直击要害,充分体现了法家“一刀切,切掉烂肉”的犀利风格。
第一条:“禁止为杠而杠”。 此条堪称灵魂条款,赋予了中心管理者(通常是学识渊博且脾气日渐暴躁的博士官)至高无上的“心证”权力。判断一次发言是否是“理性讨论”,不再仅仅看其表面逻辑是否自洽(毕竟杠精们也擅长在别人的逻辑链条上强行打结),而是考察其发言的“初心”与“能量消耗比”。
比如,当有人发表一篇《论灵渠水利工程对楚地农业经济的初步影响》时,下面若出现:“楼主考虑过百越地区青蛙的迁徙路线会被水坝打断吗?你这论文不完整啊!”——这便可以“为杠而杠”论处。博士官会冷冷地回应:“此论题为‘楚地农业经济’,与百越青蛙何干?其发言能量消耗远超于建设性意见产出,属无效抬杠,禁言三日。”
再比如,讨论《韩非子·五蠹》的思想精髓,有人回:“呵呵,说得好像有点道理,但难道君主就不能同时仁爱又严刑峻法吗?非此即彼,太狭隘了。”博士官便会朱笔一圈:“此乃典型的‘伪辩证杠’,以看似全面的立场,模糊核心论题的边界。其目的非为深化讨论,乃为显示自身之‘众人皆醉我独醒’。罚抄《定分止争篇》十遍。”
这一条款的威力在于,它从“动机论”上对杠精进行了釜底抽薪。你可以有不同意见,但你的意见必须服务于把问题探讨得更深、更明,而不是为了把水搅浑,或者单纯为了享受智力上(哪怕是虚假的)的优越感。一时间,文化交流中心的帖子质量显着提升,因为大家都开始下意识地反思:我接下来说的这句话,是为了解决问题,还是为了制造问题?
第二条,则更具操作性,直接封禁了一系列“万能杠精句式”。 李斯仿佛一位久经沙场的“语言病理学家”,精准地解剖了那些看似无害,实则极具破坏力的“语法病毒”。
首当其冲的,便是那句臭名昭着的“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此句式之毒,在于其将主观感受包装成一种“受迫害的独醒”,通过虚构一个“众人皆醉”的场景,来为自己的非主流观点寻求豁免权。它不提供论据,只渲染情绪,潜台词是:“我的感觉就是真理,你们不认同,是你们的问题,是你们抱团排挤我。”
法令颁布后,当某人在一篇盛赞《吕氏春秋》包罗万象的帖子下,习惯性敲出“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这本书杂而不精,像个大杂烩吗?”时,他收到的将不再是后续的争论,而是系统自动弹出的提示:“检测到禁用句式‘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您的发言已被自动拦截。建议修改为:‘我认为此书内容虽广,但核心思想不够聚焦,例如在某某篇中……’请提供具体论据。” 这一招,直接废掉了“感觉党”的武功,逼迫他们从情绪的泥潭,爬回逻辑的岸上。
与之配套被禁的,还有一系列李斯亲自圈定的“高危句式”:
· “抛开事实不谈……” —— 博士官点评:“事实乃讨论之基。抛开事实,汝欲谈何物?谈汝之臆想乎?”
· “你行你上啊!” —— 常用于反驳别人对某项政策或艺术品的批评。法令裁定:“此乃‘身份绑架杠’。评价厨子菜咸,未必需要本人会炒菜。批评之权利,与执行之能力,并非必然绑定。”
· “认真你就输了。” —— 博士官怒斥:“此乃万恶之源!于交流中心,不认真,难道要儿戏?此言一出,所有理性探讨皆被解构为无意义之举。其心可诛!”
· “老祖宗早就说过……” —— 法令补充解释:“引用经典须有上下文,且需与当前议题相关。不得以模糊的‘老祖宗说’作为终结讨论之终极武器,此乃‘权威绑架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