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在军中能有一个好的军师辅佐,就如同男人娶到一个贤惠的老婆。
下班回家,晚餐已经摆在了桌子上,吃完饭洗完澡往床上一躺,稍微支棱一下,媳妇已经开始刁着头绳开始盘头发了。
事实又一次证明朱尧祖的专业能力,雨一直下,第二日天蒙蒙亮,蝮部四处营地超过两万兵马集结到了营寨正北方三里外。
了望塔上,唐云身边站着手握令旗的阿虎,二人目光幽幽。
三个方阵已经站在了营寨之外,周闯业、马骉、梁锦,皆身穿重甲。
前重甲步卒,中善射弩手,后轻甲锐士,这也是大家最常用的作战配置了。
重甲冲锋,贴近后抡起工兵铲就削,分割敌阵。
弩手中距离覆盖打击,近距离长刀斩敌。
后方锐士分散两翼延展,形成包围圈。
这种阵型和战术并没有什么高深之处,想要破,很容易,只需要扛住重甲步卒的冲锋就好。
扛住了重甲步卒冲锋,阵型自然会散乱,首尾难顾,不断消耗就好。
这一点,汉军知道,山林各部知道,蝮部也知道。
问题只有一个,自唐云不惜重金打造出了重甲,重甲步卒出道后,战场上至今还没有任何敌人扛得住他们的冲锋,哪怕是在断云涧那也是靠着地形优势,阻挡重甲步卒前进的也是那些滚木、投石车以及猛火油。
说的再浅显一些,从无败绩!
唐云手搭凉棚,举目眺望,牙齿无意识的轻轻咬着嘴唇,直到感觉到了唇齿间有着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微微点头。
阿虎挥动了一下令旗,甲胄摩擦声音不绝于耳,紧接着便是整齐划一的大盾砸地之声。
今日,最后一战,汉军知道,蝮部知道,整个山林每个人都知道,这便是最后一战,决定山林未来的一战。
八千汉军精锐,六千人贴着营寨正门。
两万一千余蝮部族人,三百二十五名戒日士兵,缓缓离开了密林。
自从到了断云涧,唐云一直在思念一个人,一个孩子,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可谓朝思暮想、日思夜想。
当然,唐云不是拜登,也不是神父,之所以日夜都在想一个孩子,因为这比崽子的名字叫做提婆犀那!
蝮部在山林中搞风搞雨,正是这个小比崽子拾掇的。
唐云今日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人,提婆犀那就在那里,敌方本阵之中。
不止是戒日国,身毒各方势力都有这个毛病,贵族在战场上很显眼,具备两个特征。
一,要么是在中军,要么是最后方,总之是一个最安全的距离。
二,身上的衣服或是甲胄,极为华美,十分的骚包,就差脑门上刻着几个字了,来,弄我,你丫有本事过来弄死我!
三百多名戒日士兵,就在中军位置,穿着半身甲,在大部分都是兽皮装束的蝮部族人中显得鹤立鸡群,十分惹眼。
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提婆犀那高的过分,比身边戒日士兵高出了足足大半个脑袋。
身毒那边有个传统,肥水不流外人田,戒日国王娶了他侄女,这个侄女就是提婆犀那的亲娘,也不知是近亲产物的缘故,还是吃得好营养够,总之这小子很高,和瘦竹竿似的。
唐云在数万人中找到了提婆犀那,后者也一直搜寻着前者。
只是如今算得上是久经沙场的唐云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就说马骉吧,很长,各种长,不但长的长,挽弓拉弦射出的箭矢也长。
在戒日国,提婆犀那这种精美的甲胄,扔在春熙路,人们不会过多瞩目,要是扔在其他城市的繁华街道上,那就是人群中最妖艳的一朵奇葩。
鬼知道敌方有没有弓术比马骉还强的人,唐云可不会冒险,每次即便在后方也不会穿的特别骚包。
唐云吹了声口哨,下方营寨外的抓着长弓的马骉转过脸,摇了摇头。
“告诉周闯业。”
唐云抬起手指,指向了敌阵中的提婆犀那:“活捉那个小BK,要活的!”
阿虎扯着嗓子大喊:“唐大人有令,入阵活捉戒日王子肖避尅。”
“难道是梁静茹也穿越到了大虞朝。”
唐云接过了阿虎手中的令旗,高高举起:“两万多人连一千套甲胄都凑不出来,敢主动凑过来招惹汉军。”
一语落毕,唐云猛地用力挥下令旗。
一声“杀”字如惊雷震天撼地,周闯业提起大盾,缓缓踏出第一步。
重甲步卒,亦是踏出第一步。
号角悠扬,算不得排兵布阵的蝮部族人挽弓拉弦。
重甲步卒继续前行,缓慢、坚实、沉重。
雨丝带着湿寒,黏在甲胄上结成一层薄薄的冷雾。
精铁大盾并没有任何复杂的花纹或是装饰,只有密密麻麻的划痕,每一道划痕,都在默默诉说着这些重甲部族遭受过多少次箭雨的洗礼。
长靴踩过泥泞时的响动,像是沉闷的鼓点。
了望塔上的唐云,嘴角上扬,不是微笑,而是狞笑。
距离尚远,他看不清提婆犀那的长相,甚至看不清蝮部族人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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