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摸尸就能变强?这仵作太刑了! > 第210章 金锐之气,死亡名单

唰。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聚焦在了他身上。

韩诚急切地问:“你知道些什么?”

“妖兵并非随机作案,也并非是在举行什么邪恶的仪式。”

秦明环视众人。

“它有明确的食谱。”

“食谱?”

左夜丘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什么食谱?”

秦明没有直接回答。

他将自己那早已准备好的说辞,不疾不徐地抛了出来。

他先是看向陆景。

“陆公子,你刚才说李霖与王莽之间,没有任何共同点。但你说错了。”

“错了?”陆景下意识地反驳,“我查过他们的生平,他们从未有过交集!”

“他们的生平没有交集,但他们的武功有。”

秦明道。

他指着李霖的尸体。

“追风剑法,讲究一个快字,剑出如风,无孔不入。其内功心法,修炼出的真气,看似轻灵,实则……其性属金。”

“是为‘金风之气’。其本质,是【金锐】。”

他又指向王莽的尸体。

“霸王枪,讲究一个刚猛,大开大合,一往无前。其修炼的《破军心法》,修炼出的真气,更是天下间最纯粹的‘庚金之气’。其本质,亦是【金锐】。”

这番话一出,众人都是一愣。

他们都只知道这两位高手的名号,却从未有人像秦明这样,将他们的武学本质分析得如此透彻。

秦明顿了顿,又看向了那间空的锻造室的方向。

“而妖兵【赤龙牙】,其本体,乃是汇集了无数天材地宝,以地心之火淬炼而成的火属性神兵。”

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

但停尸房内的每一个人,都已经明白了。

陆景的嘴巴缓缓张大,眼中全是骇然之色。

左夜丘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也掀起了滔天巨浪。

韩诚更是如同醍醐灌顶,他喃喃自语。

“五行……相克……”

“没错。”

秦明点头,给出了那个石破天惊的答案。

“火克金。”

“对于妖兵【赤龙牙】来说,吞噬金属性的武者,特别是那些已经将金锐之气融入到自身兵器意志中的高手,是它最好的补品。”

“它能从中获得最大的成长!”

他深吸一口气,抑扬顿挫道!

“所以,它的食谱就是所有修炼了金系功法的兵器高手!”

他扫视全场,再次抛出了一个更让人不寒而栗的补充。

“当然,火系功法的高手与它同根同源,也是它的大补之物!”

这结论,如同一道照亮了黑暗的闪电。

瞬间让所有的迷雾,烟消云散!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

原来如此啊!

所有人都被这个结论,震得说不出话来。

陆景的脸色,瞬间变得一片煞白。

因为他猛地想起来。

他们青云阁坐镇在广陵郡城,负责与官方接洽的传功长老……

宋师叔。

修炼的,恰好就是青云阁七十二绝技中,最为刚猛霸道的……

【烈阳剑法】!

左夜丘看着秦明,那眼神锐利得像是要将他刺穿。

他再次从心底里认可了这个“客卿顾问”的价值。

这已经不是神断。

这简直是……鬼才!

而韩诚依然是第一个从巨大的震惊中反应过来的人。

他的眼中爆发出了一抹激动的光芒!

一直以来,他们就像是黑夜里蒙着眼睛的瞎子,被那妖兵牵着鼻子走,只能被动地等待下一次惨案的发生。

而现在,秦明的这个结论,就如同一双大手,撕开了他们眼前的黑布!

让他们第一次,看清了敌人的轮廓!

“快!”

韩诚对着门口的捕快发出了一声怒吼!

“去!立刻去把提刑司所有的案卷,所有江湖势力的宗卷,全部给我搬过来!”

“把广陵郡城内,所有成名高手中,符合这个条件的名单,给我列出来!”

“一个都不能漏!”

……

不到半个时辰。

议事厅内,再次坐满了人。

但这一次,气氛不再是之前的争吵与对峙。

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凝重。

一张长长的宣纸被铺在了中央的桌案上。

上面用朱砂笔,写下了一个又一个在广陵郡如雷贯耳的名字。

每一个名字后面,都标注着他们的门派,擅长的兵器,以及……他们所修炼功法的属性。

【金刀门门主·罗金虎】,气海境九重,修炼功法《赤阳金刀诀》,刀法刚猛,真气属火金双修。

【青云阁长老·宋清远】,气海境八重,修炼功法《烈阳剑法》,剑出如火,真气属纯火。

【铁掌帮帮主·金不换】,气海境八重,修炼功法《碎金掌》,掌力锐利,真气属金。

【散修·‘夺命判官’笔翁】,气海境六重,兵器判官笔,功法《点金诀》,真气属金。

……

整整十七个名字。

这十七个人,囊括了广陵郡武林中,几乎所有金、火双系的顶尖高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