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你过来。”曹兴国站在营寨中央的空地上,声音透过清晨的薄雾传得很远。阳光刚爬上东边的山崖,给积雪的地面镀上一层金辉,五十名自卫队员整齐地站在雪地里,身上的黑色短褂早已换成八路军的灰布军装,每人脚边都放着一把磨得锃亮的大刀和一支步枪。
王三往前跨出一步,脚跟并拢时带起一阵雪雾。他昨晚没睡好,新军装的领口磨得脖子发痒,却舍不得脱下来——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穿这么体面的衣服,袖口还缝着块红布,那是八路军的标识。
“从今天起,你们不再是自卫队员。”曹兴国的目光扫过队列,最后落在王三身上,“你们是八路军正式编制的‘黑风刀队’。”
队列里响起一阵压抑的激动,有人攥紧了拳头,指节发白。
曹兴国从怀里掏出一块红绸,上面用墨笔写着“黑风刀队”四个大字,字里行间透着一股凌厉的劲。“王三,”他举起红绸,“你作战勇猛,又懂人心,这队长的位置,归你。”
王三愣住了,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话。他一个偷鸡摸狗的惯犯,居然能当八路军的队长?
“怎么?不敢当?”李云霄在一旁笑着打趣,“昨天砍翻两个鬼子刀手的时候,你可不是这怂样。”
“不是!俺……俺能当!”王三猛地挺直腰板,声音因为激动而发颤,“俺王三这辈子没被人瞧得起过,团长信俺,俺就敢接这担子!”
曹兴国点点头,将红绸递给他:“还有件事。从今天起,你就叫王黑风。黑风刀队的刀,要像黑夜里的狂风,专刮鬼子的骨头。”
“王黑风……”王三喃喃念着这个名字,突然觉得浑身的血都热了。他猛地单手敬礼,礼毕后双手接过红绸,声音洪亮得像打雷:“从今天开始,俺王黑风,誓死追随**八路军!誓死守护老百姓!”
五十名队员齐刷刷地敬礼,雪地里响起震耳的呐喊:“誓死追随**八路军!誓死守护老百姓!”
队伍授旗仪式结束后,队员们领到了新配发的武器。步枪是缴获的三八式,枪身刻着编号;子弹三十发,用油纸包着别在腰间;背后的大刀更是精心打磨过,刀鞘上缠着防滑的布条。
王黑风抚摸着步枪的木纹,手指在冰冷的刺刀上划过。谷天贺走过来,给他演示步枪的分解结合:“这玩意儿比大刀准,三十发子弹省着用,近战再拔刀——记住,你们是刀队,更是八路军的战士,枪刀并用才能打胜仗。”
“俺记住了!”王黑风学得认真,手指被枪栓夹了一下也没吭声。旁边的瘸腿流浪汉——现在改名刘铁腿,正试着挥舞大刀,刀风“呼呼”作响,比以前利索多了。
曹兴国站在寨墙上看着这一切,对李云霄道:“给他们三天时间练枪,第四天就带他们去摸鬼子的哨所。”
“这么快?”李云霄有些意外,“他们刚拿起枪,怕是……”
“越是生手,越能出其不意。”曹兴国指着远处的西风口,“那里有个鬼子哨所,驻着一个班,正好让他们练练手。告诉王黑风,不求全歼,只求打掉哨兵,夺他们的电台——让他知道,八路军的队伍不光会砍杀,还得懂战术。”
三天后的深夜,黑风刀队悄悄摸向西风口哨所。
王黑风走在最前面,步枪上了刺刀,背后的大刀随着脚步轻轻晃动。他按照曹兴国教的法子,踩着刘铁腿的脚印走,避免发出声响。五十名队员分成三队,左队由刘铁腿带领,负责截断退路;右队埋伏在侧翼,准备接应;王黑风带中路,直扑哨所。
哨所里亮着一盏马灯,昏黄的光透过窗户照在雪地上。两个哨兵抱着枪靠在墙角打盹,枪上的刺刀在灯光下闪着冷光。
王黑风打了个手势,队员们迅速散开。他从怀里摸出一颗手榴弹,拔掉保险栓,攥着引线等了两秒,才猛地扔进窗户。
“轰隆!”
爆炸声惊醒了哨兵,还没等他们叫出声,王黑风已经踹开房门,步枪刺刀直刺过去。一个哨兵被刺中胸膛,另一个刚摸到枪,就被跟进的队员一刀劈倒。
哨所里的四个鬼子听到动静,慌乱地往外冲。刘铁腿带着左队从暗处杀出,大刀劈得鬼子惨叫连连。右队的队员则架起步枪,对着想逃跑的鬼子扣动扳机,“砰砰”的枪声在夜里格外清晰。
王黑风冲进里屋,看到电台正冒着青烟——刚才的手榴弹震坏了零件。他一把扯下电台里的密码本,塞进怀里,对着队员们大喊:“撤!”
整个战斗不到十分钟,鬼子一个班被全歼,黑风刀队只伤了两人。撤退时,王黑风让队员们扛走鬼子的机枪,连地上的弹壳都捡得干干净净。
黑风刀队回到营寨,王黑风把密码本交给曹兴国,脸上带着兴奋的红潮:“团长,您看!”
曹兴国翻开密码本,里面的日文符号密密麻麻。他点点头:“干得好。电台坏了没关系,这密码本比电台值钱。”他看着队员们带回来的机枪,对王黑风道:“知道为什么让你们捡弹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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