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复一日的“耐心等待”将韩风的心性磨砺得沉静如水,他触及了交易修行的最后一道关卡,也是将所有理念付诸实践的终极桥梁——自律。
这并非一个新鲜词汇。从他踏入市场的第一天起,就知道纪律的重要性。然而,知道与做到,如同隔着天堑。过去的他,将自律视为一种外部的束缚,一套不得不遵守的、令人不适的清规戒律。他像一个心怀侥幸的臣民,总想在“法律”(交易计划)的边界试探,幻想着能有一次“法外开恩”的幸运。
巨亏,便是市场这位铁面法官,对他所有“违法”行为的总清算。如今,浴火重生的他终于幡然醒悟:自律,并非对自由的剥夺,恰恰是通往至高交易境界的唯一路径。自律即自由。
一、 法律的诞生:交易计划的神圣化
韩风对“自律”的重新定义,始于对“交易计划”的绝对神圣化。
在过去,他的交易计划更像是一份草稿,一份可随时因盘中一个冲动、一则流言、一阵恐惧而修改的临时备忘录。现在,他要求自己,在按下买入键之前,必须完成一份具备法律文书般严谨性的 《交易计划书》。
这份计划书,必须白纸黑字,明确无误地规定:
1. 案由(交易逻辑): 基于何种系统、何种模式、何种基本面或技术面理由入场。
2. 标的物: 精确的股票代码及名称。
3. 行为条款(买卖点):
· 入场条件: 在何种价格、何种量价关系下执行买入。
· 止蚀条款: 明确的止损价格及止损逻辑(是技术破位还是逻辑证伪)。
· 止盈或退出条款: 目标价位,或动态止盈的策略(如移动均线、趋势线破位)。
4. 量刑标准(仓位): 根据风险预算模型计算出的精确仓位,确保单笔亏损绝不越界。
5. 补充预案: 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如盘中突发利好利空)的应对措施。
这份计划书一旦制定完成,便如同被提交给了一个永不更改的“最高法院”。在计划的有效期内(通常到该笔交易彻底结束),它便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威。盘中任何临时的、情绪化的念头,在此“法律”面前,都是无效且非法的。
二、 自我的分裂:立法者、执法者与公民
为了确保“法律”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韩风在内心完成了一次至关重要的角色分工。他将自我清晰地分裂为三个独立角色:
· 立法者(盘后/盘前的我): 这是冷静、理性、富有远见的我。他负责基于深度研究和系统规则,制定出缜密的《交易计划书》。他考虑的是长期的概率和期望值,不受短期情绪干扰。
· 执法者(盘中的我): 这是冷酷、无情、绝对忠诚的我。他的职责只有一个——不折不扣地执行“立法者”制定的法律。他不问缘由,不管盈亏,不看心情。他的世界里只有两个动作:触发条件,执行操作。他像一台被设定好程序的机器,或者说,像一名手握法槌的法官。
· 公民(感性的我): 这是那个充满贪婪、恐惧、侥幸、冲动的原始自我。他是被“法律”管理和约束的对象。
在过去,这三个角色是混淆的。盘中,那个“公民”常常跳出来,篡夺“执法者”的权力,试图修改甚至废止“法律”。结果便是灾难性的。
现在,韩风通过强烈的心理暗示和刻意练习,牢牢确立了“执法者”在交易时间内的绝对主导地位。当“公民”因股价上涨而躁动,想要提前止盈时,“执法者”会冰冷地宣告:“法律”规定的退出条件未到,申请驳回。当“公民”因股价下跌而恐惧,想要拖延止损时,“执法者”会毫不犹豫地按下卖出键,并告知:“法律”条文已触发,必须执行。
这种内在的秩序,是他获得交易自由的基础。
三、 自由的悖论:在纪律的边界内随心所欲
当他将“执法者”的角色内化到极致时,一种奇妙的体验产生了——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
这种自由体现在:
· 从情绪中解放: 他不再需要与盘中的贪婪和恐惧作痛苦的斗争,因为“执法者”已经接管了一切。决策变得简单、干脆、毫无痛苦。他获得了情绪的自由。
· 从决策疲劳中解放: 盘中不再有“要不要卖?”“该不该买?”的艰难抉择。一切皆有法可依。他只需要像个自动驾驶仪一样,跟随程序的指引。他获得了心智的自由。
· 从结果焦虑中解放: 一笔交易结束后,无论是盈是亏,只要他完美地执行了计划,他便问心无愧。盈亏的结果,交由概率和系统去负责。他不再自我攻击,也不再狂喜失态。他获得了心灵的自由。
他深刻地理解了那句哲言:“自律,不是意味着不能做什么,而是意味着能自由地去做什么。” 当他用法律的枷锁,锁住了那个冲动、脆弱的“公民”自我时,他恰恰解放了那个理性、强大的“立法者”自我,让他能自由地规划长远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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