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准备好了!春桃她们已经把马鞍都擦亮了,马儿们也喂饱了,个个都瞪着眼睛,像是要去抢食呢!”夏荷脆生生地抱着,声音里掩不住兴奋。
王明璃站在青林山庄的练兵场上,看着眼前这支由2000男骑兵和200女骑兵组成的队伍。
他们身上的皮甲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手中的长刀虽不似正规军那般寒光凛冽,却也磨得锃亮。
尤其是那200女骑兵,清一色的红缨枪,马鞍旁还挂着小巧的弯弓,英姿飒爽,是她心头一块宝。
她轻轻抚摸着腰间那柄短剑,目光投向远方。父亲王震山已经启程,以督造使的身份随军出征,名义上是负责军械粮草,实则是想护她周全。
齐墨也传了话来,大庆王朝要对外用兵,而她,这位王员外家的九小姐,竟真的成了校尉,带着自己的私兵,要去战场上走一遭。
“大庆王朝如今兵事吃紧,私兵义兵参战本是寻常事。”王震山在临行前对她说,“朝廷也乐见其成,你们出人出粮出装备,朝廷只管一个名分,一个军功。这世道,手握兵权,才有底气。”
王明璃自然明白父亲的好意。她自幼对军事颇感兴趣,青林山庄的五百私兵,终究名不正言不顺。
如今借保家卫国之名,将这些私兵纳入麾下,组成义兵,既是让他们合法化,也是让他们在战场上历练一番,见见血,学得真本事。乱世之中,光有粮草马匹还不够,必须要有能打的兵。
“小姐,该出发了!”春桃捧着她的斗篷走来,秋月和冬梅则默契地守在两侧,尤其是秋月,目光不时瞟向她随身的那个不起眼的布袋——那是她用空间戒指拿东西时的伪装袋。
王明璃不再多言,接过斗篷披上,翻身跃上自己那匹名为“追风”的骏马。马儿识趣地轻嘶一声,带着她汇入即将出征的队伍。
队伍最前方,是陈大有。这位老成持重的汉子,如今是她麾下的千户,负责统领一千骑兵,专司粮草押运、杂务处理,以及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他骑在马上,眼神沉稳,仿佛一座移动的山岳。
紧随其后,是陈三。这位原青鹰国将军,因故流落至此,如今成了王明璃的心腹。他同样统领着一千骑兵,任务是直接配合王明璃,负责她的安全以及战场上的协同作战。陈三骑马时,身姿挺拔如松,眼神锐利如鹰,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狠角色。
“全军,出发!”王明璃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
两千两百骑兵齐齐应了一声“喏!”,马蹄踏地,扬起一片尘土。皮甲摩擦,兵器碰撞,汇成一曲出征的进行曲。
行军途中,王明璃便体会到了私兵与正规军的区别。她的骑兵,因为粮草自备,吃得远比那些正规军要好。大庆王朝的正规军装备精良,铠甲厚重,刀枪锋利,但后勤供应层层盘剥,士兵们能勉强吃饱已是万幸,更别提吃肉了。
“小姐,看,是咱们的人!”春桃忽然指着前方喊道。
只见一队疲惫不堪的正规军正坐在路边休息,身边只有少量的干粮,几名士兵正眼巴巴地看着他们。
王明璃微微颔首,对陈大有说:“陈千户,分些干粮和肉脯给他们吧,每人一份。”
陈大有应声,立刻命人打开粮袋,分发食物。那些正规军士兵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感激又难以置信的神色,接过食物,狼吞虎咽起来。
“我们带的这些红薯干、土豆条、玉米饭,都是熟食,方便携带。”王明璃对陈三解释道,“秋月,再让他们拿些清水去。”
秋月点头,从空间戒指里取出几个大水囊,递给陈大有的人。
“小姐,有人问这些红薯、土豆的产量,想知道是什么地方产的。”陈三低声汇报,“但没细说,他们也就没再问了。”
王明璃淡淡一笑:“我一个小女子,懂什么产量?再说,就算说了,他们没种子,也种不出来。罢了,不说这些。”她看着那些狼吞虎咽的士兵,心中百感交集。乱世之中,活下去,便是最大的奢望。
黑石要塞那由巨石垒砌的城墙高耸入云,城头旌旗猎猎,守军巡逻频繁,显然早已察觉到大军压境。
“小姐,将军传令,明日辰时,大军开始佯攻东门,吸引守军主力。真正的突破口,在西门山谷,那里地形狭窄,守军相对薄弱,但一旦攻入,必遭殊死抵抗。
将军命我们骑兵,在佯攻开始后,绕道北坡,切断守军可能从北坡逃往内地的退路,并配合后续奇袭部队,侧击从东门回防的守军。”陈三,这位曾经的青鹰国将军,如今已是王明璃麾下得力干将,沉稳地汇报着任务。
“嗯,知道了。”王明璃点点头,目光锐利如鹰,“陈三,你带一千人,负责切断北坡。记住,不是死磕,是堵住,一旦守军试图突围,务必将其分割包围。
陈大有,你带一千人,随我行动,准备侧击。我们的目标不是硬碰硬,是搅乱他们的阵脚,让他们首尾不能相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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