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我吞!我吞吞吞!我吞吞吞吞吞! > 第36章 混沌?

我吞!我吞吞吞!我吞吞吞吞吞! 第36章 混沌?

作者:咿远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1-06 11:40:11

林尘在军部兑换系统买的东西一个小时就到了。

因为他所买的东西魔都军部就有货。

7本时间大道分支法则的地阶高级功法。

100把S级飞剑。

以及4133枚三阶后期命核!

此刻。

林尘在地下训练室中。

看着堆成小山的各色命核。

心中振奋!

这可是价值百万亿联邦币的资源呀!

果然!

这个武道世界只有成为强者才能获得无数财富!

想想刚穿越来的几个月。

吃顿肉都做不到。

现在自己手指缝流出去的一点都够普通人衣食无忧一辈子了……

林尘收回思绪。

系统吞噬!

地下室猛然掀起了恐怖的能量风暴。

这次的能量太过庞大了!

4314枚三阶后期异兽命核化作无数光点融入林尘身体。

整个过程持续了几分钟才结束。

看了一眼系统面板。

能量点:104亿

百亿能量点!

一枚三阶后期命核能量点是240万。

林尘激动不已。

“马上就要进入秘境了,到时候就要突破武王境界了。”

“这次得先把所有分支法则的功法都提升到天阶,然后再圆满!”

林尘先精神力控制自己入睡。

直接梦境穿越到了第一次穿越的那片异果林。

这次突破的动静肯定会很大。

还是异世界好一些。

可以无所顾忌……

林尘看了一下系统面板。

目前雷之大道的功法还有4个没有圆满。

之前自己一直提升的精神力,并没有提升功法。

空间大道之前黎老直接给了7本天阶功法!

“先把所有地阶高级功法提升到天阶!”

天阶功法没有高中低之分。

只有一个等级。

林尘计算了一下。

地阶高级功法总共62种。

消耗能量点提升!

顿时62种地阶高级功法全部圆满!

一股猛烈的记忆洪流灌入林尘脑海。

还好现在林尘精神力强大。

这股庞大的记忆洪流冲击。

对他来说很轻松就能吸收掌控。

62种大道分支法则领悟度提升到了15%!

通过系统提升到圆满的功法。

仿佛自己无数个日夜去感悟去练习得来的。

无比扎实!

接下来。

消耗能量点,全部推演提升!

系统面板一阵闪动。

几分钟后。

62种地阶高级功法全部推演为天阶功法!

此刻加上空间、时间、雷这三条大道分支的天阶功法。

总共有82种天阶功法!

天阶功法提升到圆满需要消耗5000万能量点。

林尘毫不犹豫。

消耗能量点提升!

瞬间。

一股比刚才庞大了百倍的记忆洪流涌入林尘脑海。

饶是林尘超级精神念师的精神力也差点没撑住。

林尘努力吸收所有功法感悟记忆。

半个小时后。

终于提升完毕。

至此。

林尘90种大道分支法则领悟度全部达到100%!

看了下系统面板。

林尘忽然惊住!

姓名:林尘

境界:武师后期

精神力:36.52亿赫

法则:

(雷)紫电雷霆法则圆满

(雷)九阳神雷法则圆满

……

(时间)时间囚笼法则圆满

(混沌)混沌法则(0/50亿)

秘术:

破虚之眼第三层(0/10亿)

搜魂**(0/5000万)

魅惑之眼(0/5亿)

傀儡术(0/5亿)

能量点:62.7亿

系统升级:消耗能量点1亿

混沌法则?

林尘心中震撼!

他可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法则呀!

这是属于哪一条大道的分支法则。

混沌大道?

可这提升到圆满消耗的能量点也太恐怖了吧!

普通法则提升到100%领悟度只需要5000万能量点而已……

难道是自己是第一个在武师境就把所有分支法则都提升到圆满了。

这才有机会领悟混沌法则?

这个世界有11条本源大道!

林尘心中无比震惊。

这超出了他的认知。

“有机会问一下黎老吧。”

“先提升破虚之眼!”

消耗能量点提升!

这时。

林尘感觉脑海中两座精神力法阵竟然开始慢慢融合成了一个!

融合速度很快,十几秒就融合为一个更大更精细的法阵。

这还没完。

这个新的法阵上,无数秘纹凭空刻画而出。

法阵越来越精细。

轰——

脑海忽然一震。

一个比破虚之眼第二层法阵精妙了无数倍的法阵成型。

破虚之眼精神力攻击增幅10倍!

要知道这种翻倍类的秘术越往后翻倍。

那难度可是指数性提升的。

相比只花费了10亿能量点。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