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都市 > 娱乐奶爸:萌娃天团炸翻娱乐圈! > 第107章 心里一阵激动,马上要拿到奖励了

沈天明没有打扰他,直到视频放完,周星星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刚才忽略了沈天明,赶紧转头道歉。

“没事,谁看到自己以前的视频不会愣一下。”

“但我真的不觉得自己当时表现得好。”

周星星不是故作谦虚,他是真心觉得那次表现不好,不然也不会被淘汰。

“你要相信自己,我觉得你表现得很好。”

沈天明微笑着说出这句话,语气坚定而真诚。

“你可能不太信我说的话,那我叫几个专业歌手过来评价一下。”

一听这话,周星星赶紧解释:“沈总,我不是不信您。”

“别紧张,我没你想得那么可怕。以后说不定我们还能合作,你就把我当成朋友就好。”

说完,沈天明给陈经理发了条信息:

“把公司现在在的歌手都喊来,尤其是那几个超火的。”

“行。”

陈经理立马把公司里有名的歌手都叫到了沈天明办公室。

那些人气超高的都被叫来了,粉丝少的就没叫。

看到这些人出现在面前,周星星一脸惊愕。

他没想到,一天内竟能见到这么多自己崇拜的歌手。

这些人都是他努力的方向。

“他们的评价,你总该信了吧。”

沈天明这话一出,几位歌手脸上也露出惊讶。

他们都知道沈天明靠演戏出名,演技很棒。

但没想到,沈天明对唱歌也有独到见解,点评还特别犀利,直戳要点。

要是沈天明都说好,那这人肯定不错。

他们没想到,沈天明把他们叫来,是因为周星星不太信他的话,所以才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几个歌手是沈天明旗下娱乐公司的艺人,一直跟着他,所以知道情况。其他人对沈天明了解不多,只听说他主要在演戏方面发展。

这时沈天明朝他们摆摆手,示意他们别露馅儿。

“好了,坐下看个片段吧。”

说完,沈天明打开投影仪,放出周星星在舞台上表演的视频片段,给在场的人看。

大家对周星星的表现都给出了客观的评价,基本都是好评。周星星听完后,自信心又回来了。

“辛苦你们了,都去忙吧。”

沈天明话音刚落,几人就离开了房间。

周星星望着他们离开的方向,有些不舍,心里也盼着有朝一日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

“所以啊,你要对自己有点信心。我想签下你,你愿不愿意跟我签约?”沈天明直接又提起了签约的事。

“签!”

周星星几乎没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好,我现在让法务部拟合同。”

沈天明说完便给法务部门打了个电话。

法务效率挺高,沈天明和周星星没聊几句,合同就送来了。

“这是两份合同,我们一人一份。”

周星星听完,接过合同。

“这两份内容一样,不过你还是都看看,确认下没问题。”

“好。”

周星星先拿起一份,认真翻看。

确认没问题后,把合同放桌上,又拿起另一份,继续看了十几分钟。

随后拿起笔,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看到周星星这么爽快,沈天明心里也很高兴。

签下一位实力派歌手,还完成了系统的任务。

不过任务到底有没有完成,还得等系统确认。

“我的两份合同都签好了。”

“好。”

沈天明接过合同,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这份给你,你收好。”

“好。”

“既然你已经加入公司,那我得跟你说说公司的情况。”

说完这话,沈天明顿了一下,正在考虑该把周星星安排到哪家公司。

其实阿狸娱乐和盛世娱乐差别不大。

他决定问问周星星本人,看他自己想去哪家。

“你也知道,我手上有两家公司,阿狸娱乐和盛世娱乐,你想去哪一家?”

“啊!”

周星星没想到沈天明突然会问这个问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其实觉得去哪儿都行,反正两家公司都不错,听沈天明安排就好。

“那你就在阿狸娱乐。”沈天明说。

“可以。”周星星点头。

沈天明又解释了一下,阿狸娱乐在这栋楼的一层和上面两层,盛世娱乐则在下面两层。周星星原本还以为整栋楼都是阿狸娱乐,现在才知道原来还有别的公司。不过能待在核心位置,已经很不错了。

沈天明接着说:“我现在把你部门的经理叫过来,你们见个面。”

周星星应了一声。

沈天明随即拨通了陈经理的电话:“你来我办公室一趟。”

没过多久,陈经理敲门进来。

“进来。”沈天明说。

陈经理一进门,看到坐在沈天明对面的周星星,大概就明白了情况。

沈天明介绍道:“这位是我们新签的艺人,是位歌手。”

陈经理点头:“你好,我是艺人部门的经理,不过你所属的具体部门还有别的主管负责。”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