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桀桀桀,照着族谱杀,一个都别活 > 第250章 妖族全面追杀,妖皇出世!

“看着是不错,可惜遇到了本君!”

沈临风心念一动,人皇印镇压而下,直接将天狼吞月的异象震碎。

随后,人皇印击中啸月神君胸膛。

他身上有仙阶上品铠甲护体,能将外来攻击的威力削减到只剩下千分之一。

但人皇印的一击已经超出了仙阶上品铠甲的防御上限,只削减掉不到两成威力。

剩余八成威力悉数攻击到啸月神君的本体。

砰的一声,啸月神君肉身炸成劫灰,只留一缕元神在一枚道符的保护下逃窜。

“该死!该死!无论你是谁,我族妖皇都不会放过你的!!!”

啸月神君的元神怨毒地嘶吼着。

他不甘、他愤怒、他无比绝望。

苦修两千万年才有今日的境界,如今肉身被毁,只剩元神。

哪怕元神能逃脱,重塑肉身复活。

两千万年的苦修以及积累的身家全都没了,他将实力大减。

再想崛起,几乎没有半点可能。

最关键的是,他连杀他的凶手是谁都不知道,想报仇都找不到人。

“还是别走了,留下来吧。”

一座九层宝塔凭空出现在元神逃窜的必经之路上,塔底出现一个黑洞,将其吞噬。

雷焱玄冥塔飞回沈临风手中,玄冥戏谑道:“主人,那只大狼狗还在叫嚣呢。”

玄冥塔内一个空间中,啸月神君的元神不断嘶吼着,“快放本君出去,本君的始祖乃是妖皇,你敢杀本君,始祖绝不会放过你!”

“卑鄙无耻的人类,有胆子就滚出来与本君正面对决,暗中偷袭算什么英雄?”

“你们人类不是最注重脸面的吗?暗中偷袭,你就是个卑鄙小人!”

沈临风摇头,“死到临头还冥顽不灵,让他吃吃苦头。”

玄冥冷笑:“桀桀桀,放心吧主人,我马上就让他跪下来求饶。”

轰!轰!轰!

塔内空间凭空生雷,一道道雷电落下,劈中啸月神君,打得他元神溃散,惨烈哀嚎。

元神本就脆弱,如今全无防御被雷电攻击,那叫一个痛苦难当,惨绝人寰。

“啊!哦!嗷呜!”

“卧槽,你敢。”

“不要!”

“呜呜呜!”

很快,一条大狼狗被劈得再也不敢叫嚣。

他趴在地上,耷拉着脑袋,浑身抽搐。

“出....出来.....”

“有本事就出来......”

啸月天狼喃喃自语。

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最起码他想知道自己死在谁的手里。

唰!

雷海分开,沈临风从天而降,居高临下俯视啸月神君。

“继续骂啊,怎么不骂了?”

“是...是你!!!”

啸月神君瞪大双眼,眼中浮现无穷恨意,“凌!风!道!君!”

一字一句,咬牙切齿。

都说狼最记仇,啸月神君对凌风道君的恨意已经深入元神。

“就是本君,没想到吧?”

沈临风面无表情,声音冰冷,“你刚才在飞舟上吹嘘得不是很厉害吗?说什么定了一个小目标,先虐杀一百个人族神君?”

“怎么现在跪得这么快?你究竟有什么底气敢吹出这么大言不惭的逼牛?本君实在看不出你究竟有哪里厉害?”

“还是说就一张臭嘴有能耐?”

“该死!该死,你闭嘴!”

被沈临风如此羞辱,啸月神君陷入狂怒,心态炸了。

“卑鄙的人类,若非你暗中偷袭,本君早已将你斩杀,你....”

轰隆!

话未说完,一道雷电落下,劈得啸月神君惨叫连连。

“闭嘴,轮不到你个手下败将在我主人面前叫嚣,当我不存在是吧?”

玄冥很生气。

在他面前辱骂他主人,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

后果很严重。

一连劈了啸月神君九道天雷,劈得他元神黯淡无光,彷佛随时都会溃散。

“你杀了本君吧,本君纵横世间两千万年,杀死人类不计其数,值了!”

啸月神君狞笑低吼。

沈临风摇头,“本君对你的过往不感兴趣,只想知道一件事,你们妖族有多少妖皇下令追杀本君?”

之前沈临风就听到他们在飞舟上谈话,说妖皇下令在悬河秘境追杀他。

妖皇个个都是无敌神君,而且存活时间至少也超过一亿年了,每一个都不简单。

来一个两个,他还能逃走。

若是五六个一起来围杀他,那可就大事不妙了。

纵然他刚刚升级过法宝,自信有雷焱玄冥塔保护,不会身死。

但绝对难逃封印。

一旦被封印,活着和死了也没什么区别了。

“呵呵呵呵。”

啸月神君看着沈临风,忽然冷笑起来,“你怕了,你怕了!”

“哈哈哈哈,原来你也是会怕的!”

眼见沈临风脸色阴沉,啸月神君心中无比快意,“既然你想知道,本君告诉你又如何?”

“自从那一战之后,我族多位妖皇震怒,全部都下令要将你镇压!”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