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平三年六月初的清晨,安陆城外的涿郡军营被一层薄薄的雾气裹着,却掩不住帐内帐外的喧闹——这是班师回涿郡的日子,休养了半个多月的士兵们个个脸上带着归乡的雀跃,手脚却不慢:有的蹲在帐前捆扎铠甲,铠甲边缘磨得发亮,甲片间还嵌着未清理干净的战场尘土;有的坐在木墩上擦拭兵器,环首刀的铁刃在晨光下泛着冷光,磨石与刀身摩擦的“沙沙”声此起彼伏;还有几个年轻士兵围在角落里赌钱,铜钱“叮当”作响,输了的人懊恼地拍着大腿,赢了的则赶紧把铜钱揣进怀里,嘴里念叨着“回去给娘买块布”。
吕子戎站在自己的营帐外,手里攥着块巴掌大的木牌——是昨天邹靖校尉给的通行令牌,正面刻着“涿郡军”三个隶书大字,边缘被摩挲得光滑,反面还刻着个小小的“邹”字,是校尉的私记。他刚把自己的铺盖卷递给同帐的老兵陈老栓,铺盖卷里还裹着件半旧的粗布短褂,是他入营时穿的第一件衣服。陈老栓接过铺盖,粗糙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叹了口气:“子戎,你这一走,以后谁替我值后半夜的岗?谁帮我给家里捎信?”说着,从怀里掏出个油纸包塞给他,“这是我老婆子做的烙饼,咸的,路上饿了吃。”
吕子戎接过油纸包,饼还带着点余温,他鼻子一酸,刚要说话,就听见帐外传来清脆的喊声:“子戎哥!邹校尉找你!”是阿福,少年穿着件洗得发白的军衣,脸上还沾着点墨渍——刚才在中军帐帮校尉抄录军功册,不小心蹭到的。他手里拿着支毛笔,笔尖还滴着墨,跑起来像只慌张的小麻雀。
吕子戎跟着阿福走到中军帐前,帐外拴着几匹战马,马背上已经驮好了行李。邹靖校尉正弯腰检查一匹黑马的鞍具,他穿着件玄色劲装,腰间系着条牛皮腰带,上面挂着把佩剑——是朝廷赐的,剑鞘上刻着简单的云纹。见吕子戎来了,他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指了指帐边的石凳:“坐,咱们说两句。”
吕子戎坐下,手里还攥着那个油纸包。邹靖盯着他看了片刻,突然笑了,伸手拍了拍他的胳膊——掌心的老茧蹭得他有点痒:“都收拾好了?真不跟我们回涿郡?你现在是伍长,回去再立点功,用不了两年就能升队正,比你在外瞎闯稳当多了。”
吕子戎点点头,语气却很坚定:“校尉,我知道回涿郡安稳,可我想跟着赵雄大哥出去历练。当初投军,是为了混口饭吃,不至于饿死在路边;现在能吃饱了,就想学点真本事——不光是能自保,还能护着像江夏百姓这样的人,不再被叛军欺负。”他话说得实在,没有半句虚饰,像他腰间那把有豁口的环首刀,直来直去,不带一点弯。
邹靖叹了口气,弯腰从马背上解下一个深棕色的皮囊,递给吕子戎:“这里面是二十斤干粮,有烙饼也有炒米,还有半袋金疮药——是咱们涿郡军常用的,止血快。”他顿了顿,眼神变得严肃,“记住,不管走多远,别丢了涿郡军的本分:护弱不恃强,见义不避难。要是在外受了委屈,或者想回来,拿着那块令牌,任何涿郡军营都能给你口饭吃。”
吕子戎接过皮囊,入手沉甸甸的,他站起身,对着邹靖深深鞠了一躬,腰弯得很低:“多谢校尉,我记着了。”他能感觉到眼眶发热,却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在军营这两个月,邹校尉虽严厉,却总在暗中照拂他,这份情,他记在心里。
帐外的集合号角突然响了,“呜呜”的声音在营地里回荡。士兵们迅速排好队,站在空地上,涿郡军的旗帜在风里猎猎作响,旗面上的“涿”字被风吹得鼓起来,像要飞起来一样。吕子戎走到队伍旁,阿福正背着他的环首刀站在队尾,见他来了,眼睛立刻红了,鼻尖也抽了抽:“子戎哥,你真走啊?以后谁教我劈刀?谁帮我挡校尉的责骂?”
“你自己多练,”吕子戎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阿福的头发软软的,像他小时候邻居家的弟弟,“刀要天天磨,招式要天天练,练熟了就不会挨骂了。”他解下自己的佩刀递给阿福——这刀是入军时邹校尉给的,刀身有一道浅浅的豁口,是上次护粮车时被叛军砍的,刀柄上还缠着他自己编的草绳,“这刀送给你,记住,刀是用来护人的,不是用来耍威风的。要是遇到难处,就拿着这刀去涿郡军营找邹校尉,他会帮你。”
阿福接过刀,手指摸着刀柄上的草绳,眼泪终于掉了下来,砸在刀身上:“子戎哥,你一定要回来看看我!我会好好练刀的,以后也像你一样护着百姓!”
“会的。”吕子戎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出了军营。营门处,赵雄和李雪梅已经在路边等着了——赵雄牵着两匹黑马,马背上驮着简单的包袱,里面是几件换洗衣裳和干粮;李雪梅站在一旁,手里拿着个竹编的斗笠,见吕子戎来了,笑着挥了挥手:“都准备好了?”
吕子戎晃了晃手里的皮囊,举了举油纸包:“好了,陈老栓还塞了我烙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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