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这一刻钟,无论自己是拳脚,又或是身法,对面江掌柜就像老妖怪一样,总是能未卜先知他的动作,提前在路上准备好破招。
他砸拳,在小臂位置,一定有朝上的剑指,敢砸下去,自己小臂就得被戳穿;
他鞭腿,一定有随时准备砸膝盖的拳头,敢踢下去就是膝盖骨裂开……
任凭他使尽浑身解数,就像打在满是刺的箭毒猪身上一般,他就没有舒舒服服打出过一拳,踹出去一脚,难受得气血不畅!
更重要的问题是,对方不但没催动灵气,就连气血也没有催发,完全是凭身体本能,就轻松把自己玩弄在掌心。
这种地狱模式,即使在引气巅峰的老爹身上,也从未有过。
更让他崩溃的是,边打,江掌柜还边说自己发力的关键,底裤都被看穿,前所未有的挫败感把他一腔热血浇成冰块——太欺负人了!
姜瀚文看着累得不行的李民中,没有再继续。
毕竟人家给了宝贝,不好动手。
今天到这,应该够给这小子好好上一课吧。
“李公子,还打吗?”
“打!
我就不信摸不到你!”话音刚落,李民中双脚跺地,猛跳起,雪花如水幕一般爆开,遮挡视线。
他想偷袭姜瀚文,被轻松躲开,然后,视野中,一双鼓囊囊的拳头不断放大……
一刻钟后。
姜瀚文看着地上蜷缩成一团,死狗一般的李民中。
“李公子,还打吗?”
李民中抬起头,鼻青脸肿,露出一张猪头似的脸庞,支吾不清道:“打!”
姜瀚文哈哈一笑,这小子虽然太弱,但是玩得起。
要是别家的公子哥,这会儿估计已经开始顾忌脸面,嫉恨起来。
一个时辰后,用了药,李民中脸上伤痕消失,肿胀也恢复正常。
姜瀚文变了张大众脸,穿着不显眼的灰褐长衫走出院子。
李民中盯着他看了一圈,啧啧称奇。
“江掌柜,易容术高明啊,一点都看不出来。”
“想学?”姜瀚文搓动拇指同食指指肚,一副拿钱模样。
李民中扭过头,吐槽道:“奸商。”
姜瀚文笑而不语。
易容?
不,他现在就长这样,李民中当然看不出来。
气血开辟丹田后,姜瀚文就发现了这种用法。
调动气血,可以直接“永久性”改变模样,想多大,想多帅都可以,想从外面看出端倪?
不可能,气血完美解决自己易容带来的风险。
下午,天上虽然还是雾蒙蒙一片,但积云后太阳高照,四下倒是光亮得紧,白花花一片。
十四万人居住在一起,多的不谈,光是流动小贩就不少,很是热闹。
走到诗会外场,年轻才俊越来越多,有钱的外皮夹袄,内穿绸缎。
条件差的,裹着棉衣,却也胭脂水抹,描眉画唇。
空气里弥漫着数不清来源的胭脂味,女子打扮精巧,男子也有修眉带剑,一派潇洒,这么冷的天气,还要手持纸扇,也是难为大家了。
姜瀚文扭头,他分明感受到这小子呼吸急促起来,社恐?。
“看我干嘛,在外面,我可不叫你前辈。”李民中昂起头,这是他最后的尊严,嗯,拿钱换的那种。
“你们约在哪,赶紧完事我去看对诗去。”
比起男女那档子事,姜瀚文更感兴趣诗会的纯粹写诗。
诗会发起人是黄家,面子可谓是不小。
人家不但提供场地,还能从城里书院请来夫子,衙门也来了几名巡武卫维持秩序。
若是文采不错,境界也可以,酌情考虑收入书院,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个是一步登天的好机会!
什么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又是什么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这种诗读起来多带劲,自己那个世界有诗仙,是美称。
这个世界,是真有御剑飞行的诗仙。
长生,有足够的时间消磨。
除了诗,只要没有危险,姜瀚文对什么都感兴趣。
若只是一味修炼,不免乏味得紧,探索未知,尝试不同生活,人生合该如此,对吧?
李云中小脸一红,指着远处一条还在潺潺流动的河水道:
“在云桥那边,出云楼。”
顺着方向看去,雪地中间有一条蜿蜒流动的晶莹,大概一丈宽,水面上有座横跨三十丈宽的石桥。
桥中间是一栋四层的阁楼,下窄上宽,宛若精致敞口杯,又高又漂亮。
黑瓦红墙,木窗雕花,风铃挂角,远远也听得见铃铃脆响。
“那还等什么,走吧,李少爷。”
姜瀚文哈哈一笑,这小子在自己那里,脸皮厚的不行,今儿个害羞,扭扭捏捏这模样,有点相亲那味。
看来,是对黄家四小姐有意思。
比起外面的热闹,出云楼下更是,人潮拥挤,摩肩接踵,一眼望去,全是人头。
卖香包的阿婆戴着棉帽,满是皱纹脸上,眼睛眯成一道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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