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大秦,我,最尊太子,召唤不良人 > 第50章 必会第一时间知晓。

"他看见盖聂瞳孔微微扩张,显然这名字触动了某种冥冥中的因果。

剑客突然单膝点地,衣摆卷起细微尘烟:"恳请殿下准许我与卫庄联手讨教。

"渊虹在他手中发出嗡嗡颤鸣,像是迫不及待要饮血开锋。

“当真?”

“当然!”

嬴天衡嘴角微扬,鬼谷剑法他再熟悉不过,昔日与鬼谷子一战便已领教。

不得不承认,鬼谷剑术确有独到之处。

纵横剑术乃初代鬼谷子所创,蕴含其毕生参悟的天地至理,分为纵剑与横剑两脉。

此剑一出,群雄俯首,奠定鬼谷子当世无敌威名,遂有谶言流传:

苍茫众生,寰宇浩渺!

百家争鸣,唯我纵横!

历代鬼谷传人皆属当世顶尖剑客,更擅运筹帷幄,搅动风云。

经无数代完善升华,此剑术威能日增。

卫庄修习横剑术,以技取胜,锋芒毕露,乃为"捭"。

盖聂研习纵剑术,借势而发,厚重雄浑,乃为"阖"。

百步飞剑乃纵剑术终极杀招,与横贯八方并称鬼谷双绝,素有"百步夺命,剑封喉"之说。

古人所言百步,约合今之百一十米。

然此仅为虚指,强者施为岂止于此。

剑光乍现,瞬息夺命,这般极速堪称惊世骇俗,罕有生还者。

虽此刻盖聂尚未臻至巅峰,百步飞剑亦未圆满,离那"一步封喉"的境界尚有距离。

但已足令人胆寒。

盖聂以大宗师中期巅峰修为,催动几近大成的百步飞剑,二者相得益彰,竟爆发出媲美大宗师圆满的威能。

人剑合一,后发先至,毕生修为尽付此剑。

但见剑气化龙,白虹贯日,势不可挡。

卫庄亦不遑多让,大宗师初期圆满之境配合横贯八方,与纵剑术相辅相成,威力倍增,可撼天人。

然相较嬴天衡,仍显不足。

"有胆识!"

嬴天衡周身剑气激荡,剑势冲霄,万道剑芒凭空显现。

"哈!"

盖聂卫庄齐声断喝,黑白双龙破空而出,瞬息跨越十丈之距,天地顿成泼墨画卷。

轰然巨响中,双龙交汇,剑气纵横,黑白二色剑意席卷八方......

夜空中,接连绽放数朵璀璨烟花,耀眼的光芒映照天际,强劲的气流在高空激荡。

这般惊人的威势,这般汹涌的剑气,这般凌厉的锋芒,即便是大宗师境界的高手也不敢靠近,这分明是接近天人境的至强一击!

伴随着一声震天巨响,木屑纷飞,附近的阁楼在顷刻间化为乌有。

两道身影倒飞而出,踏空而立,相隔十米遥遥相望。

嬴天衡一身黑袍,双眉如剑,黑发随风轻扬,星眸深邃,气质超凡,双手背负于身后,神色淡然。

嬴天衡微微一笑,道:“你们的实力尚可,但与我还有些差距。

“以你们的天资,再过几年,或许能触及我如今的境界。

盖聂右手轻动,渊虹剑缓缓归鞘,剑刃与剑鞘摩擦间迸溅出一串火星。

随着一声清脆的“呛”响,长剑彻底入鞘。

他淡淡一笑,道:“殿下过奖了,在您面前,我们怎敢当此赞誉?”

“想要达到您这般境界,恐怕还需漫长的磨砺。

他不由轻轻摇头。

方才他与卫庄联手一击,竟连嬴天衡的剑气都未能撼动,双方的差距之大,显露无遗。

沙——

卫庄身披黑衣,神情冷峻,步伐沉稳地走来,眼中闪过一丝向往,但面色依旧平静如水。

他缓缓开口:“师哥,现在明白他有多可怕了吧?”

“我本不愿与他交手,是你执意要试。

盖聂微微颔首,习惯性说道:“小庄,殿下的实力,确实不在你我之下。

嬴天衡:“……”

卫庄:“……”

师哥,你吹牛别拉上我!

盖聂……

嬴天衡莫名心中一紧,似乎凡是得到盖聂这般评价的人,最终都难逃重伤之局。

这位被誉为秦时第一“毒奶”的人物,向来言出必中。

每当他这句话出口,对手必定遭殃。

但自己的实力远超盖聂千百倍,所谓的“从无例外”,未必能适用在他身上!

不过……未来不会真的应验吧?

咸阳城郊……

随着炎黄学宫即将招生的消息传出,近两个月来,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咸阳。

好在有军队维持秩序,再加上不良人与锦衣卫的暗中监督,城内尚算安稳。

这一日,嬴天衡率领一队人马前往城外的一处村落。

一个月前,村里来了两个人——一位女子与一名小女孩。

她们在村中暂住,平日里为附近的村民免费治病疗伤,名声渐渐传开……

更重要的是,二人皆是世间少有的美人。

嬴天衡得知此事后,立即派人探查,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念端与端木蓉师徒二人。

念端身为医家圣手,医术超凡入圣,却因“三不救”的规矩鲜少为人所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