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开局:签到帝经,我家族独断万古 > 第2章 混沌剑体!

林轩作为圣族林家的少主,且修为实力冠绝林家年轻一辈,天赋自然不差,出生便拥有特殊体质天元剑体!

天元剑体乃是顶级王体,在剑道修炼方面,事半功倍,在林家的培养下,未来只要不陨落,成就圣皇可以说是板上钉钉。

体质分:凡体、灵体、宝体、王体、皇体、圣体(神体)、仙体

南冥大陆修炼境界:

炼体、道基、元丹、神海、洞天、法相、王者、尊者、圣人、大圣、圣王、圣皇、准帝、大帝、天帝

每个境界又分九重天

……

只见,随着林轩的的话音落下,系统提示音再次响起。

“叮,体质提升卡(超)使用中……”

突然,一道神秘的光团瞬间将林轩笼罩与其中,而林轩知道这是系统的功能,因此并未有丝毫反抗。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股让人爽翻天的感觉直冲林轩的天灵盖,让他直呼受不了……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林轩的蜕变也在不断的进行着,而随着体质的蜕变提升,林轩不仅资质悟性在不断暴涨,就连修为也开始不断暴涨!

洞天境五重!

洞天境六重!

洞天境七重!

……

很快林轩的修为便突破到了法相境一重天,而且突破的速度没有丝毫减慢。

法相境一重天!

法相境二重天!

法相境三重天!

……

在修为提升的过程中,林轩并未忘记根基底蕴的重要性,所以他将大部分的能量都用来了锤炼自己的根基,好将他的底蕴再度提升。

毕竟扎实的根基,和深厚的底蕴,可是越级战斗的基础,而他自然不甘心只在同阶内称雄!

一个修士如果前期不能打好根基,后期再想要弥补可就难如登天了,甚至很可能都弥补不了,从此修为止步不前。

林轩的动作很快,他利用体内那庞大的能量,不断的洗炼自身的经脉、肉身、甚至神魂。

并不断一遍遍的凝炼自身的灵力,让他的灵力变得愈发的凝实、雄厚,而他的灵力品质也再这个过程中不断的提升。

作为圣族少主,林轩本来的根基底蕴就比较雄厚,但此次他的根基底蕴却是开始不断再次增长起来。

在他不断的将体内的能量,化作雄厚的根基底蕴后,修为依旧在稳步提升着。

最终直到法相境六重天,才缓缓停止了下来,而后便彻底稳定在了法相境六重天。

整个过程足足持续了一个时辰。

林轩总算是结束了他的蜕变!

随着他紧闭的双眼陡然睁开,一股远超法相境的气势瞬间迸发而出,将他周围的东西通通掀翻在地,甚至要不是这些东西的品阶都比较高级,早就被碾成粉碎了。

林轩站起身,握了握双拳,感受着全身上下的变化,不由得惊喜道:

“感觉如今再压制到原来的修为,估计一招就可以秒杀曾经的自己了……”

此时的林轩无论是经脉、肉身、神魂,比之前提升了至少数十倍不止,如今他光凭肉身估计就足以击败法相境六重天的修士,而且是纯肉身力量,不使用任何灵力加持的那种。

如果使用灵力加持,他估计凭借肉身便可无敌法相境,至少在中州和南冥大陆是如此。

……

“打开个人面板!”

林轩迫不及待的想查看下如今自己的情况。

“叮,已为宿主打开个人面板,请宿主自行查看……”

很快一道虚幻光屏再次出现在林轩眼前,上面正是林轩的全部情况……

【姓名:林轩】

【性别:男】

【年龄:16】

【身份:中州圣族林家少主】

【修为:法相境六重天】

【体质:混沌剑体(无上体质)】

【资质:无上(注:资质、悟性分下品、中品、上品、极品、天才、妖孽、禁忌、无上。林轩原资质等级:极品)】

【悟性:无上】

【修炼功法:混沌剑诀(混沌级)】

南冥大陆功法、武技等级分:黄、玄、地、天、王、尊、圣、帝

每阶分下品、中品、上品、极品。

【系统评价:天赋逆天的渣渣菜鸟!】

看到前面林轩还是非常满意的,不仅获得了混沌剑体这等无上体质,而且还自带功法混沌剑诀,这可是他除了鸿蒙神树外,获得的第二个混沌级的物品。

想来这功法肯定不会差,而混沌剑体能自带这等级别的功法,不愧为无上体质!

那这无上体质有多强呢?

应该不比仙体差吧?

在他的认知中,仙体已是最高级别,虽然他不知道这信息哪来的,毕竟整个南冥大陆也从没听说过出现皇体之上的体质,但既然各大势力都是这样认为,显然应该不会有假。

可是!

当他看到最后那系统评价时……

林轩的脸当场黑了下来!

你说小爷菜鸟也就算了,渣渣什么意思?

小爷很渣?

哪里渣渣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