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北京的风还带着几分料峭,紫禁城太和殿前的广场上却早已热闹非凡。来自二十余国的使者、君主齐聚于此,他们身着各自的朝服 —— 朝鲜国王的青色龙纹袍、日本幕府将军的黑色武士服、安南国王的赤色绣金衣、暹罗国王的明黄织锦袍,还有南洋诸国君主的五彩纱丽、印度天顺朝官员的藏青色官服,与大明文武百官的绯色、蓝色补服交相辉映,构成一幅前所未有的 “万国衣冠” 图。
广场中央,一座高三丈的礼台拔地而起,顶部覆盖着明黄绸缎,正中央悬挂着 “大中华联盟理事会” 的鎏金牌匾,两侧分别挂着大明日月龙旗与联盟各国的旗帜,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气势恢宏。
辰时三刻,礼炮九响,钟鼓齐鸣。朱棣身着十二章纹的衮龙袍,在太子朱高炽、新后徐妙锦的陪同下,缓步走上礼台。他目光扫过广场上的各国代表,声音透过扩音铜筒传遍全场,带着帝王独有的威严与穿越者的远见:“今日,朕与各国君主、代表齐聚于此,共庆大中华联盟理事会成立!自上古以来,东方之地虽有邦交,却多战乱纷争;今朕与各国携手,立此联盟,只为‘太平’二字 —— 让百姓免于战火,让贸易互通有无,让文化交融共生!”
话音未落,广场上爆发出震天动地的欢呼,各国代表纷纷躬身行礼,口中高呼 “大明皇帝万岁”“大中华联盟万岁”,连最桀骜的日本武士,此刻也收敛了锋芒,恭敬地低下了头。
随后,联盟秘书长、大明礼部尚书胡濙上前一步,手持《大中华联盟盟约》,高声宣读各国的权力与义务 —— 这是朱棣与各国反复商议数月的成果,每一条都兼顾了大明的主导地位与各国的实际利益:
一、联盟各国之权力
议事决策权:各国君主或其代表为联盟理事会常任理事,拥有平等的议事权与投票权。涉及联盟重大事务(如对外宣战、关税调整、货币改革),需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通过;各国间的争端调解,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理事同意。
经济自主权:各国可保留本国货币,但需与永乐新币挂钩,汇率由大明皇家银行根据各国黄金储备与经济规模确定;各国可自主制定国内税收政策,但外贸关税需经理事会协商统一,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避免恶性竞争。
军事互助权:若遇外敌入侵(如西洋殖民者、草原部落),各国可向理事会申请军事援助,理事会将召集联盟各国组建联合军队,共同抵御外敌;各国可保留本**队,但需定期向理事会报备军力规模,接受联盟军事委员会的协调。
人才培养权:各国可选派贵族子弟、优秀人才进入大明 “万国学堂” 学习,享受与大明学子同等的教育资源;学成归国后,可优先参与本国与联盟的政务、军务,大明将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联盟各国之义务
遵守联盟章程:各国需严格遵守《大中华联盟盟约》,不得擅自发动战争;若与他国产生争端,需先提交理事会调解,未经调解不得开战;需配合联盟的货币结算体系,外贸交易必须以永乐新币结算。
承担联盟费用:各国需根据本国经济规模,按比例向联盟缴纳 “联盟基金”,用于联合军队建设、万国学堂运营、基础设施修建(如跨国驿道、港口);大明作为盟主,承担基金总额的四成,其余由各国分摊。
共享情报资源:各国需向联盟情报委员会报备本国的边境动态、外贸数据、外敌情报;若发现西洋殖民者、海盗等威胁,需第一时间通报理事会,共同制定应对策略。
推广文化交流:各国需尊重彼此的文化传统,鼓励汉文化与本国文化的交融;大明将向各国派遣文化使者,传授农耕、纺织、冶铁等技术,各国也需向大明派遣使者,传播本国的艺术、宗教,促进文化共生。
胡濙宣读完盟约,各国君主、代表依次上前,在盟约上签字盖章。朝鲜国王李芳远第一个提笔,他握着朱棣赐予的玉笔,郑重地写下自己的名字:“朝鲜愿与大明共守盟约,永不背弃!” 日本幕府将军足利义持虽仍有顾虑,但在看到大明承诺助其剿灭倭寇、建立金融体系后,也咬牙签下了名字;安南国王黎利与占城国王巴的吏并肩上前,两人在盟约上签字后,还当众握手 —— 这是两国多年来因土地争端首次和解,广场上顿时响起热烈的掌声。
仪式过半,朱棣亲手为联盟理事会的各国理事颁发 “联盟金印”—— 金印以永乐新币的样式为底,刻有各国国名与 “大中华联盟理事” 字样,象征着各国在联盟中的合法地位。当他将金印递给印度天顺朝的代表时,特意叮嘱:“天顺朝虽为大明藩属,却也是华夏血脉,望你等在联盟中积极建言,为印度百姓谋福祉。” 代表感动得热泪盈眶,连连叩谢。
大典的最后,朱棣宣布成立联盟三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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