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见状乐呵呵的表示没关系,“别说你们旸国人,就是我们南章人都有很多人不喜欢榴莲的味儿,臭得跟屎一样。”
林初五,“……”
大哥,你是卖榴莲的,不想做生意了吗!
曲娘白眼直翻,“夫人,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臭死了,换一样吧,我帮你搬。”
“免了,我还是喜欢这个东西,你不搬大不了我多走几趟。”
“我来扛。”秦锦弦问小贩是否有麻袋,装个麻袋扛回去就好。
曲娘等人还是远远的站住,冲秦锦弦竖起大拇指。
“勇士。”
“主子就是主子,非我等俗人能比。”
林初五自己抱了一个,“走吧,回客栈,今天不出去逛了!”
曲娘等人避如蛇蝎,纷纷退后,“夫人,您就跟主子在客栈好好休息两天,做生意的事,交给我们去就好!”
慧文跑送得最快,“就是就是,夫人,你不是一直不喜欢主子吗?你可以回去惩罚他,让他一口气吃五个!”
曲娘低着头不看秦锦弦,“实在不行,让他拿榴莲来跪,怎么地他都行,坑主子不坑奴婢,别老说我们不义气一心向着主子,我们跟您才是同盟。”
侍卫们不如曲娘和慧文姐妹胆大,只亦步亦趋的跟着她们,不敢吭声,却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出对榴莲的嫌弃。
林初五收回目光,好吧,敬你们是条女好汉,不吃拉倒,姐留着慢慢吃。
于是乎,端王殿下扛着个麻袋,在十几个属下嫌弃的目光中,把一袋榴莲扛回林初五的房间里。
“借你的剑用一下。”
秦锦弦犹豫了一下,屏住呼吸,帮林初五把榴莲打开。
浓郁的翔味顿时充斥着整个房间,林初五享受的吸吸鼻子,“好香!”
秦锦弦,“……”
林初五望着秦锦弦仅露出的眼睛闪过一丝不可思议,恶作剧上了头,一把摘掉他的面具。
“你很嫌弃?”
秦锦弦点点头,又赶紧摇头。
“你第一反应已经是嫌弃了,摇头也没用,真是的,还想着拿好东西跟你分享,你什么意思嘛!
哎哟,还说有多喜欢我,多想和我在一起,连我爱好的东西都不能接受,嫌弃得不要不要的,说什么爱与不爱。
果然啊,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宁可相信世界上有鬼,不要相信男人那张嘴。”
林初五说着,出去打了一盆水,洗了手,开始大快朵颐。
见秦锦弦还在她房间不肯离开,斜了他一眼,“你怎么还在这里?又觉得臭,又不走,这不是自找别扭吗?”
“很好吃?”
“嗯,试试?”林初五突然站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榴莲往秦锦弦的嘴里摁。
仿佛打开了新的世界,秦锦弦从嫌弃到眼前一亮,一口气干掉大半个。
“好吃吧,这东西闻着臭,吃起来可香了,真是的,我会坑你?”
跟太后似的,指指点点,“吃了我的榴莲,你可得负责把卫生搞了,这些壳扔出去,把地扫一扫,把水倒了。”
洗了手,林初五靠在椅子上,开始犯困,丝毫不觉得指挥堂堂端王殿下搞卫生有什么不对劲。
秦锦弦摇头失笑,认命的把榴莲壳拿出去扔掉,又换了一盆干净水回来。
林初五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秦锦弦轻轻的把人抱起来,放床上。
脱掉鞋子,轻轻的坐在她旁边。
她的五官谈不上精致,乍然一看,大气之中不乏细腻,她属于耐看型的,越看越好看。
柳眉弯弯,睫毛很长,随着呼吸而动,仿若两只飞舞的蝶儿,在脸上留下浅浅的阴影。
常年在外奔波,运动也多,她的唇色是很健康的那种红。
跟京城里温室花朵病态白不一样,跟那些用妆面堆砌起来的美人儿不同,她的美无修饰,纯天然,不会像一只易碎的瓷娃娃,给人一碰就会碎的小心翼翼感。
醒的时候无时不刻挥舞着小爪爪,仿佛小野猫,乖张不羁,令人忍不住好奇,征服之后,会露出怎样的乖巧和温顺?
低头,在她唇上落下一吻,秦锦弦在她身边躺下。
…
夕阳映红了半边天,林初五醒来的时候,睁眼便见一张带疤却依旧帅到令人窒息的脸。
头疼!
无不无聊啊!
一脚踹了出去。
咚——
端王殿下懵懵懂懂的坐起来,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
林初五干完坏事,有些心虚,“那个……你坐在地上干嘛?地上凉,回你房间去吧。”
秦锦弦,“……”
对上秦锦弦的眼神,林初五越发心虚,慌张的起了床,套上一件衣服逃了。
一个人走在南屏街头,林初五懊恼不已。
刚刚脑子进了什么水,居然不假思索的把秦锦弦踢下。
这下心虚了吧!
“哟呵!哪来的小娘子。”
林初五被一伙突然走出来的男子拦住。
为首的看起来穿着华贵的服饰,身后的人稍逊一筹,看起来像是他的狗腿子。
林初五脸一沉,“让开。”
为首的乐了,轻佻的吹了一声口哨,“小娘子,你是旸国人啊,怎么在这里?是不是被坏人拐卖到了这里?没关系,告诉哥哥,哥哥是南屏少城主,哥哥给你做主。”
林初五在在心里呸了一声,还哥哥,看这一张肾虚满级的脸,跟老爷爷有什么区别。
面上她装作怀疑,使劲的打量,“少城主?你真的是少城主?假的吧!哪个真正的少城主会整天把我是少城主这句话挂在嘴边?”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