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幻言 > 人在仙秦,开局征服风云世界 > 134.五岳封天阵!

人在仙秦,开局征服风云世界 134.五岳封天阵!

作者:莫子莫 分类:幻言 更新时间:2025-10-10 10:09:00

如果此书侵犯了您的权益,请点击访问作者版权投诉快速通道

咸阳城内。

在泰山被切开的一刹那,嬴政脑海中浮现出了来自系统触发任务的提示音。

“叮!宿主势力劈裂泰山,引动五岳大帝震怒,触发任务:五岳封天!”

“任务要求:击败天庭五岳大帝。”

“任务奖励:大秦国运提升5年,国运值 5000,【五岳封天阵】、”

【五岳封天阵】:以五岳为基,设置封天大阵,使天庭无法再俯瞰下界。

“五岳封天,之前有了遮天效果,现在再来个五岳封天阵,这才算是真正让我人族脱离天庭的监视。”

嬴政眼中一亮。

人族的一举一动一直以来都被天庭监视,简直比雷达还要精确,如今五岳封天阵像极了前世的干扰系统。

让天庭再也无法继续监视人间。

而像当初诸子书院上方的雷劫,以后再也不会发生。

只有如此,才算是真正的让人族脱离天庭的管控。

高耸入云的泰山被光芒切开。

躲避在里面的山神和巫祝们也都暴露在了阳光下。

在泰山外的高空上。

数团千丈直径的云团围绕在泰山四周。

在那云团上面站立的不是天庭的天兵天将。

而是那些人族那些被他们看不起的**凡胎。

“爬云术,是谁违背天庭禁令,向人族泄露了仙神术法?!”

天庭派下来的神官惊怒不已,忍不住高声质问。

人族修炼天赋恐怖,要是让他们掌握了修真之法,天庭三界至尊的地位恐怕都要不保。

所以当初的封神之战不仅是为了填充天庭的实力。

更是为了遏制人族,彻底断绝人族的仙途。

人族的天赋实在是太过恐怖,甚至让天上那些仙神都要为之惶恐。

甚至不惜发布天庭禁令,用天规律法限制,不允许任何人族掌握修炼之法。

如今人族居然能够腾云驾雾,让那神官感受到了惶恐。

不过很快。

那名神官反应了过来。

“不对,那些云团不是人族凝聚出来的,而是另有其人。”

神官低喃一声,神觉扫过周围。

很快,便在一侧的龙族群中发现了一个特殊的身影。

对方身具龙威。

堂堂四海龙王分别站在其两侧,仿佛众星拱月一般围绕着那个神秘人影。

“难道那就是人族始皇帝?他亲自出征了!”

神官脸色一变。

想到这里,神官心头升起一阵惶恐,如果是那咸阳城的人族始皇亲自出征,那就说明鲲鹏也在这里。

忽然。

轰隆隆....

天空之上电闪雷鸣。

一阵恐怖的气息从天上渗透下来。

嗤~

一声刺耳的声音响起,只见一道恐怖的抓痕骤然撕裂天空。

哩~!

奇特的叫声从裂痕中传出。

带着音浪,仿佛要将下方那些支撑着人族士兵的云层给震散。

“哼!”为首的应龙冷哼一声。

龙吟阵阵,知道有天上的仙神下来了,以防万一,先将那数万人族士兵送到了地面上。

下一瞬。

嗤啦!

天际被撕开,两道金光直射而下,只见一个巨大的青色鸾鸟从中钻了出来。

青鸾双翼展开,足有万丈,巨大的黑影遮云蔽日,极为恐怖。

而刚刚射出的两道金光,赫然就是那青鸾的一双眼眸。

金眼青鸾俯瞰着下方,在其背上,还有数道身影。

“金眼神鸾,还有五岳的仙王大帝!”

神官昂头看着天空,顿时一脸欣喜。

只见之前在下界高高在上的神官仿佛一个卑微的奴仆迅速来到青鸾前方,恭敬的叫道“见过五岳大帝!”

五岳大帝点了点头,旋即将目光转向了应龙。

其中东岳大帝面色极为不善。

“鲲鹏在咸阳未出,你是什么人,胆敢作死劈开我神岳泰山。”

东岳大帝寒声问道。

东岳大帝黄飞虎,先后为商周武成王,虽然武王伐纣的时候就身陨入封神榜,对商周都没有什么归属感。

但是同样,其对大秦也更加没有好感。

自己尊为东岳大帝,如今泰山都被人劈开,这无异于在其脸上打了一巴掌。

然而。

五岳大帝却没想到。

他们如此身份亲自问罪,对方却没有丝毫解释的打算。

只见应龙直接化出本体。

一头背生双翼的恐怖巨龙出现在眼前。

“这是……”

有人一惊。

“是应龙,我见到过他,他曾经随人族禹王一起治水!”

有较为年长的山神看着应龙顿时脸色一变,惊呼着道出了其身份。

应龙。

这个名字对于人族出身的五岳大帝并不陌生。

曾经的神兽。

在传说中曾数次进入人间帮助人族共主排解灾难。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