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诬我魔头抽我血,我真入魔你哭啥 > 第4章 兄弟相见,真相曝光

面对眼前这位天才皇子,林晴儿恭敬行礼道:“外族长老林晴儿,见过皇子殿下。”

林霄望着对方,面无表情:“刚才听晴长老说,在座的人都没资格动这贼子?”

他的语气带着明显的斥责之意,这让刑部主管不禁笑了。

林晴儿这个疯子,敢无视大林律法,公然包庇贼子,如今有皇子殿下苛责,必然要让她付出代价!

受到皇子的冷声质问,林晴儿顿时倍感压力,努力让自己保持镇定:“皇子殿下,林渊少爷不是贼子,他是你的兄长呀!”

言毕,她偷偷捏碎了一枚空间玉简。

眼下的情况,已经不是她能够解决的,必须请族中的长老过来。

听了她的话,林霄转过头,目光落在林渊的身上。

同时,林渊也看向对方,两兄弟对视。

林渊的目光很坦然,就像兄长望着弟弟一样,没有对皇子的恭敬之色。

眼前之人就是他的弟弟吗?

不愧是爹娘的儿子,这长相不比他差多少了。

对于他这般淡然的目光,林霄心底升起一丝不悦。

从小到大,除了父母长辈之外,旁人见他,无一不要露出恭敬之色。

就算对方真是他的兄长,也没有资格对他这般态度。

更别提如今在他看来,林渊不过区区一个贱民了。

没有半点修为的废人,有什么资格做他林氏族人?

又有什么资格成为他的兄长?

这样的废物亲属,他是不会认的。

只见他迈出一步,语气冷漠:“可笑,我何时有这么一位废人兄长了?”

众人闻言,都暗暗点头。

连皇子殿下都那么说了,那这贼子必然是冒充无疑了。

刑部主管冷笑:“谁不知道,我们大林皇朝的皇主和皇后分别是日月灵体和五行宝体,他们诞生子嗣,必然也会传承他们的血脉,获得举世无双的强悍体质,又怎么会是眼前这个毫无修为的废人呢?”

他的话,让众人再次点头。

林啸天和姬清妍都身怀宝体,所诞生的四个子嗣,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无不继承了父母强大的体质。

林渊这毫无修为的凡体,显然不可能是皇主和皇后的孩子。

闻言,林晴儿笑了:“废人?呵呵,你们不知道,百年之前,林渊少爷乃是震惊林家的至尊宝体,出生之时,万兽朝拜,诸神共鸣,那是何等的宏伟与壮观!”

至尊宝体!

众人都惊了!

那可是有史以来最强的体质,没有之一!

每个时代只诞生一个,绝不会有第二个!

古往今来,至尊宝体持有者只要不夭折,无一不成长为大能强者,横扫同辈,冠绝古今!

眼前这个没有半点修为废人,凭什么能和举世无双的至尊宝体联系上?

刑部主管大笑:“哈哈哈哈!至尊宝体?如此强悍的体质会出现在一个废人的身上?你怕是疯了吧?”

林霄亦是讥讽道:“至尊宝体的神威岂是眼前这个废人能够配的上的?晴长老你可真会为废物贴金呀。”

“是呀,至尊宝体之威,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拥有者必然声名赫赫,怎么可能会是一个废人?”

“居然说这个废人身怀至尊宝体,这简直就是对至尊体的侮辱!”

“至尊之威不可辱!晴长老此言若是被传承至尊体的世家所知晓,必然会降罪于她!”

众人议论纷纷,对于林晴儿的话,都嗤之以鼻。

面对众人的质疑,林晴儿终于忍不住道出了真相:“百年前,家主掩盖天机,隐瞒至尊体的出世,林渊少爷因此被雪藏了二十年。”

“他二十岁时,功德战场降世,少爷为了家族,只身进入战场,征战百年,为林家斩获功德!”

“可以说,如果没有少爷所获的功德之力,就没有林氏皇朝的今天!”

“他是我们皇朝的大英雄,而你们却将他送上了断头台!这是我辈修士能做的事情吗?简直狼心狗肺,恩将仇报!”

这一番话,引得全场哗然!

林晴儿所说的秘辛,只有林家部分人知晓,外人根本不知。

她能够知道,也是缘于她林渊侍女的身份。

“林家居然还有此事?早就听传闻说林家有绝顶天才出世,原来就是此人吗?”

“说起来,百年前林家还是个小家族,这一百年势力疯狂膨胀,有了如今的规模,晴长老所言,或许属实呀。”

“功德战场正好是在百年前开启,时间也是吻合的。”

众人猜测之余,看向林渊的目光也变得敬重起来。

倘若林晴儿所言非虚,那林渊便是林氏皇朝的开国功臣,应该被所有人拥护。

刑部主管闻言,眼光望向身旁的皇子,只见林霄眼光变幻,神色阴晴不定。

这是什么情况?

为何皇子陛下不当场否决林晴儿的话?

难道晴长老所言属实吗?

假如其言当真,那毫无疑问,对于皇主的威信来说,将是巨大的打击!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