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别怕,我不是魔头 > 第223章 李欢颜:小玉,以后别联系了,我怕长生误会

“娘娘,好像有点不对。自从东王公被杀,西王母被道祖收为侍女,又许配给昊天后,圣母元君就已经心灰意冷。她的身份特殊,一般不会随意收徒。”

青鸾挠了挠头,有些奇怪:“上次元君派九天玄女入世,相助轩辕皇帝。前脚刚得了人皇的善缘,后脚自己的儿子东王公就身死道消,女儿西王母还被道祖许配给了儿子的死敌……元君现在还敢蹦跶?”

女娲娘娘感慨道:“元君是有点惨。”

仙道代表其实都出自圣母元君一系,天下男仙之首东王公是圣母元君的儿子,天下女仙之首西王母是圣母元君的女儿。

而神道代表人物,当然就是以昊天上帝为首的天庭。

至于三清,已经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无论仙道还是神道,对于三清来说都没有影响,他们是超脱于道统之上的圣人,在任何版本中都屹立于食物链的顶端,能影响的只是他们门下的弟子。

真正被仙道神道版本之争卷入进去,有生死存亡危机的,是圣母元君和天庭的昊天上帝。

说白了,仙道的背后是盘古的一家子在支撑,东王公和西王母是盘古和圣母元君的亲生儿女。

而神道的背后是道祖鸿钧想要把前任的痕迹赶尽杀绝,于是推出了自己的童子做天帝,又创建了天庭这个傀儡组织,企图一举实现版本更新。

俗话说的好,一个合格的前任,就应该和死了一样。

盘古死了。

但是盘古不是一个合格的前任。

因为盘古留下来的遗泽,影响洪荒仙界方方面面,让现任鸿钧十分膈应。

尤其是盘古留下来的老婆孩子,某种意义上还成了版本之子。

所以鸿钧必须要更新版本。

圣人版本直接埋葬了巫族这个盘古精血留下来的种子。

封神大劫的时候道祖嘴上说的好好的,福缘深厚者成其仙道,福缘浅薄者成其神道;各有深浅厚薄,彼此缘分,故神有尊卑,死有先后。结果扭头天下男仙之首东王公死了,天下女仙之首西王母入了天庭成了神道的领袖。

说好的福缘深厚者成其仙道呢?

福源深厚的全被祂给弄死了。

谁都不是傻子,道祖在针对谁,真正想做的是什么,大家自然能看的出来。

所以神道大兴,仙道没落,圣母元君一系迅速遭到了冷落。

圣母元君也不傻,虽然死了儿子,女儿的婚姻还被强行指派给了儿子的死敌,但是谁让老公已经死了呢。

她一个前任董事长夫人,当然无力对抗现在的董事长。

所以圣母元君已经老老实实避世隐居很多年。

青鸾分析道:“娘娘,元君应该已经被打出心理阴影了吧?每次元君稍有动作,道祖立刻便是雷霆打击。现在元君手下也没有什么得力的大罗效力,如果她再冒头,下次死的可能就是她自己,所以她应该继续缩着才对。”

女娲娘娘幽幽道:“道理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她缩着也怕啊。伸头是一刀,缩头就不是一刀了?咱们这个道祖,可不是一般的心狠手辣。”

在娲皇宫内,女娲娘娘倒是也不怕道祖能窃听,所以说话很直白。

“从过去这些纪元发生的事情来看,鸿钧有前任洁癖。或者说,祂和盘古仇太大了。”女娲娘娘的声音意味难明:“当年祂好不容易从盘古的开天斧下活命,现在自己翻身当了道祖,当然要报复。巫族是盘古留下的精血所演化,已经被覆灭。元君一系是盘古真正的妻儿,被打压至此。不出意外的话,祂下一个目标是盘古元神所化的三清。”

女娲娘娘洞若观火。

原本也打算一直作壁上观。

但是现在情况变了。

青鸾震惊道:“娘娘,如果三清真的也被干掉,那平衡岂不是就被打破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平衡一旦被打破,我也会有危险,虽然我和祂并没有冲突。”

女娲娘娘是和盘古一个时代的先天。

鸿钧也是。

当年盘古开天,开天斧劈死了三千先天,只活下来了少数几个。

每一个都和盘古有血海深仇。

论咖位和资历,女娲娘娘和鸿钧甚至称得上是战友。

所以鸿钧从来都没有针对过女娲娘娘,女娲娘娘也没有反对过鸿钧。

发圣人编制的时候,鸿钧第一个就给了女娲娘娘,以展示祂交好女娲娘娘的诚意。

截止到今天以前,他们的相处是很好的。

但没有永远的和平。

“祂之前一直都有要对付的大敌,现在也有远远排在我前面要打压的对象。问题在于如果三清也没了,我就自动成为了祂之下的第二强者和第二大势力。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女娲娘娘说到这里,无奈的摇了摇头:“我不觉得祂和我有冲突,也不觉得祂一定会对我不利。但是第一和第二怎么和平共处?让我把希望寄托在祂的仁慈上吗?”

开什么玩笑?

女娲娘娘又不是傻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