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其他 > 开局边疆小兵,杀成大汉战神 > 第125章 天价仙人醉,神秘古方

“并州刺史,丁原丁大人到!”

“终于来了。”

听到声音,刘烨将目光投向客栈门口。

随后就见一名身材高大,面容刚毅的中年男人,在一群人的簇拥下,龙行虎步地踏入客栈大堂,刘烨从中还看到了吕布的身影。

从那中年男人身上,刘烨感受到了一股不怒自威的凛然之气。

这不同于吕布身上的那种强者气息,而是上位者独有的贵气。

“这个丁原,好像有点东西。”

刘烨眼神微微一凝,收敛了一丝轻视之心。

仔细想想,这位能在以后让董卓都感到忌惮,不可能是个草包。

至于被吕布砍了脑袋,那只能说明吕布太牛逼。

真实之眼开启,丁原的属性映入眼帘。

【姓名】:丁原(蓝)

【修行】:儒道/武道

【境界】:五品立功境(大成)/八品换血境(九次)

【力量】:3500斤

【文气】:858缕

【技法(神通)】:剑法(圆满)、唇枪舌剑(大成)、画地为牢(大成)、见微知着(大成)、治国安邦(入门)

【气血】:将血(圆满)

【体质】:无

【健康】:95

【好感(忠诚)】:60

【气运】:青

【战力】:卓越

“文武双修,果然能在边疆之地担任一州刺史的人,武力值都不会低。”

看到丁原的属性,刘烨又忍不住想到那个一人独对十八路诸侯的董卓。

那位的属性,比之丁原怕是只高不低。

与此同时,随着丁原这位重量级人物到场,也意味着本次拍卖会正式开始。

因为是首次举办,为了避免出现差错,糜竺决定亲自上台担任主持人。

这对于他这位糜家少主来说,已经算自降身份。

糜竺先是做了一段简单的开场白,随后就见一名身穿华服,样式颇有现代礼服风的美貌女子托着一个托盘走了上来。

托盘上面盖着红布,让人暂时看不见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糜竺也没卖关子,一把将其掀开,一颗拳头大小的玻璃球展现在众人面前,隐隐间散发着蓝光。

这玩意放在古代,又叫夜明珠。

“这是本次拍卖会的第一件拍品,东海夜明珠。

这颗夜明珠乃是我糜家商队从东海带回,今日为了打响糜氏拍卖行的名头,特意拿出拍卖。

起拍价一千两白银,每次加价不少于一百两。”

糜竺话音刚落,全场顿时一片哗然。

在此方世界,夜明珠可不仅仅是一个装饰品,更是可以辅助文道修行的至宝,拥有淬炼灵魂的强大功效。

这么大一颗夜明珠,即便是对中三品的文修,也能起到一定作用,可以说有价无市。

而能被邀请来拍卖会的都不是普通人,自然明白这玩意的珍贵之处。

别说1000两,就是一万两也有得是人愿意出价。

果然,下一秒便从黄字66号包厢传出一道有些激动的声音。

“我出1500两!”

“我出1600两!”一道声音紧随其后。

很快,价格便超过3000两,并且还在以惊人的速度攀升。

不过基本都是玄字号和黄字号的包厢在出价,地字号和天字号包厢没有丝毫动静,好似根本看不上这颗夜明珠。

刘烨同样没什么兴趣,只顾埋头干饭。

该说不说,有超凡力量的世界就是不一般。

至少在饭菜这一块,不像历史上的大汉那么匮乏。

在雁门关吃惯了馒头配咸菜的刘烨,这次可谓是大饱口福。

突然,刘烨眼角余光好像注意到了什么,抬眼一看,就见吕玲绮正趴在对面的栏杆上冲他疯狂招手,吕布则在一旁自顾自地喝着酒。

刘烨见状微微一笑,直接以千里传音跟吕玲绮交流。

以吕布的身份,在本次来宾中能排进前三,被糜竺安排到天字号包厢也很正常。

别看吕布官职不高,更没有世家背景,但到了吕布这个境界,本身就是最大的背景。

真要发起飙来,灭掉几个三流世家跟玩一样。

吕布唯一欠缺的,可能就是底蕴。

这一点没什么办法,得靠时间去积累。

刘烨这边跟吕玲绮相谈甚欢,夜明珠的拍卖也慢慢落下帷幕,最终以两的天价,被玄字1号包厢的人买走。

接下来又拍卖了几件类似的修行宝物,成交价在5000~不等。

从这里也能看出,身为大汉四大豪商的糜家,底蕴有多雄厚,各种宝物简直层出不穷。

这时,两个店小二抬上来一个酒坛,里面装的正是仙人醉。

刘烨当初一共卖给糜竺三十坛仙人醉,为了打开仙人醉的名气,这次拍卖会用的酒水便是仙人醉。

按照包厢等级,分配了1~4壶。

每壶约莫有三两,加一块超过60斤,可以说下了血本。

至于一楼大厅的客人,不好意思,那就是个气氛组,不提供任何酒水服务。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