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穿越 > 谁家师尊把徒弟当道侣养啊 > 第287章 灵胤石的由来

第 287 章 灵胤石的由来

穆箴言收回灵力的同时,古籍幻化成了一面乌金所铸的古镜。

古镜缓缓浮空,立在林忱眼前,镜中画面从他影像逐渐变为虚无。

当看到镜中那个身着月白华服的年轻男子时,林忱终于明白,穆箴言那句“直接问他”是何意。

镜中人的眉眼与他有着几分神似之处。

俊眉斜飞入鬓,双眸狭长深邃,与林忱不同的是,他的眸中带了几分看穿尘世万象的通透。

如瀑的墨发没有过多修饰,只用一根月白色玉簪随意挽起,碎发垂落颈边,衬得他更是风姿绰约。

又是一名样貌同样出众的男子。

刚确认身世的林忱,不用猜都能想到,此人便是秘境的主人,也是自己名义上的…父亲。

两人的目光交汇,隔着古镜,皆相顾无言。

穆箴言打破了沉默,“可要我回避?”

他的声音有些突兀,林忱和镜中的问月尊者双双看向他,动作如出一辙。

林忱回道:“不必,没什么是师尊不能知道的。”

类似的话穆箴言也对他说过,他的想法自然也与对方一般无二。

然而就是林忱视线偏移的这一刻,刚好错过了问月尊者眸中闪过的讶异。

同样没看到,穆箴言只是眼睑轻抬,就止住了问月尊者脱口而出的话。

穆箴言朝林忱点了点头,解释道:“你所看到的,只是藏在太玄镜中的一缕神念,并非本尊,但差别不大。”

问月尊者掩下眸中的惊讶,也道:“我的一举一动,皆可被本体感知。”

他话音一顿,视线落到林忱身上,“若我没猜错,应当是吟霜口中的灵胤石孕育而出。”

这话一出,相当于直接告诉林忱,他知道他的存在。

林忱抬眼看着神色淡漠的问月尊者,唇角微抿,保持沉默。

“起初我并不知道你的存在,吟霜将你丢在下界也非她之本意。”

问月尊者声音清润,语调平缓,不需要林忱询问,便将与秘境以及灵胤石相关之事,一一道来。

原来灵胤石并非天生地长的灵物,而是问月尊者口中的吟霜,也就是数万年前因为贪玩误入结界跑到下界的那只九尾狐结合狐族秘法和自身魂力,加上混沌石融合而成。

灵胤一词,只是吟霜起的名字,因而穆箴言和大白在听到灵胤石一词时,才会没什么反应。

关于他们二人的事情问月尊者自是一句话带过。

吟霜为了融合灵胤石,毕生修为几近耗光,重修万年,才在灵胤石成型后飞升上界。

至于为何不把灵胤石带上,只因若想其孕育出生命,还得以灵巫一族的本源秘法供养。

上界之大,吟霜也不知该去何处寻找问月尊者,又怕时间隔得太久,灵胤石无法孕育出生命,最终选择将灵胤石送回灵巫一族并把留下一滴精血。

“正当我们想回乾元大世界将你带回上来时,却发现通天之路已经被人强行关闭,进出皆不可。我和吟霜便想到了曾被我送入虚空的溯回秘境。”

问月尊者不限制旁人进入落霞居,甚至还特地把古籍翻至溯云纹的页面,为的便是给外人透露信息。

若是灵巫一族的人看到,自会能认出这个标志,就算不是,也会因为他的道蕴留下印象。

再见溯云纹,自然而然就能将其关联起来。

问月尊者无法下来,就只能以这种方式干预本界之事。

他最初在古籍上设下了唯有灵巫一族可碰的禁制,至于这缕神念,因只可出现一次,会族人在生死关头时自动现身。

让他没想到的是,竟会被人强行唤醒。

更没想到,会直接看到林忱以及被他称之为师尊的穆箴言。

问月尊者的视线没过多在穆箴言身上停留,继续说道:“落霞居里存放的,大多是我早年用过的法宝和阵图。除了我特意留给你的轮晷,大多都被其他修士取走了。

若你感兴趣,在秘境各处我还放置了不少秘宝,你可依照地图前去寻。

你能走到这里,想来也破了不少阵法,拿到藏在阵中的东西对你来说应该不是问题。”

提到阵法,林忱那面无表情的脸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此前提及与他相关的吟霜和灵胤石时,他都毫无反应 。

他是破了不少阵法不错,但全都是些没有奖励的阵法。

若不是遇到温延玉他们二人,能不能到这么快就找到这里来,还真不好说。

至于问月尊者提到的通天路被断,跟大白说的飞升之路,应该是一个东西,这也再一次证实了,天道的背后,有人在操控着一切。

林忱自己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对于父母,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来溯回秘境,最主要的目的也只是想弄清自己的来历。

林忱问:“尊者可知,通天路是被何人所断?”

听到林忱的称呼,问月尊者古井无波的眸底泛起了一丝波澜,他垂下眼睫,轻轻摇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