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幻言 仙侠 穿越 悬疑 科幻 都市 其他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荔枝免费小说 > 仙侠 > 阴盛阳衰?关我一个炉鼎什么事 > 第169章 百年

『都怪阴氏,都怪阴月璃,给安某这么沉重的压力。』

安生把这个锅甩在了阴氏头上——对不起,因为安某不能怪自己,所以只能怪你了。

少年整理好心情朝着天目山出发,燕伍则搀扶着柳三,这两位被安生一人赏了一道恶咒在气海,如今也算是化干戈为玉帛,像一对真正的好哥俩,一瘸一拐跟在他身后。

“……照你这么说,现在的天目山谁都能上去?”

安生一边走,一边好奇地问道。

“少侠您有所不知,天目山上爆发过大战,现在还留着当时的神通道韵,我们这种修为是万万不敢上去的。”

柳三苦笑着解释道。

“喔?”

少年瞥了他一眼:“不上去怎么找宝贝?”

“就在周边转悠转悠,捡些老物件,回去再禀告一下天目山上有没有异象出现,就算交差了,林仙子也不会指望我们这些人能有什么大用。”

『可以理解。』

安生意会,散修自有散修独特的一套生存方式,他颇有些好奇地问道:“话说回来,那位林仙子让你们找的是什么宝贝?”

燕伍也看向柳三,柳三犹豫片刻,还是老实说道:“……是一种奇特的石头。”

“石头?”

柳三点点头:“听说是由天上的星光凝聚而成,在夜里会放出光芒,所以夜间会更好辨认……不止是林家,其他几家也在找这种石头,都开出了不可思议的高价。”

“星光……”

安生眼中闪过一丝诧异,这东西听起来有点像是阿公坐化后留下来的荧石,但那其实是上巫修士的仙基所化。

上巫修士筑就仙基时需要炼化星光入体,在气海中凝结星辰,换言之,只有上巫修士知道如何制作这种荧石。

『等等,阿公当时留下来的功法,不就记载了炼化星光的方法吗?』

安生回忆起那部封面斑驳不清的功法,时至今日,依然会为那一句【上巫失辉,我今殉之】而感到震撼。

虽然在玄尊证道之后,这部功法已经不能用来筑就太古星辰道的仙基,但接引和炼化星光的道轨仪式却未必没有效果。

『倘若还能用,安某岂不是发财了?』

安生眼睛一亮,连忙追问道:“都开出了什么高价?”

“法器,符箓,丹药,功法……应有尽有,听说林家还拿出了能辅佐筑就仙基的绛元丹。”

柳三很是神往地说道,他这辈子只在黑市的拍卖会上见过一次绛元丹,多少灵石都买不到,卖家只接受以物易物。

『找个时间试试。』

安生打定主意,他刚刚离开阴氏,正是需要修行资源的时候,当然,还得先弄清楚那些世家的目的。

……

三人结伴同行,半日功夫,就已经越过了穷关的旧址,来到了昔日天目山的统辖范围。

这里就算真正踏入了巫民出没的范围之内,目光所及,都是山越特有的地貌:

绵延不绝的荒地分布在山与山之间的谷地,地表上郁郁葱葱,都是一望无际的繁茂山林,这无疑也是一层天然的屏障,两军交战,只要巫民们往山林中一钻,准找不到人。

『真是熟悉的感觉。』

呼吸着四周充盈着生机的空气,安生仿佛回忆起在这山林间肆意奔跑飞掠的日子。

离那座昔日熟悉的天目山越来越近,少年心中久违地泛起紧张——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到宿世记忆里曾生活的地方,那些熟悉的事,熟悉的脸庞如同走马灯一般在脑海中依次浮现。

妮妮,阿布,张秀秀……

你们还好吗?

越过了又一片郁郁葱葱的丛林之中,安生顿住脚步,仰起头,不可置信地注视着那座出现在视野里的山峰。

天目山。

“这是什么……”

少年喃喃道,眼前的天目山已然不复往日的巍峨与威严,一道狰狞如妖魔咬痕的创伤从中央撕开了整座山体。

漆黑的血液从伤口中淌出,尚未流到山脚就凝固成黑色的熔岩,从远处望去,就像一条条缠绕在山体上的黑蛇。

它们张牙舞爪,想要活过来为祸四方,却被一根流淌着霞光的箭矢钉死在山体表面,无法落至山脚。

戊土霞光!

哪怕远隔千里,安生都能清楚地感觉到那一抹辉光中摄人心魄的力量,那几乎代表着天夏的威严和意志,镇压着天目山中的妖魔。

它就铭刻在这里,堂而皇之地昭告整个山越,如一道刻骨铭心的长钉,钉入了十万巫山之中。

一日无法拔除这道箭矢中的戊土之力,山越就一日无法收复天目山这个至关重要的大阵枢纽。

“听闻百年前我朝神将在此地破敌,一箭之威,天地色变。”

几人都一脸震撼地望着那座仿佛妖魔化了的山峰,柳三开口说道,一副与有荣焉的模样。

“!”

安生猛地回过头,那双平和澄澈的眼睛骤然睁大,明若寒星,锐利冰冷地盯着柳三。

“你再说一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